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习惯与禁忌

一、生活经验与社会心理

在这一部分里所要谈的禁忌现象是很宽泛的,举凡不能独立和不易归类的禁忌现象都在这里涉及到。

坐着时候,两脚向外岔开,形如簸箕,古人称之为“箕踞”。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中说:“古因下衣不全,屈身之事皆跪行之,以防露体。箕踞或露下体,故不论男女,以为大不敬”。从《韩诗外传》和《列女传》的记载中可知箕踞如同袒裸。所以,古人对箕踞是严格禁止的,这在《礼记·曲礼》里有明确规定。《韩诗外传》和《列女传》说,孟子的妻子因为在屋里箕踞,险些被休了。箕踞则露下身,不礼貌,引申之,便指侮辱对方,若是故意让人看下体,便是对人家的极大污辱。禁止箕踞的另一原因,那便是有的少数民族常以箕踞为习,《魏书·高车传》说:“其俗蹲踞亵渎,无所忌避”,这是一种排他性的民族心理。

我们在第二节中谈到了古人对含有夏至的五月是很畏惧的,因此在这个月中忌讳也是最多的,比如:远途做贸易的商人不能出行、做官的人不能走马上任、不能晒席子等等。这些只有一个原因:含有夏至的五月,是最为旱热的月份,而天气旱热,则暑疫蔓延。

由于书契崇拜的延伸,对字纸是要格外崇敬的,否则必遭恶报。《履园丛话》说,有一个人因为经常在便桶上看书,所以考举十多次都没有考上。还说一个人因为亵渎字纸而被雷电震死。

庚与更同音,更是更革、变化的意思,所以碰到庚年、庚日都很忌讳, 须小心行事。后来的术士还有“逢庚必变”的说法。

桑和丧同音,所以与丧事相联系。《史记·殷本纪》说,有一天,突然有桑树和穀树从商朝的朝廷里长出来,商王非常害怕。穀树也是桑树的一种, 所以古代常用它做棺材。

古人对心脏突然急遽地跳动是忌讳的,这在古代叫作“心动”,往往是一种不祥之兆,如同过去人们所说的“右眼跳有灾”。

古代对老字、死字是忌讳的。老字、死字为詈人语。古人认为物老则成精,而人死后也会成为精怪,所以老与精怪与死相联系。《后汉书·陈蕃传》记载,有人骂陈蕃为“死老魅”就是这个意思。《三国志·彭■传》中,彭

■因为说刘备是“老兵”便被杀掉,可见忌讳之重。凡提到老字、死字都有相应的术语,如“春秋高”、“不可讳”之类。而自谦时则可说老字。后代则把老作为死的代称。

古代在喝酒的时候,如果要罚对方饮酒,只能说“饮”某某或“浮”某某。饮是斟好酒让对方喝的意思,浮是给对方斟满酒的意思。但忌讳说罚字, 不能说罚某某。因饮酒是高兴的事,不可说罚字以扫大家的兴。

古代对颠倒、翻转、反背之事都忌讳。这些都是出于一种移情心理,或者说是受象征律的支配。《论衡·四讳》说,帽子不能反挂着,因为这很象死人的服装。《礼记·曲礼》说,把占卜用的蓍草和龟甲倒放在国君面前要受到惩罚。还说,晚辈告辞,长辈出来送的时候,晚辈不能背对着尊长穿鞋; 为尊长扫地的时候,要面向尊长边扫边退,而不能背向尊长往前走着扫。总之,这些都会使人联想起倒霉、背时、时乖命蹇一类的事情。《晏子春秋·内

篇杂上》说:“食鱼无反”,反和翻音义相同。即吃完一面,不能翻过来再吃那一面。这可能与船家讳“翻”字的意思一样。《淮南子·说山训》说, 船家渡河时,不能说风浪波涛一类的字眼,即是这样的忌讳。《礼记》说, 睡觉时不能趴着睡。这与民俗资料中船家的忌讳一样,因为据说男人在水里淹死,漂尸时,脸朝下背向上。

古讳屎字。叙述语中,遇屎则改为矢或通字,对话时,则改为恶字。还讳秃字,遇秃常改为童字。言秃则为骂人语。因秃为古代恶疾之一,而古代规定患有恶疾的人不可嫁娶。

古代还忌讳收养“寤生”(即难产)子,忌养缺唇的婴儿,因此有孕妇忌食兔肉的说法。

白天夫妇同房,是儒家所最忌讳的,这叫做“昼寝”。《论语·公冶长》说,孔子的学生宰予“昼寝”,孔子知道后便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认为他不可救药,已经没办法再说他了。《魏书·孝文五王列传》记载,魏高祖想让他的儿子吃完早饭后就回到内寝与妻子同房,汉族的文人便反对白天夫妇同房,认为这样不好。当然也有犯忌者。《阅微草堂笔记》说:“某公夏日退朝,携婢于静室昼寝”。

二、阴阳五行

阴阳五行,本是源出于生活经验的,但它又不等于生活经验,它是以生活经验为基础而发展成的一种不科学的哲学学说。

《新序》、《孔子家语》中提到忌讳“东益宅”,即忌讳在房子的东面再盖或扩建房子;而《淮南子》、《风俗通》、《论衡》则说忌讳“西益宅”, 即忌讳在房子的西面再盖和扩建房子。其实,说的事情是一样的,都是不得在房子的右面再盖和扩建房子。因为房子坐南朝北,则东面为右,坐北朝南, 则西面为右。古代以右为上、为尊。不右益宅的意思,是说不要在右面盖超过正房的屋宇。《孔子家语》说“高者为生,下者为孔”便能解释这种禁制的原因。

《论衡·辨祟》、《金史·宗干传》等书说古代逢辰日、戌日、亥日吊丧时不许哭泣,否则会再死人的。辰属龙,亥在十二地支中属水,辰、戌皆属土。所以这些禁制实际上是逢水日和土日吊丧不可哭泣。这种忌讳是和坟墓有关系的。辰属龙又属土,而龙又称为雨师,辰星又叫龙星,祈雨时,要雩祭龙星,而雩的含义据说就是哭泣求雨的意思。传说河伯是辰日死的,河伯又常化为白龙,零祭河伯也是古代求雨的一种方法。这样看来,假如辰日吊丧哭泣,就如同雩祭龙星及河伯而求雨,雨下墓必崩,所以要忌讳的。《礼记·檀弓》便记载了在下雨的时候,孔子的弟子担心孔子父母的坟墓崩坏的事情。另外,据《大唐新语》说,地下分别有水龙和土龙守着水界和土界。如果水日和土日吊丧哭泣,会惊动地下的水龙和土龙,坟墓会崩毁。

古以子、午、卯、酉年为“当梁”年,被视为不吉之年,忌婚娶,认为娶者不利于公婆。

一年四季,一季三月,每一季的第一个月叫孟,第二个月叫仲,第三个月叫季。四孟中的丑日、四仲中的寅日、四季中的子日叫做“归忌”,出远门的人逢“归忌”不能回家。

《论衡·讥日》说,古代有“子日沐,令人爱之,卯日沐,令人白头”

的说法。子与滋长的滋同音,卯的读音接近无。这与旧时忌丁日剃头,而丁与疔秃的疔字同音的忌讳原因是一样的。

古代还有“学书讳丙日”、“子卯不举乐”、“血忌”日不杀牲的说法。祭祀、葬埋、裁衣、动土等等都有忌日。

三、关于妇女的禁忌

关于妇女的禁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是说妇女所要遵守的禁制,另一个则是对妇女的厌忌。

妇女要遵守很多的禁规。女子出门乘车,要坐那种四周有帷帐的车子, 叫做安车或軿车,而不许抛头露面,《礼记·曲礼》叫做“妇人不立乘”。还有一个禁制叫做“保母不在,宵不下堂”,这也是为了防淫乱的意思。另外,妻子不许把自己的衣服晾在丈夫用来晒衣服的竿架上,不许把衣服放在丈夫的衣箱里。古代还有“女不祭灶”的说法,宋代范成大《祭灶词》说: “男儿酌献女儿避,酌酒烧钱灶君喜”。

古代以女子为不祥,《诗经》中便以妇女为不祥的猫头鹰,并以女人为祸水。《左传》中说,郑国伐陈,陈君出逃、遇大臣贾获的妻子和母亲,便让她们上了车。而贾获把自己的妻子和母亲赶了下来,并说和女子坐在一个车上是不吉利的。对寡妇则设有更多的禁忌。《晏子春秋》说:“寡妇树兰, 生而不芳”。迷信的说法,妻子克死了丈夫是命中犯了“披麻星”。披麻即披麻戴孝,是说她命中注定是为丈夫披麻戴孝的。披麻星这个词可能起于汉代。《淮南子·说山训》说,娶妇的晚上,不宜言“衰麻”一类的事情。“衰麻”即指丧服。

四、由种族中心主义所生之禁忌

对少数民族所设的禁忌,实际上是一种民族歧视,它是一种出于种族中心主义的排他性的民族心理。这主要表现在视少数民族为刑人,或者说刑罚中许多是取象于少数民族的装束的,欲使人一目了知——“非吾族类”;其次,表现在视少数民族为鬼魅,或者说人们想象中的鬼魅的形象就是取象于少数民族的外形的。而古代对刑人和鬼魅都是设有禁忌的。

据古籍记载,很多少数民族装束的特点是被发、断发、髠头及文身、雕题(在额上雕刻花纹,并涂上颜色)、黥面,刑罚中的髠刑及黥刑实即取象于此。并且,古籍中常以少数民族的装束作为髠刑和黥刑(或曰墨刑)的代称。《论衡·四讳》篇说,有一个人为了推让王位继承权,跑到了少数民族地区,并且说,我到了吴越,已经成为吴越的人了;我已经断发文身,成为了受过刑的人。《韩诗外传》说,越王勾践让廉稽带着奴隶献给楚王。楚大臣对越使者说:“你一定要先戴上帽子,否则不能以礼相见”。廉稽说:“我国的风俗是断发文身,如果我们的使者到楚国来就一定要戴帽子才能以礼相见,那么贵国的使臣到我们越国去,难道也要先受了墨刑及髠刑之后才能以礼相见吗”!古代对刑人是忌讳的。比如:《风俗通》说,受过刑的人不能到父母坟上去扫墓,否则活着的家里人还要死去。

古籍记载,很多少数民族还赤脚、袒裸。而古书中鬼的形象大抵都是被发、赤足、袒裸的。比如:《博异志》说,有一个夜叉鬼披散着头发,赤着

双脚,袒裸着胳膊行走,脚下生风。

禁忌的性质是由厌恶和恐惧决定的,对少数民族所设的禁忌也具有这样的双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