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思孟学派的“无类”逻辑

我们前面曾说,子思与孟子的思想,都是墨子学派的论敌,而同时又不免接受墨子的影响。但是,在逻辑思想方面,思、孟则纯以曾子自我省察的内省论方法为依皈,由曾子的“以己形物”出发,导出了主观主义的比附方法。在这种方法里,虽然貌似“类比”(尤其孟子特别显著),而实则全然为一种“无故”、“乱类”的恣意推论。荀子说思、孟的思想“僻违而无类”, 此“无类”二字,确足以概括思、孟学派逻辑思想的特征。

先从子思讲起。

在逻辑思想上,子思继承着曾子的内省论方法,更进一步完成了一种唯我论的比附的推理。这里所说的唯我论,曾影响了后来的唯心主义者,后世陆、王学派“我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我心”的武断命题,最足以表达此说的唯心主义的本质。这种思想在逻辑上的出现,则是萌芽于曾子,形成于子思。例如: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二十二章)

从类概念来说,自己、他人、事物、宇宙,完全不属于同类。不同类而可以比附推论,正是“僻违而无类”的标准形态。在这一恣意的比附上,内心的意识状态,已经成为万物的尺度,成为宇宙的本体。所以中庸说: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同上,二十五章)

在这里,内心的内在经验,已经不只是推己及人的根据,不只是伦理上的行动规范,而且已进而形成客观事物乃至于宇宙万物的运动发展的法则或原理。在这里,客观世界的存在与运行——所谓物之性、物之始终及天地之化育,——都已丧失了它的独立存在性,而成了某种精神或意识状态——即所谓“诚”自身外化的产物或结果。在这里,已经没有了主观意识与客观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这里所有的仅是所谓“天人合一论”,这种天人合一论的基本的最高的命题,就是陆象山所谓“宇宙即是吾心”。这样,以自己的内心为中心,而视宇宙事物一如吾心,这就是唯我论的比附逻辑的本质。显然,这是以神秘主义的宇宙观作根据的。据此推论下去,非至由神人同形说的见地以复活宗教神话的观念不止。而且,事实上子思也确乎达到了这一地步。例如他说:

“子曰:鬼神之为德,某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

(中庸十六章)

“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同上, 十七章)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同上,十九章)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

如神。”(同上,二十四章)

凡此,都可以证明子思已由其唯我论的比附逻辑,导出了鲜明的有神论思想。尤其令人惊骇的是,子思由此更将孔子神化,而视之为通天教主。例如:

“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辟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唯天下至圣, 为能聪明睿知,足以有临也;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斋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溥博渊泉,而时出之, 溥博如天,渊泉如渊,见而民莫不敬,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说。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 日月所照,霜露所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 渊渊其渊,浩浩其天,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同上, 三十至三十二章)

据郭沫若说,子思受了墨子学派的启示,遂有了创立宗教的企图(见所著先秦天道观之进展六五至六六页),在事实上或许是这样的;但由我们看来,这也不是偶然的事,由唯我论的比附逻辑,到神秘主义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再到神人同形说的宗教思想,其间实有紧密的逻辑关联。

如上所述,子思的比附方法和孔子有显著的不同:孔子的方法是由特称推出全称,而子思的方法则是唯我论的比附,并且已达到神秘主义的有神论的境界。在这里,我们不可忽略曾子与子思的关联。首先,他们都使用比附的方法来理解事物;其次,子思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唯我论的思想、神人同形说的思想,总而言之,即观念论的思想,虽非均曾子所固有,但在曾子那里都已有了萌芽。然而,由萌芽到完成的形态还存在些不同的情况,尤其是, 观念论与有神论在曾子那里并不显著,而在子思那里则极为显明而首尾一致,甚至变成宗教,所以我们另一方面还必须特别把握住子思与曾子的差别点。这一差别,反映在逻辑上,就是由主观的内省转化为唯我论的比附。

子思的逻辑思想,为孟子所继承发扬,所以在孟子七篇里也充满着比附的逻辑方法。

我们知道,孟子是以“好辩”知名的哲人。但是他的辩论的方法、他的折服论敌的武器是什么呢?这正是曾子所发端、子思所继承并发展了的无类比附逻辑。并且,孟子广泛地运用着比附的方法,以此为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如果我们要想具体地知道孟子运用比附方法的普遍的程度,那就请看一看下列的统计表:

篇 别

用 法

同 点

次 数

梁惠王上

王好战,请以战喻:弃甲曳兵而走。

同为败走与同不

1

如知不可以五十步笑百步,则无望

恤民,而同笑他

民之多于邻国。

人。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

委卸责任。

2

不知发,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

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

天沛然下雨则苗■然兴之;不嗜杀

莫之能御。

3

人则民归之,犹水之就下。

由齐宣王之以羊易牛,推其可以施

不忍之心。

4

仁政。

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举一羽,明足

不为,非不能。

5

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恩及禽

兽而功不至于百姓。

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

是不为,非不能。

6

是为长者折枝之类。

欲兴兵结怨而王,犹缘木求鱼。

不可能。

7

梁惠王下

与百姓同乐,即可以王。

己欲立而立人

——仁。

8

好货好色与百姓同之,王天下何难

推己及人。

9

之有?

受友人之托而冻馁其妻子;犹士师

应负责之事。

10

不能治士与王者四境之内不治。

治国家则曰姑舍女学而从我,则何

不任贤能。

11

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

公孙丑上

以倒悬喻虐政。

苦。

12

以宋人之助苗长;喻告子之未尝知

无益而又害之。

13

义。

恶辱而居不仁、是犹恶湿而居下。

自取。

14

以射者喻仁者。

正己而后发,不

15

中不怨胜己者。

公孙丑下

王与大夫失政,犹受人之牛羊为之

牧者,求牧与刍而不得。

应致其事而去。

16

以日月之食喻君子之过。

皆见皆仰。

17

滕文公上

以草上之风喻君子之德。

18

用夏变夷,犹出于幽谷、迁于乔木。

19

滕文公下

以妾妇喻公孙衍、张仪。

阿谀苟容,窃取

权势。

20

滕文公下

士之失位犹诸侯之失国家。

21

士之仕犹农夫之耕。

22

仕而不由其道,犹钻穴隙相窥、逾墙

国人皆贱之,君

23

相从。

子所恶。

以时雨喻王政。

民皆悦之。

24

楚大夫欲其子之齐语,而使一齐人

无以成其愿。

25

传之,众楚人咻之,犹王欲为善,而

在王所者唯一薛居州。

以攘邻之鸡喻关市之征。

同为非义。

26

以蚓喻陈仲子之廉。

27

离娄上

仁政之于平治天下,犹规矩之于方

员、六律之于五音。

准绳。

28

以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喻

事半功倍。

29

为政必因先王之道。

以规矩与方员喻圣人与人伦。

30

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

不可得。

31

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

32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

33

在身。

巨室之所慕,一国之所慕,一国之所

34

慕,天下之所慕。

小国师大国,而耻受命,是犹弟子耻

绝物。

35

受命于先师。

以沧浪之歌,喻一人、一家、一国之

36

自侮、自毁、自伐为人侮、人伐、人

毁之源。

民之归仁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

欲之所在。

37

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也;

畏之所在。

38

告子上

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

不知类。

54

不知恶。

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

55

养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养之者。

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

56

告子下

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

57

使高于岑楼。

尽心上

以流水之不盈科不行,喻君子之不

58

成章不达。

以口腹为饥渴所害,于饮食不暇择,

59

喻人心为贫贱所害,于富贵不暇择。

以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

60

拙射变其彀率,喻中道而立,能者从

尽心下

之。

恶莠恐其乱苗,恶佞恐其乱义,恶利

似是而非。

61

口恐其乱信,恶郑声恐其乱乐,恶紫

恐其乱朱,恶乡原恐其乱德。

据我们统计,孟子全书二百六十一章,共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其运用比附方法以论述问题,竟达六十一次之多;此外,以古例今,如像借文王、汤、武等等而启示当时,尚不在内。所以我们说比附逻辑是孟子所最普遍使用的方法。

然而表格的说明,还是偏重于局部的、形式的,因而是非常不够的。在这里,我们要更深入地、更全面地探讨一下。

第一,如第八章所述,在中国逻辑史上,首先明确提出“类”概念的是墨子学派。孟子虽极言辟杨、墨,但也袭用了墨子学派所发现的类概念,以为比附的依据。如像他说:

“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 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梁惠王上)

“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泰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 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

(公孙丑上)

“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 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充类至义之尽也。”(万章下)

“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故龙子曰:‘不知足而为屦,我知其不为蒉也。’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口之于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是天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 无目者也。”(告子上)

凡此,都可以证明孟子蹈袭墨子的“类”概念以从事比附。由于“类”

的概念的误用,孔子的“推己及人”的“推”的方法遂得到了放大。

第二,墨家主张“异类不比”,孟子坦率地像学舌一般运用这一简单的真理,并且他也常用这一简单的真理为武器来驳击他的论敌。例如:

“孟子谓蚳鼃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蚳鼃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蚳鼃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曰:‘吾闻之也,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馀裕者?’”(公孙丑下)

这就是说,有官守与无官守,有言责与无言责并不同类,因而其进退去就便也另有其道;而齐人竟一律比论,在孟子看来,即为“不知类”。又例如: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孟子曰:‘可’。⋯⋯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 则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 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同上)

这就是说,肯定“有道”伐“无道”与肯定“无道”之间自相攻伐,不为同类。又例如:

“燕人畔。王曰:‘吾甚惭于孟子。’陈贾曰:‘王无患焉,王自以为与周公孰仁且智?’王曰:‘恶!是何言也?’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未之尽也,而况于王乎?’贾请见而解之。见孟子,问曰:‘周公何人也?’ 曰:‘古圣人也。’曰:‘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诸?’曰:‘然。’ 曰:‘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曰:‘不知也。’‘然则圣人且有过与?’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同上)

这是指明陈贾以不同类的事物,比附推论,致在现实判断上,陷于“顺过”与“文过”的谬误。此外,像这样的例证,在孟子书里不胜枚举。在这里,我们还要剔抉其中最富于哲学意义的,或者说是比较接近于逻辑形态的事实,以有助于正面的理解。关于这方面的实例,如下列一段,即可用以直接阐明孟子的“类”概念如何牢固:

“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五谷多寡同,则贾相若;屦大小同,则贾相若。’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滕文公上)

这是说由各种的“类”所构成的世界,彼此具有着质的差别性;如果抹煞了“类”的存在,便不能认识具体的世界,而且“类”的存在,不能仅由“量”的方面来观察,主要的乃在于“质”的契机的把握。由孟子看来,许行的错误,正在这里。

第三,孟子不但运用了“类”的概念,而且又以“类”的存在为根据, 发挥了“推”的方法=比附逻辑的德治主义。例如他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梁惠王上)

这显然是“推己及人”的伦理的原理在政治上的延展。这也就是“仁” 与“诚”的观念的更进一步的发挥。但是,孟子却不是按照曾子与子思所本有的思想发展了“仁”与“诚”,而是依照其自己的方法将“仁”与“诚” 等等伦理观念,解释成了先验的范畴;然后才以此为根据,从事于比附的推理。所以他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 今人乍见孺子将人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 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 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

(公孙丑上)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告子上)

像这类的话,在孟子书里颇多,为节省篇幅起见,兹不具引。在这里, 我们只须证明在伦理学上及认识论上首先肯定了先验观念的存在、并以之与比附逻辑的方法相结合的人,就是儒家学派的孟子。

第四,正由于孟子在认识论及伦理学上是先验主义者,所以孔子学派的比附逻辑,到了孟子的阶段,也就成了反经验的唯理论的方法。例如他说: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 ‘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

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 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

这样,孟子排斥了感性而片面地强调了理性,其为唯理论自无疑义。然而,这种先验的唯理论的见地,恰巧规定了孟子在比附逻辑上的不正确性。这就是说,孟子虽非常固持着“类”的概念,而先验主义则使他不自觉的陷于“不知类”,使他在比附推论时将“不伦不类”的事物认为“同类”。在这里,用下列的实际的例证来说明,或许更简明有力:

“告子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告子上)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 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

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怪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同上)

“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 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同上)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同上)

“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也。”(同上)

这样,孟子把人性之“善”与水之“就下”、“理义”之悦“我心”与“刍豢”之悦“我口”、“指”不若人与“心”不若人等等“不伦不类”的事物视为“同类”,这当然是其肯定先验的伦理与唯理论的结果。至于把“顺” 杞柳之性以为桮棬与“戕贼”人以为仁义相比,由白羽、白雪、白玉之“白” 相同以推论出犬、牛、人之“性”也必为相同,则简直由于“类”概念的混乱,使他满口胡说起来。从孟子的这种胡说中,反而看出:告子“生之谓性” 这一命题在古代世界是光辉的。

然而,深入地分析起来,孟子的“类”概念的混乱,其根源更在于他的先验主义的知识论。因为“类”的正确的发现,以事物之“质”的把握为前提,而“质”的正确的把握,其最初步的工夫,则是通过感性的资料的大量观察与广泛而系统的比较与实验。但是,孟子既已肯定了先验观念的存在, 既已排除了感性的认识,而片面地强调理性的认识;既已判定了所谓认识在于寻回我之所固有,自然就不得不放松了对于客观事物的把握;更严密地说来,就是不得不抹煞把握客观事物的可能性乃至必要性。这样,孟子之陷于类的概念的混乱,陷于“僻违而无类”,正是其先验主义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的归结。

接着我们要说明的,就是孟子据其先验论的比附逻辑,也导出了和子思同样的结论。这就是说,孟子也同样以自己的先验观念为根据,而达到神秘主义的天人合一论。例如他说:

“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公孙丑上)

“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 不诚,未有能动者也。”(离娄上。朱熹注:“此章述中庸孔子之言,⋯⋯ 乃子思所闻于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从这注释中可以看出宋儒的思想渊源。)

“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尽心上)

“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同上)

并且,孟子的这种天人合一论,也和子思一样,导出了神人同形说的宗教神话的天道观。如像他说:

“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离娄下)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

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告子下)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

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尽心上)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孟子和子思的相同处。但先验观念(理也、义也) 的提出,是子思所未有的,而使比附逻辑与先验主义相结合,正是孟子阶段的特点。此外,“类”概念的强调、比附方法的普遍应用,也是孟子阶段上特有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