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资源总量
北京市水资源补给源是大气降水,据水利部门 1956 年—1979 年统计, 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626 毫米,在 16427 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降水总量为
1035 亿立方米。其中山区降水量为 622.5 毫米,降水总量为 64.7 亿立方米,
占 61.6%;平原降水量为 631.7 毫米,降水总量为 40.4 亿立方米,占 38.4
%。
北京地表水资源约为 26 亿立方米/年,其中山区为 18.173 亿立方米,占69.9%;平原为 7.820 亿立方米,占 30.1%。五大水系天然径流量参看(表
5-5)。
地下水资源是个复杂的问题,各家算法均不相同,甚至相差较大。从补给量和可开采量之间的关系上,看地下水资源问题。全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为 40.57 亿立方米,其中山区为 17.45 亿立方米,平原为 30.43 亿立方
米,计算重复量为 7.31 亿立方米。据上述算法统计结果,丰水年(1964)地
下水补给量可高达 49.49 亿立方米,偏枯水年(1965)地下水补给量仅为28.45
亿立方米,相差 21.04 亿立方米,偏枯水年地下水补给量仅为多年平均值的70%,(见表 5-18)。
表 5-18 北京市不同年份地下水补给量统计表
年 份 |
降水量(毫米) |
山区补给量 (亿立方米) |
平原补给量 (亿立方米) |
重 复 量 (亿立方米) |
合 计 (亿立方米) |
---|---|---|---|---|---|
1964 偏丰年 |
758 |
22.65 |
36.65 |
-9.81 |
49.49 |
1965 偏枯年 |
394 |
11.94 |
21.76 |
-5.25 |
28.45 |
1978 平水年 |
673 |
19.70 |
31.51 |
-7.65 |
43.56 |
1961 ~ 1980 20 年平均值 |
588 |
17.45 |
30.43 |
-7.31 |
40.57 |
注:据《北京市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资料。
可开采利用的地下水资源,是在一定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和一定的动态条件下可被开采利用的地下水。一般讲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不大于可补给量,其水量才有保证。深层地下水的补给是比较困难的,开采利用时要十分慎重。据估算,全市地下水可开采量,多年平均为 28.7 亿立方米,其中平原为 24.53 亿立方米,占全市总量的 85.4%。
全市水资源总量应为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之和,再扣除重复量。全市重复量包括:
河川基流量 .29 亿立方米
河道、渠道渗入量 .57 亿立方米
山区地下蓄存水量 .20 亿立方米
合计(重复量) 13. 06 亿立米
所以,全市可开采和可利用水资源应为 37.46 亿立方米/年,包括下列内容:
地表水资源 5.99 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平原) 4.53 亿立方米
重复计算量(一) 3.06 亿立方米
全市总量 7.46 亿立方米
参看北京市平原补给量分区统计,(表 5—19)。
表 5-19 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补给量统计表
地 区 |
面积 (平方公里) |
多年平均补给量 (亿立方米) |
单位面积补给量 (万立方米\方公里) |
---|---|---|---|
城近郊区 |
988 |
6.12 |
61.94 |
昌 平 |
776 |
3.38 |
43.56 |
密云、怀柔、顺义 |
1392 |
7.38 |
53.02 |
平 谷 |
340 |
3.00 |
88.24 |
房 山 |
654 |
4.81 |
73.55 |
大 兴 |
1024 |
2.59 |
25.29 |
通 县 |
870 |
1.74 |
20.00 |
延 庆 |
496 |
1.84 |
37.10 |
总 计 |
6540 |
30.86 |
47.19 |
注:据《北京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