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题为“论哲学的实证性”

在这一章中,作者态度鲜明地表述了他对于哲学和哲学研究的根本看法,这就是实证主义(Positivism)。实证主义是作者研究比较哲学的出发点。

作者认为,哲学的现代趋势是实证化,即重新成为科学的同义语。但是, 不能不承认,哲学有自己特殊的对象和问题。哲学从根本意义上说是关于精神生活的学说,它的各组成部分如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等,很难成为精确科学的对象。尤其是形而上学(metaphysics)以绝对为对象,恐怕永远难以同精确科学相一致。于是,怎样研究哲学便成为必须加以根本解决的问题。作者提供的解决办法是对哲学进行历史研究。也就是说,应该把哲学当作一种历史资料来加以研究,而不是对哲学这种精神产品再作思辨性研究。这样做可以使研究的对象客观化,因此,它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却至少是实证的。科学以客观的物质世界为研究对象,寻找对象之间的关系和规律。而把哲学作为历史现象来研究,无法找出与科学相合的规律,因为历史无法再现。但是这样做却可以为哲学研究提供坚实可信的基础,其可信性并不逊于自然科学研究。

实证哲学的基本原则就是通过历史事实而不是通过主观随意的想象来研究哲学。作者采用了这种所谓“历史主义”的基本立场,他似乎预料到这种立场会遭到反对,于是便作出了一系列论辩。有人认为把思想当作史实来研究违背了思维的本性,思想总是要摆脱历史来认识实在,认识它自身。然而,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认识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宣告破产。而与上述主观主义方法相对立的实证主义方法则正在蒸蒸日上。后者认为,人应当客观地认识自己,不应当只从意识的角度去理解,而应当从思想的表现出发。例如,从经济现象中可以理解人的行为,从宗教现象中可以认识人的灵感,从法学现象中可以看到人的理想。这些历史现象比抽象的思辨更能说明人的意识。

作者认为,实在有两种,一是正在形成中的实在,一是已形成的实在, 只有后者才能成为实证研究的对象。如果假定思维的内在活动只能由思辨来显现,就会犯巨大的错误。实际上,思辨只能显现思想的个别、偶然的方面。相反,必须把思维看成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具有必然性的东西。

关键在于要把哲学当作材料来加以研究,这种材料的实在性决不亚于其他科学实验的材料。在信仰中,在口头传说中,在写定的论文中,在对于经典的种种解释中,都可以发现这种材料。对于思想的产品可以进行客观研究, 其客观性与自然现象的客观性完全一致。哲学产品的排列不仅具有空间性, 也有时间性。因此,它们必须从地理和历史的角度加以研究,首先是进行历史研究,决不可在抽象和超越时间的环境中对概念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