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险单的内容
-
保险公司名称。
-
单据名称(即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
编号。
-
投保人名称(如系信用证业务,应与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致。如信用证规定须过户给银行或第三者时,可在投保人名称后加上“Held
to the order of x x x” 。
-
标记。一般按发票上的货物标记。
-
包装及数量。参照发票填写。
-
保险货物项目。可使用货物统称。
-
保险金额。按信用证规定的投保金额和货币。
-
保费及费率。一般只注明“按照约定”(As Arranged)。
-
运输工具。海运须打船名,其他运输工具可只打上“ByTratn”(火车运输)等。
-
开航日期。一般用“As Per B/L”(海运)或“As Per-Cargo
Receipt”(陆运)等。
-
运输起讫地。即提单上的装运港和目的港,如中途转运应注明“With
Transhipment”字样。
-
承保险别。险别内容必须与信用证的保险条款一致。
-
保险公司在目的地或就近地区的代理人。应有详细地
址,以便收货人发生货损时向其联系和索赔。
-
赔款地点。一般为进口商所在地。
-
签发日期和地点。保单日期应早于运输单据日期,除非保单上明确注明保险责任最迟于提单日起讫。
-
保险公司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