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资源总量

北京市水资源补给源是大气降水,据水利部门 1956 年—1979 年统计, 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626 毫米,在 16427 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降水总量为

1035 亿立方米。其中山区降水量为 622.5 毫米,降水总量为 64.7 亿立方米,

占 61.6%;平原降水量为 631.7 毫米,降水总量为 40.4 亿立方米,占 38.4

%。

北京地表水资源约为 26 亿立方米/年,其中山区为 18.173 亿立方米,占69.9%;平原为 7.820 亿立方米,占 30.1%。五大水系天然径流量参看(表

5-5)。

地下水资源是个复杂的问题,各家算法均不相同,甚至相差较大。从补给量和可开采量之间的关系上,看地下水资源问题。全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为 40.57 亿立方米,其中山区为 17.45 亿立方米,平原为 30.43 亿立方

米,计算重复量为 7.31 亿立方米。据上述算法统计结果,丰水年(1964)地

下水补给量可高达 49.49 亿立方米,偏枯水年(1965)地下水补给量仅为28.45

亿立方米,相差 21.04 亿立方米,偏枯水年地下水补给量仅为多年平均值的70%,(见表 5-18)。

表 5-18 北京市不同年份地下水补给量统计表

年 份

降水量(毫米)

山区补给量

(亿立方米)

平原补给量

(亿立方米)

重 复 量

(亿立方米)

合 计

(亿立方米)

1964 偏丰年

758

22.65

36.65

-9.81

49.49

1965 偏枯年

394

11.94

21.76

-5.25

28.45

1978 平水年

673

19.70

31.51

-7.65

43.56

1961 ~ 1980

20 年平均值

588

17.45

30.43

-7.31

40.57

注:据《北京市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资料。

可开采利用的地下水资源,是在一定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和一定的动态条件下可被开采利用的地下水。一般讲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不大于可补给量,其水量才有保证。深层地下水的补给是比较困难的,开采利用时要十分慎重。据估算,全市地下水可开采量,多年平均为 28.7 亿立方米,其中平原为 24.53 亿立方米,占全市总量的 85.4%。

全市水资源总量应为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之和,再扣除重复量。全市重复量包括:

河川基流量 .29 亿立方米

河道、渠道渗入量 .57 亿立方米

山区地下蓄存水量 .20 亿立方米

合计(重复量) 13. 06 亿立米

所以,全市可开采和可利用水资源应为 37.46 亿立方米/年,包括下列内容:

地表水资源 5.99 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平原) 4.53 亿立方米

重复计算量(一) 3.06 亿立方米

全市总量 7.46 亿立方米

参看北京市平原补给量分区统计,(表 5—19)。

表 5-19 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补给量统计表

地 区

面积

(平方公里)

多年平均补给量

(亿立方米)

单位面积补给量

(万立方米\方公里)

城近郊区

988

6.12

61.94

昌 平

776

3.38

43.56

密云、怀柔、顺义

1392

7.38

53.02

平 谷

340

3.00

88.24

房 山

654

4.81

73.55

大 兴

1024

2.59

25.29

通 县

870

1.74

20.00

延 庆

496

1.84

37.10

总 计

6540

30.86

47.19

注:据《北京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