如何应付侵害事件

除少数侵害事件外,大部分的侵害事件的发生大多事先有某种预兆,如被骗案件、部分被窃案件,还有在经济交往中的某些侵害案件。那么如何应付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侵害事件呢?首先应从某些疑问,也就是预兆的主观反映入手,分析这些疑问,比如,分析对方为何不当让利,分析对方为何注意自己携带的财物,分析对方为何过份地友好热情,然后采取自我防范措施。具体地说应采取以下措施:

正确预计侵害能否发生,怎样发生以及发生后的结果。

采取必要而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自我防范。措施包括:避免法——只要是能够避免的侵害。首先应选择避免法,如设在公共场合的骗局和登门行骗, 都可以采用避免法加以防范;解脱法——对于已经身陷侵害之中,但侵害尚未完全开始,尚有解脱机会的侵害应采用解脱法;反抗法——对子已经发生的侵害,如果罪犯与自我在力量对比上无明显差距或自我力量略强于罪犯力量的情况下,应采用反抗法;服从法——对于侵害已经发生而罪犯力量明显大于自我力量,使用反抗法将遭致更大伤害的,应采用服从法,以损失财物为条件换取自我生命安全,但如对方的侵害意在自我生命,绝不能采用服从法;求助法——侵害发生的现场或现场周围如有其他人,应向其他人进行求

助,求助时应向其他人简要地讲明自己正在受到侵害的性质,紧急情况下应直接呼喊“救命”,以引起其他人的重视。

侵害事件发生后应首先弄清自我受到了哪些侵害,是被劫、被窃、被骗、被奸?如身体受到伤害,应自我检查身体伤害程度,然后向现场就近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报案时应积极与公安人员相配合,全面回答公安人员询问的问题,为尽快破获案件,尽早抓住罪犯提供有价值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