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志与非命的二重性

在墨子的思想体系中,明显存在着天志明鬼与非命尚力的矛盾。天志明鬼是说冥冥中有一种超人间的力量主宰着人世的一切。这种力量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它维护着正义,赏善罚暴。人们的幸福与痛苦,欢乐与忧愁,富贵与贫贱,通达与穷困,智慧与愚笨,都是由这种至高、至大、至贵、至公、至正的力量所决定的。墨子一方面承认天志存在,证明鬼神为实有,一方面又毅然批判命定论,推崇人力,认为人们所谣传的命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自古到今没有谁见过命之物,听过命之音。命既不存在,那么决定人的命运、人的贫贱富贵的,就不是冥冥中的神秘之物,而是人自己的力量。人只有强力从事,才能有衣食之利,才能使天下大治。如此,墨子的理论体系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自相矛盾之中。

墨子作为一代思想家,一代圣哲,他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种矛盾。明知这里有矛盾,怎么办呢?或者放弃天志明鬼,极力高扬非命和尚力,或者放弃对宿命论的批判,全力赞颂天志与鬼神,让人全心全意地依靠上天和鬼神的恩赐。这两种解决矛盾的方式墨子都没采用。他消解矛盾的办法是通过改造天志,使它与非命尚力的观念相应和,最终实现天和人的一致统一。墨子认为,天和鬼神有赏善罚恶,除暴安良的功能,但天和鬼神并不能指使或决定你去行善或作恶,或者说你是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呢,还是主张“别相恶”、“交相非”,这完全由个人自己决定。这样,墨子就把人与天、鬼的职责区分开来;做好事还是干坏事,那是人的自由与权利;是奖赏还是惩罚,则是天和鬼神的功能。就前者言,人应当强力从事,尚力非命,就后者言,人应当尊天事鬼。

人和天虽各有职责,然而,人只有顺天之意,才能得到上天的奖赏,反天之意就会受到上天的惩罚。由此他主张人与天应当一致起来。墨子说:人不做天所希望的事情,而只做天所不希望的事情,那么天亦不做人所希望的事情,而只做人所不希望的事情,天与人相互感通。人所不希望的事情就是疾病灾祸,人所希望的事情就是欢乐幸福。墨子认为,有些人处于大国的地位反而攻打小国,以为自己是大家族就可以侵扰小家族,以为自己的力气大就可以欺负力气小的,以为自己聪明就可以捉弄愚笨的,这样还想得到上天的恩赐,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天和鬼神是公正无私、无偏无倚的,它只能根据人们的所作所为是善还是恶而分别给予赏或罚。这样,人的祸福贵贱归根到底就不是由天所决定的了,而是由人自己决定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天和鬼只是最高的裁判者,并不是最终的决定者,如是,尚力非命和尊天事鬼的矛盾就自然消解了。

墨子不仅认为天和鬼只是人间祸福疾病的裁判者,人的命运由自己决定,而且他还明确告诉人们非命尚力本身就是天意。他说,天的意愿想让居上的人廉洁清政,居下的人强力从事劳作,如此则尊天事鬼与非命尚力就实现了惊人的统一。

墨子尊天事鬼与非命尚力的矛盾统一,正折射出小生产者面对迅速变革的社会现实所产生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心理。他们一方面从劳动实践中意识到

自己的力量,意识到只有依靠自己,才能创造幸福的生活,希望积极参与国家大政与社会管理,另一方面又意识到自己处于社会的低层,无权无势,倍受欺压,于是希望有一种超人间的力量来主持人间的公道。当他们不安、不满于社会现状,力图改变自身命运时,就强调非命,尚力;当他们对当政官僚恨之入骨,对现实机构彻底失望,特别是当自己的努力遭到挫折、冷落或失败时,他们就尊天事鬼,把希望寄托于超现实的力量,并用这种超现实的力量来威慑统治者,使他们不敢恣意妄为。然而,天志、明鬼终究是虚幻的、臆想的东西,执权者明白了墨子的这套“把戏”,就丝毫不会畏惧鬼神的惩罚了,这必然给小生产者带来更大的失望。更有甚者,当天与鬼神反过来成为统治者手中用来愚弄人民的工具时,它反而成为束缚人们手脚的镣铐。这就是墨子天志明鬼利弊并存的二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