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部分的结论题为“比较哲学方法在哲学教学中的应用”

作者指出,一门真正的科学是允许被批判地教授的科学,比较哲学就将是这样一门科学。历史将是这种真正科学的基础,因为人只能在历史中客观地了解自己。对人类来说,形而上学家的天分和艺术家的直觉都是不可以传

授的,而历史的、语言学的批判却是可以传授给下一代的。因此,一个理想的教学应该引导学生去体验人类的过去,体验那些思想家通过观察以及富于创造性的假说所表达的东西。

作者指出,现在的哲学教学所显示给学生的(至少在中级学校是这样), 是从我们文明的一些不相联系的阶段中截取下的片断和摘录组成的零杂资料,而贯穿其中的线索从未被暗示或解释过。到目前为止,在哲学的名下教授的心理学都只是些关于常识的事实,它们极少与文学回忆相区别,或者只是古代形而上学的教条;逻辑学只是依照亚里士多德推理以及穆勒、克劳德伯纳德和庞加莱科学方法论所形成的理论;伦理学或者是社会学或者是康德体系;形而上学通常是内容苍白以至最后看上去只不过是贮存一大堆无法解决的问题的仓库,尽管事实上在人类精神进化过程中形而上学已构成所有思辨思想的基石。总之,在今天的哲学教学中,哲学不是表现为各种事实、各种学说的综合,而是一些根本不相同的对象的没有任何条理的混合物。

作者指出,哲学应当以“思想的历史”的形式被传授,这种思想的历史应当呈现出人类思想在多种不同方面下的统一性。因此,应当在一个文明的发展史中,在各大文明的比较之中传授其中的哲学思想,这是很有必要的。作者尤其强调不能把思想的历史与信仰的历史分隔开来。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过去在很大程度上是宗教的过去,因此宗教历史的事实对于哲学教学也是必要的。尤其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很少知道宗教生活存在于什么之中;往往由于缺乏那些可以由有关宗教信仰的科学的、历史的基本知识提供的防止某些错误的机制,现代人很容易成为貌似合理的宣传甚或是粗俗迷信的牺牲品;同样,由于缺乏对宗教事实的系统研究,古罗马和中国曾经为宗派林立现象的存在提供了有利的场所。基于上述原因,作者指出,为了自由思想自身的利益,也有必要进行关于宗教事实的合理知识的教育。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表示对比较哲学的实现抱有信心,这是因为所谓的“西方信念”如果不是从各文明之间相互比较的角度来看的话,将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作者确信人类思想将在历史所赋予的多样性中得到充分实现。

通观马松乌尔塞勒的《比较哲学》,自始至终贯彻着强烈的客观态度和历史主义精神。看来,作者的针对性是那种把某一文化之中的某一阶段的哲学思想视为终极真理的观点。毫无疑问,比较哲学——通过不同文化、不同时期的哲学思想的比较——确实有助于克服上述夜郎自大的态度和建立思想发展的历史感。在作者的最后结论中,传统的哲学教学方式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在作者看来,哲学的教学,包括各种领域如伦理学、心理学、形而上学等,都应该以揭示历史发展为基础,而不应当是简单地教授某学派的教条。而且,历史发展应该至少涵盖中国、印度、西方等主要哲学体系。作者的这种看法,有着十分正确的真理性因素,对今天仍有启发意义。“人只能在历史中客观地了解自己”,这句话可以视为全书的一个重要纲领。

尽管马松乌尔塞勒的《比较哲学》是西方第一部此类著作,而且作者也反复强调许多比较是尝试性的,但应当指出,作者对于东西方哲学的了解是相当广泛和深刻的,特别是作为一个西方学者,他的印度学素养相当出色, 中国学虽略嫌浅薄,但还是提出了许多创造性的见解。可以这样说,这部著作在许多方面仍优于后来的比较哲学著作,并没有给人以肇始者的幼稚之感。

作者通过对于客观性的强调,批评了那些根据主观臆想解释哲学发展的企图,这是他的长处。但就是在这里,也暴露了他的局限与失误。按照马松乌尔塞勒的见解,研究哲学应当而且只能面向过去,根据历史事实来解释人类思想发展的必由之路,更确切地说,是由跨越文化的历史事实来总结思想发展和认识自己。这就是所谓“人类思想将在历史所赋予的多样性中得到充分实现”。然而,总结历史固然是思想的重要任务,但仅仅总结历史,即令是“多样性”的历史,仍不足以使思想充分实现。在总结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同时,思想也需要面向现实,在实践活动中检验真理,实现“充分发展”。否则,哲学研究势必成为缺乏生气的纯历史研究。

从方法论上看,马松乌尔塞勒的“相似”概念是颇具匠心的。他意识到, 将不同文化中的两种思想体系说成是完全同一的,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但完全否定两者具有同一性也是错误的。而所谓“相似”概念既包含了理论上的同与异,又包括了文化背景上的同与异。这一概念的提出,是相当有见地的。尽管他的具体论述中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但《比较哲学》的成功之处显然要超过其缺陷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