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实予名

“取实予名”是墨子认识思想的重要命题。所谓“取实予名”,就是根据事物的客观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名称。他说:现在有一个盲人说,银是白的,黔是黑的。那么即使是眼睛明亮的人也不能更改。但若把白的东西和黑的东西放在一起,让盲人分辩,他就不可能知道了。所以盲人不知黑白, 不是因为他不能说出黑白的名称,而是因为他无法分辨实际物体哪是黑的、哪白的。现在天下的君子都会称说“仁”之名,即使禹、汤也无法更改它。但把真正的仁之事和不仁之事放在一起,让天下君子们无法分辨取舍,他们就不知道了。所以说:“天下的君子不了解仁,不是因为他们不会使用“仁” 这个概念,而是因为他们无法取舍仁与不仁之实。这就像盲人不能区别黑与白的颜色,不是因为他们不会说黑白的“名”,而是因为他们不会区别黑和白之“实”一样。所以墨子认为名是根据实作出的一种判断,是实决定名, 而不是名决定实,是客观实际决定意识形态,而不是意识形态决定客观实际, 这实质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名实论。

墨子的名实论实际上是针对孔子的正名论提出的。孔子强调正名,其正名即以名正实。他认为正名仍当务之急,是平治天下的前提。他说:名不正则言说就不通畅,言说不通畅则事情就办不成,事情办不成则礼乐就难以兴盛,礼乐不兴则量刑就难以恰当,量刑不恰当则老百姓就不知该怎么办了。因而孔子将正名作为自己的施政纲领,十分强调名的作用。他认为社会之所以混乱,礼乐之所以崩坏,咎其原因是人们践踏了自己的名分,以致于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而一旦君成为君,臣成为臣,父成为父,子成为子,各自按照自己应有的名分说话做事,那么社会就会恢复秩序和安定。可见,与孔子重名、以名正实相反,墨子认为关键不在于名,而在实。盲人都会说黑白,然而不能辨别黑白;天下君子都以仁来自我标榜, 然而其行为却未必合乎仁。由此可知,墨子的取实予名的名实观是对孔子正名论的一种反动,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