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封建社会初期选举制度的变革

一、春秋时期选举制度的新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奴隶制度瓦解、封建制度确立的大变革时代。封建地主阶级作为一种新兴的政治力量,在春秋时期即已异军突起。他们在政治上致力于改革旧的奴隶制的选举制度,以“任人惟贤,因功受禄”的选举制度取代陈旧的世卿世禄制,希望通过新制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壮大封建地主阶级的力量。所以这时期一些政治开明的诸侯国国君,为了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往往能够不计私仇,大胆任用某些地位低下和才干出众的人。例如齐桓公能够重用他的政治仇敌而又富有治国之才的管仲为相,并且“选其官之贤者而复用之”、“匹夫有善,可得而举”(3),终于称霸一时。秦穆公虚心招徕贤才,以五张黑羊皮赎来当过陪嫁奴隶的百里奚,用为大夫,并且重用从戎人那里投奔来的由余,使秦国力量强大起来。吴王阖闾任用楚国来的伍子胥为相,以齐国的军事家孙武为军队统帅,改革内政,终于攻破了楚国的郢都,取得胜利。以后越王勾践又任用文种、范蠡治理国政,并且“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4),通过卧薪尝胆,锐意进取,最后灭了吴国。上述这些事例都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选举制度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二、各家学派的人才观

春秋战国时期,政治上的大动荡、社会的大变革促使学术思想领域异常活跃,造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时期,各家学派从不同角度阐发了自己的人才观和选举思想,为选举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各种理论依据。

儒家尽管孔子对西周以前的政治制度持赞赏态度,但是在选人任官方面,他提出了“举贤才”的主张,对旧的世卿世禄制提出了许多批评,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孔子的学生仲弓做了季氏的宰(总管),孔子向他强调,应该“举贤才”,也就是注重提拔优秀人才。孔子慨叹人才难得,说“才难, 不其然乎?”(5)孔子认为选拔人才的标准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6)就是要求人才应该具备政治理想和抱负,以德的准则行事,依靠仁爱感化别人,熟练地掌握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孔子主张从那些文化修养较高的人中挑选人才,所以说:“学而优则仕。”(7)他还说:“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8)意思是贤才应该先学习礼乐,后做官。这里的“野人”是指无爵位的平民;“君子”是指有爵禄的人。孔子表示不赞成那些贵族们不学习就做官。不难看出, 这些都是孔子对旧的世卿世禄制度的批判。

墨家墨子明确提出了尚贤的主张。在《墨子·尚贤》中,他强调尚贤可以使国家治理得很好,而不尚贤是国政失败的根本原因。要做到尚贤,就应该“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 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9)”从而实现“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10)的目标。在这里,墨子的举贤才是不论地位的贵贱与血缘的亲疏的,只要是有才干,就应当被推举出来,这与仍然强调“尊尊、亲亲”、坚持“君子与小人”“上智与下愚”等级分明的孔子相比较,又大大前进了一步。可见,墨子对于以血缘宗法关系为基础的

世卿世禄制度的否定,比孔子更为彻底。

道家老庄的道家思想对社会的不合理现象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但是解决的办法却是消极的、无所作为的。他们主张人们最好是“无知无欲” 和“不争不战”,这样就可以免去一切矛盾,因此政治上强调要“无为而治。” 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11)这不仅是反对举贤才,而且反对整个人类的文明进步,鼓吹越是愚昧越好。

法家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思想上的激进派,他们主张彻底废除旧制度,提出以法、术、势治国的方针。在举贤才问题上, 他们虽然主张“量能授官,因功赐爵”,但是这要根据法的规定来进行。法家同儒、墨宣扬的尚贤不同,认为国家可以无贤,但不可无君。他们说:“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12)就是说如果有才干的人受到重用并取得成绩,就会降低国君的威望,对君主的独裁统治产生威胁。法家片面夸大了法律的作用,以为庸才也可以运用法律治理国家。在选人任官问题上,法家主张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以“利”为钓饵,通过刑赏之法使之为我所用。所以法家的“量能授官”,着眼点不在于发挥贤人的才干,而是以此使人们慑服于君主的专制统治。法家在“术”的理论中,对于君主应该用怎样的策略驾驭人才、控制臣下,做了系统的阐述。尽管法家在理论上对尚贤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而在当时像秦国那样贯彻法家思想比较坚决、彻底的国家,统治者还是很注重求贤的。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的人才思想的大发展时期,除了上述几家学派的观点外,《管子》、《晏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等著作中, 对于人才思想也都有所阐发,对后世具有一定影响。

三、战国时期军功爵制度的确立

战国时期,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根据法家学说,在各国相继实行了变法, 其中对于选举制度也进行了各种改革,以打破奴隶主贵族对权力的垄断。例如魏文侯任用李悝实行变法,以“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13)的政策,打破了旧贵族对禄位的世袭。赵烈侯以公仲连为相国,实行“选练举贤,任官使能”的方针,使赵国力量增强。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推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14)的政策,也使韩国强大一时。楚悼王任用吴起,规定对贵族子孙“三世而收爵禄”,(15)并且“捐不急之官, 废公族疏远者”,(16)于是楚国名声大振。

在秦国,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实行的变法最为彻底,从而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在变法中取消了宗室贵族的许多特权,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17)从而否定了任人唯亲的旧制度。他还奖励耕战,实行军功爵制。《商君书·赏刑》说:“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书中记有十余种爵名,后来发展为二十等爵。所谓军功爵制,是按照作战功劳的大小授给爵位,一定的爵位代表相应的政治地位和经济特权。《韩非子·定法》说:“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这表明,战争中杀敌多少,直接关系着爵位、待遇的升迁。1975 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批记载秦代法律的竹简,充分证实了秦时以军功

赐爵的可靠性。

封建统治者虽然实行以军功赐爵的政策,但是出于严格的社会等级限制,他们不愿意一般下层吏民通过军功获爵,轻易地踏入上层统治者的行列。因此又特别规定,普通吏民只能获得低等爵位。据《汉书·高帝纪》记载, 秦汉时有高爵(官爵)、低爵(民爵)之分,说“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这是说第八级公乘以下各爵为民爵。一般吏民以军功得爵不能超过公乘这一级。若有超过的,必须把超出的级数转让给自己的儿子或兄弟。不过, 尽管封建统治者做了这种限制,但是无论是高爵还是低爵,都会在政治上、经济上享有许多特权。普通吏民可以依靠军功爵制度步入新兴地主行列,使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得到壮大。

四、战国时的养士之风

战国时期,养士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所谓养士,就是国君和贵族们平时召集一批有学问、有才干的“士”在身旁,供养他们生活,请他们对朝廷的大政方针提出建议,或者随时从中选取人员任官,也可以授予他们某些临时性的政治使命。一般地说,这些士都是代表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下层知识分子,其中也有少数下层劳动者,但往往须是有一技之长的人。这时的士, 不受国家、宗族、经济地位的限制,只要有才干、善于言辩,无论走到哪国, 都可能受到礼遇,甚至被委以重任。由于这些士经常奔走于各国,到处兜售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策划谋略、权术,所以被称为“游说之士”,他们是当时政治舞台上一支最活跃的力量。

东方六国的养士

这时期的东方六国争相养士,以期壮大自己的力量。例如齐国在稷门外

(临淄城西门附近)建造了宽大的公馆,招聘了上千的文人学士在这里讲学论道,被称为稷下学士。著名的淳于髠、尹文、慎到、荀子、邹衍等都曾在稷下讲学,他们有的人在政治上对齐国颇有影响。在燕国,燕昭王筑造黄金台,置黄金于台上、礼聘天下贤人智士。《史记·燕召公世家》记载说,燕昭王请郭隗向朝廷推荐贤士。郭隗说:“如果大王真心想招聘贤能之人,就请从我开始吧!那些才能高超的人见我这个平庸之辈都被您重用了,他们一定会从千里之外来投奔您。”燕昭王听从了郭隗的建议,果然一些名士如乐毅、邹衍、剧辛等都来到燕国。在这些名士的辅助下,二十余年后,燕国真的强盛起来,乃至起兵伐齐,攻破了齐国的都城临淄。

汉代学者贾谊在《过秦论》一文中提到战国时的“四君”说:“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就是指他们当时都养士数千人,礼贤下士,争取民心。后来苏秦、张仪等游说之士鼓吹“合纵”、“连横”,形成了错综纷争的局面。苏秦联络山东六国以抗秦,一人佩六国相印,更是显赫一时!在各国统治者普遍重视游说之士的社会条件下,当时的政治舞台上演出了许许多多极为生动的“戏剧”,诸如窃符救赵、鸡鸣狗盗、狡兔三窟、完璧归赵、负荆请罪、千金市骨、荆轲刺秦王、毛遂自荐、悬梁刺股等等著名的历史故事, 至今仍然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秦国的客卿制度

秦国地处西北,其旧的宗法制度不似中原地区那样严格,而它实行法治又比其它各国严厉、坚决,因此在重用游士、充分发挥游士的积极作用方面也比较开放。应该说,这是秦国能够最终统一六国的重要原因。宋朝史学家洪迈在《容斋随笔》一书中,就已经揭示了这一特点,他说:

七国虎争天下,莫不招致四方游士。然六国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国人,如齐之田忌、田婴、田文,韩之公仲、公叔,赵之奉阳、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为相。独秦不然,其始与之谋国以开霸业者,卫人公孙鞅(即商鞅)也。其他若楼缓赵人,张仪、魏冉、范睢皆魏人,蔡泽燕人,吕不韦韩人,李斯楚人。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诸人之力也。

在秦国,外来的游说之士入仕做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到秦王赏识后,

直接授以高官,主持国政。如商鞅就是由秦孝公授以左庶长之爵,得以主持变法的。第二种是先拜为客卿,以后再升迁为相。客卿不算是正式官职,只是秦王的高级顾问,可以参予商讨国家大政。由客卿拜为正卿或相,必须统兵参加征战,立有军功方能升迁。例如张仪、蔡泽、错、通等人都是如此。这就是秦的客卿制度。除此以外,秦国还有大量的文臣武将是外来的士,如尉缭、王翦、蒙恬、桓◻、李信、王离等人,他们都受到秦王的重用,为秦统一天下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战国时期的军功爵制和养士等选举办法,是适应这一时期各国封建政权割据图强的需要而产生的,不仅有力地突破了奴隶社会世卿世禄制度的束缚,而且对于地主阶级从下层社会发现人才、选拔人才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这自然有利于封建统治者最终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