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质轻义的文化观

质和文是先秦时代的一对重要哲学范畴。“质”是指资质、材质、品质; “文”是指文饰、文采。孔子认为如果过分重视质的方面,而忽略了文的方面,一个人就会显得粗野;相反,过分重视文的方面,忽视了质的方面,一个人就会显得浮华。“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是说内在的品质和外在的修饰配合得恰到好处才能称得上君子。由于孔子强调文质统一,所以在文化观上,他十分重视音乐、礼仪的作用。在教育学生时,他强调乐教,在其思想学说里,礼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据说孔子听见了古代的音乐,竟如醉如痴,三个月吃不出肉的味道来,即使在艰难困苦之中,孔子也不曾忘情于音乐,如在其周游列国之时,在陈蔡粮绝之际,弟子们都愁眉苦脸,唯独孔子仍弦歌不绝⋯⋯

墨子是继孔子之后崛起的一位思想大师,他是因不满孔子的儒家说教才起而“上说下教”的。因而他的思想与孔子根本不同。在文质观上,与孔子强调的文质和谐统一不同,墨子重质轻文。他的文和质不是道德范畴,而是文化范畴。质是指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最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文则是指物质生活以外的那些诸如大钟、鸣鼓、笙瑟、雕镂、画舟等形形色色的奢华追求。墨子认为现在的平民百姓还处于“饥不得食、寒不得衣,劳不得息” 的困境之中,因而首要的任务是关心人民的物质生活,而不是追求声色娱乐, 这就是他的文化观的社会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