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和“禅让”

一、民主选举原则

在原始氏族社会里,部落以及部落联盟的首领是经过集体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的。当时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只能依靠共同劳动来维持生存, 而且生产工具和劳动收获都归集体所有,大家共尽义务,享有同等权利,所以这时还没有作为统治者的“官”,也没有被统治者“民”。部落首领只是部落事务的管理者。

据史籍记载,中国原始氏族社会后期的部落联盟首领先后有尧、舜、禹等人。他们是怎样被选为最高首领的呢?根据《尚书》和《史记》记载,尧的哥哥挚曾是部落联盟的首领,由于他为人“不善”而被罢免,于是大家又推举尧接替了挚的职位。《史记·五帝本纪》的《正义》引《帝王记》说: “挚在位九年,政微弱,而唐侯(尧)德盛,诸侯归之,挚服其义,乃率群臣造唐致禅。”《淮南子·本经训》也说“万民皆喜,置尧为天子。”这些都体现了民主选举的原则。

尧在晚年寻求自己的继承人时,曾向“四岳”即四个部落的酋长征询意见。四岳推举出舜,尧表示需要对舜先考验一番。后来舜终于接替尧做了部落联盟的首领。舜在征求自己的继承人时,四岳提出了禹,舜表示同意。上述情况表明,当时的部落联盟最高首领的继承人,是由各部落酋长们共同推举出来的,而不是哪一个人单独决定的。当时被推举为最高首领继承人的人, 并不能马上获得首领职位,他还要经受多年的考验,在取得了人民的广泛信任和拥护以后,才能正式担任首领职务。所以《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被推举做尧的继承人后,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于是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二十余年后,舜才正式“践帝位”。禹的情况也大体相同。禹虽然由于领导治理水患,取得了巨大成功,博得了人民的拥护,但是他也还经过了十七年的考验,才正式就职的。

关于具体的选举活动,估计包括事神和事人两方面的内容。所谓事神是指举行一些祭祀神灵的活动,如孟子所说的:“荐之于天,而天受之”、“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这是说,让推举出的继承人主持祭祀活动, 以便取得上天的承认。所谓事人是指继承人通过治理好部落联盟内的事务, 以取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所以孟子又说:“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 是民受之也。”(1)

二、王权世袭的萌芽

原始氏族社会晚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劳动收获有了剩余,社会财富得到积累,开始出现私有财产。各级首领由于职位的方便,成为剩余财富的支配者。这时体现在选举制度方面,传统的民主选举原则不断遭到冲击和破坏,在部落首领的继承人问题上,已经出现了争权夺利的斗争,父死子继的现象越来越明显。

传统的民主选举原则遭到破坏,主要表现在首领的儿子具有优先继承权。《史记·五帝本纪》和《孟子》都提到,“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尧的儿子)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讼狱者不之丹

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这就是说尧死后,作为继承人的舜并没有马上就任首领的职位。只是由于各部落酋长和人民都不拥护丹朱,舜才在几年以后正式继任部落联盟的首领职位。舜死后,禹的继任也存在同样情况。《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史籍中提到的“诸侯归之”、“诸侯朝觐”应是指新的部落联盟首领得到各部落酋长的承认和拥护,而所谓“讴歌者”的态度,是反映全体氏族成员在民主选举中的选择。舜和禹虽然是经过民主选举继任为最高首领的,但是他们正式继任前,还要把这个职位先让给前任首领的儿子。这表明民主选举的原则已经受到冲击和践踏。

传统的民主选举原则遭到破坏,还表现在出现了暴力夺权的行为。有的史籍中记载“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2),这是说舜在用强制的手段夺取最高首领的权位。历史上,儒家学者曾经长期颂扬尧舜禹的所谓“禅让”,把当时美化成“让贤”的理想社会,这同史实有很大的差距,倒是某些史籍中的只言片语所透露出当时的争权斗争,更能反映原始氏族社会晚期的选举特点。这种暴力夺权在禹死后发展到顶点,终于以战争的形式加以解决。禹的晚年先推举皋陶作继承人,不久皋陶死了,又推举伯益作继承人。但是禹不把重要的政务委派给伯益去做, 使伯益未能在人民中建立威望。与此同时,禹的儿子启乘机发展势力。因此在禹死后,启便取得了最高首领的权位。《史记·夏本纪》说:“及禹崩, 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对此,伯益不服,在有扈氏部落的支持下,同启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夺权战争。最后启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牢固地掌握了最高统治权,从此原始氏族社会的民主选举原则便被彻底抛弃,一个新的、适应奴隶制社会的选举制度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