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貌区划

(一)地貌区划的原则

地貌区划应反映区域地貌共同的特征,又应反映划分的地貌区划在土地利用和改造方向上的类似性,这是划分地貌的出发点,依据这个认识,北京市地貌区划的原则是:山地和平原两类截然不同的地貌组合必须分开,山地内部尽量照顾到山体的完整性,平原区应尽量照顾到同一流域;还应注意区划的划分不要过细,以能反映地貌的基本地貌差异,能满足北京农业生产发展规划的需要为宜;在同一区域内,其地貌发育应有居优势的形态和主导的影响因素。

为了使划分的层次清晰,便于农业利用,依《北京市农业地貌类型及区划调查报告》,采用二级区划。

一级区划,是按区域的大地貌单元,将全市划分为三个大区,即北部山地区、西部山地区和平原区。北京山地分区大致以溜石港、了思台、镇边城一线为界划分为北部山地和西部山地两个大区(图 3-9),是考虑到这两个山地山脉系统不同,地质基础各异,山地的垂直结构和利用上也不同。

二级区划,是依据区域地貌组合的特征以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的相似性,把全市划分为二十一个二级区。

现将全市三个一级区,二十一个二级区分别叙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