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业综合自然区划的原则

综合性原则:农业综合自然区划所划分的自然区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括两组因素:一组是气候、植被,土壤等地带性因素;另一组是地质、地貌等非地带性因素。在进行北京市农业综合自然区划时,应充分注意和深入分析上述两组因素之间的辩证关系,查明自然区域的形成。

主导因素原则:自然综合体是由地质、地貌、气候、生物、水文、土壤等自然要素组成的,而这些要素中,必有一种或一种以上是自然综合体分异的主要因素,即它制约着自然综合体的发展和变化。北京市地貌就是主导因素,因为它制约着物质、水分和热量的再分配,由于地貌类型不同,形成不同的气候、植被与水文状况,进而形成不同的土壤类型,构成不同的自然区。

地域完整性原则:综合自然区划所划分出来的任何一级自然区是具有个体性的,在地域上是连成一片的,而不是重复出现的,这就是所谓地域完整性原则。

相似性与差异性原则:自然区是按着地表自然界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划分的。但是,这种相似与差异性是相对的,而且区划等级单位级别越低,其内部的相似性愈大,差异性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