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类明故

“察类明故”是墨子提出的又一个重要命题。“察”是考察、分析;“类”是种类、物类;“明”是了解、明白;“故”是原因、根由。“察类明故” 就是说我们认识任何事情都应先考察分析事物的实际情况和类别,从而明了事物所产生的原因。这个命题的意义是重视类比和推理,直接开辟了后期墨家重视逻辑思维的先河。

墨子说,如果有人偷人家的桃、李,大家都知道应指责他,上司也知道惩罚他。偷人家的鸡、狗、羊、牛、马等东西,大家更不能容忍,上司也定会严惩。而一旦杀了人,大家也知道是犯了死罪。现在若有人公然发动侵略、掠夺的不义战争,致使成千上万的人死亡,大家却不知道指责他,反而去赞美他,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就像“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一样,可以说是不知类。在墨子看来,少黑与多黑,都是黑类,少白与多白,都是白类,少苦与多苦,都是苦类,少甘与多甘,都是

甘类,杀一人是不义,杀多人更是不义,两者都是不义之类,可见墨子的类实际上是指同一性质的事物而言,是为其社会理想服务的。他要求人们“知类”,“察类”,有着鲜明的政治目的,他想借此向人们证明侵略、掠夺他国的战争就是杀人的不义之行为,从而推行其“非攻”之政治主张。

墨子的察类与明故是紧密相联的。他要求人们“依类明故”、“推类察故”。当墨子目睹大国攻小国、人民遭殃、生灵涂炭的状况,从而奔走呼号, 上说下教,指出战争造成的危害时,有人非难墨子说,从前大禹征讨有苗氏, 汤武讨伐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这些不都是正义之举吗?墨子用“类”和“故”的思想明确告诉他们说:“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意思是说,您没有弄清我立言的类别,所以不明白其中的缘故啊。墨子强调他反对的是“攻”即侵略掠夺,而不反对“诛”即征讨。“攻”是以不义杀有义, 依仗其国大民众之势掠夺小国;“诛”则是以有义伐无义。前者是非正义战争,后者是正义战争,二者类别不同,原因也不相同。由此他要求人们一定要察类明故,明辨是非,弄清立言的原则。

墨子的“察类明故”之说,明确指出人是有预见性的,即人可以通过逻辑推理而“以往知来,以见知隐”。有位叫鼓轻生子的人对墨子说“往者可知,来者不可知。”意指过去的事情可以知道,但未来的事情则不可预测。墨子反问他:“假若你的父母在百里之外,遇上了不幸的事,限你一日内赶到,赶到则你父母就能活命,赶不到你的父母就可能没命,现在这里有骏马和坚固的车,同时也有驽马与破车,你将选择哪一种呢?”鼓轻生子回答说: “乘坐骏马拉的坚固的车子,可以尽快到达。”墨子说:“这怎能说是来者不可知呢?”墨子十分善于雄辩,他一步步地将鼓轻生子引向自我矛盾,使之心悦诚服地相信未来的事情能够预见。

墨子就许多认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们把他称为经验主义的哲学家,是针对其主要理论倾向而言的。说他重经验并不等于说他排斥理性。事实上他对类比、归纳、推理等理性认识也作了较全面的探讨。他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从逻辑学的角度使用“类”、“故”、“理”等范畴,对思维规律的研究和逻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