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孟子的社会观、阶级论及其进贤说
孟子一书,非出于其本人之手,故其著作年代难以考定。梁启超断为“公孙丑、万章之徒所编定”(见要籍解题),多推理之辞,无直接正面的实据。孟氏谱所定孟子生卒年代颇有问题。他的生年大约最早在周安王十三年,最晚在安王二十年,至他的卒年,更未易测知,他享年甚高,然八十四岁之说则未必可信。
从孟子对其所处的战国时代的议论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时势与孟子的主张:
(一)当时是争利的世界——这时代不但小人行险侥幸,不素乎贫贱, 而且君子也与人民争起利来。“上下交征利”,说明了“货币的行军”冲破宗礼的制度,地域的国民单位冲破了血缘的氏族单位。请看下面的话:
“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梁惠王上)
“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同上) “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滕文公上) “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
谓民贼也。君不乡道,不志于仁,而求富之,是富乐也。”(告子下)
孟子反对利、反对富,是有原则的。他的原则是什么呢?他的意思是说, 当时社会求利求富的阶级关系超出了“制度”所许可的范围。而这个制度又是什么呢?关于这一点,除本书绪论已有扼要的说明外,这里再引孟子的话来证明。
国、家、身,或诸侯、大夫、士与庶人,在周制是有一定的阶级分类的。大别之,君子居国,小人居野。国即古代城市之谓,这即孟子说的“今居中国(国中),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告子下),“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离娄下),“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万章下),凡此诸“国” 字就是周制的“国”。古代国野之间的划分,谓之“封建”,和中古封建是在性质上不同的。在孟子的时代,这种制度已被破坏而遗迹尚存。他说:
“域(国字,周金国字、或字、域字同)民不以封疆之界,固 国不以山溪之险。”(公孙丑下)
“野”之制度,孟子也有说明: “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庶人不传质为臣,不
敢见于诸侯,礼也。⋯⋯庶人召之役,则往役⋯⋯。”(万章下)
据所谓“天下皆欲耕于王之野”一语看来,则野人当为生产者。草莽之臣、庶人、野人和墨子所讲的“四鄙之萌人”是同样的。据此,在孟子看来, 国野制度的原则是富贵和贫贱的分水岭,舍此而求利求富,“而国危矣”。所以他说: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 国中什一使自赋。⋯⋯(下言井田)⋯⋯”(滕文公上)
孟子的井田论是古今学者所争论而至今未决的问题,然孟子的经界论, 却没有人注意。井田在周金中毫无痕迹,而经界在周金中则确凿有据。孟子在“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典)籍”的当时,企图按照国野的制度来
划分君子和小人,确定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
在战国时代,“慢其经界”已成事实,周代的国野的制度已经破坏,这个破坏即将导致氏族单位的消失,导致国民阶级的“上下交征利”。孟子之所以反对当时的暴君污吏,即因为他们破坏此种“周制”。如孟子在齐,“他日,王谓时子曰:‘我欲中国(国中)而授孟子室(室指奴隶),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自由民)皆有所矜式。’”然而孟子听了,则说: “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公孙丑下)
(二)当时已出现了求富的阶级矛盾——我们在前几章指出,战国时新兴的阶级是地域化的国民阶级,墨子的阶级论就反映这一阶级的要求。这些国人甚至庶人,都不素乎贫贱,反之贵族君子也迎合潮流,相互侵夺,“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都不素乎富贵。
“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 贷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离娄上)
在古代的城市国家,由于对财富的争夺,国中的君子犯义,野鄙与市井的小人犯刑,这在孟子看来是再危险不过的。所谓“贼民兴”正是被统治阶级斗争的表现。孟子对于犯义而求富的,说:
“异哉子叔疑,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弟子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垄断焉。”(公孙丑下)
“私垄断”之义,当指君子大夫之专利,也即所谓“群公子皆富”。孟子解释上文曾提到商业的关系:“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罗)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同上)
诸侯大夫争利争富,是自犯不义的行为。所以鲁穆公问民不死上何故? 孟子说:“君之仓廪实,库府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残下也。⋯⋯夫民今而后得反之也。”(梁惠王下)反抗统治阶级是多么危险的局面!孟子对于这一点,依然主张复古,他说:“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告子下)
另一方面,国人的求富活动,已成为一般社会的趋尚。孟子讲的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夸富贵的故事,是一有力的证据。现在把这个故事译成白话如下:
齐国的一个自由民家里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小妾。当家人空手出门,饱食醉酒回家,他的老婆问他和他饮食的人,他说自然全是一般富贵朋友呵!老婆子告小妾说:咱们当家的出门,回来必定吃饱喝足,问他和他吃喝的人, 说全是富贵人,但老没有看见一个“显者”来咱们家里,我不信,要偷看他到什么 地方。次早,暗暗跟踪着他的当家人所到的地方,城里到处(遍国中)都没有一个和他交谈的。最后,到了东门外的祭坟的地方,他向祭者讨吃,一个不够,又向别一个去讨,这样地吃饱了。老婆子回家来,告小妾说: 当家人,我们是靠他一辈子的,如今是这样下场!她和小妾一壁咒骂,一壁对哭。当家的并不知详情,喜气洋洋地走回来,仍然对他的妻妾夸海口。(参看离娄下原文)
孟子说完这个故事,便站在贵族君子的立场,批评那些不知命而求富贵并求为“显者”的人: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
几希矣!”
孟子的阶级立场是很明显的。他不主张在贫富关系上破坏已往的阶级制度,他说:“为贫者,辞尊居卑,辞富居贫。⋯⋯位卑而言高,罪也。”(万章下)这即是说贫贱的人应该永远是不变的。
孟子对于统治阶级的地位是十分关心的,他说出一番贵族所以为贵族的理论,叫做“良贵”论:
“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告子上)
孟子天爵和人爵的合一论,是从天人合一的思想推论出来的。这里所谓人爵,乃指氏族贵族,是天所受命的,他说:
“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同上)
“贵”是统治阶级,统治阶级是天生的,不是人人可以随便取得的。因此,孟子依据他的人类性的理论,划分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绝对鸿沟: “体有贵贱,有大小。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告子上)这样说来,天生的形体就决定了人的阶级的命运。但这还不够,孟子又把耳目之官与心之官分做两个等级,小人只从耳目之官, 大人则从心之官。他说:
“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
这个“能思”的范畴是孔子“九思”的放大。其实,在孔子思想里,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内外交相成的,从未抹煞感性。但孟子则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绝对地分裂开来,更从阶级性方面,把感性认识规定为小人所从的“小体”,为恶的根源,而把理性认识规定 为大人所独受的“心之官”, 为大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和庶民的关键。所以他又说: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离娄下) “人”在中国古代仅是君子的名词,唐避李世民讳,把古文献中的“民”
字皆改为“人”字,宋又翻改一次,故“人”字在古书中失其原来的面目。但仔细研究以后,还可以看出它的大体的轮廓。如孟子 说,“不仁、不智、无礼、无义,人役也”(公孙丑上),“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
(同上)。因为“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离娄下),所以,人是只属于君子的专名。仁是君子所以取得尊爵的定义,不仁是被统治阶级所以受奴役的理由。至于仁、智、义、礼的道德又是天命所决定的,孟子说:
“义,路也,礼,门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门也。诗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万章下)
孟子对于阶级关系的变化,抱着反对的态度,对于旧贵族却具有强烈的同情心。他认为,统治阶级的“良贵”是不应该从下面来破坏的,至于从上面而来的君子的自己破坏就更不对了,所以他说:
“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 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离娄上)
孟子所谓“仁则荣,不仁则辱”与荀子所谓“君子常安荣,小人常安辱” 是相似的。然而“人”在战国时代,已经没有西周的严格规定了,国人(自
由民)的地位已经稳固了,故孟子不能不主张“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不信仁贤,则国空虚”。但他的求贤的方法却和墨子不同,求贤的条件是以周制为原则,即不能破坏尊卑亲疏的氏族制度。他说:
“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左右皆曰贤, 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梁惠王下)
我们在论墨子的尚贤时,曾强调其举“众贤”不避贫贱疏远的思想,强调这一思想的反贵族专政的国民阶级性;然而孟子的“不得已”的进贤论, 把“尊逾卑,疏逾戚”看作“国君进贤”的错误路线,并着重地告诫说:“可不慎与!”两相对照,战国的儒、墨对立的实践意义,就再清楚不过了。诚然,孟子以周制为原则的进贤的方法,从文字形式看来,未尝不与孔子的自上而下的举贤论相貌合;但从历史的实质看来,孔子主张举贤于国民阶级尚未成熟的春秋末世,这还不失为一种有进步意义的、开明的改良思想。而孟子在国民阶级地位已经稳固的战国中叶,还提出了明日黄花的周制,将贤能之士重新投置于尊卑戚疏的氏族桎梏之中,这就成为复古的保守思想。这一思想绝不是直接来自孔子的“举贤”,而是把曾子为了挽救贵族危机而提出的复活氏族遗制的方案,加以扩大或加以理 论化。
孟子的这种以周制为原则的进贤论,如前所述,更和其“天爵”、“良贵”的天命论及其“小体”、“大体”的阶级理论相结合。故他的反动本质基本上仍不外乎“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的贵族君子立场。在希腊古代,亚里士多德所谓“人是政治的动物”的命题中,“人”指市民,“政治”是城市国家的同义语;因而,古代世界的人类性是和城市不能分离的。中国古代也是一样,“君子居国”的君子指贵族,其人类性也是和国中(城市)不能分离的。西周宗法的“宗子维城”,到了战国,发生了变化,国人自由民也参与政权了。故孟子“进贤” 论的出发点,与其说是相对地斟酌了新的现实,不如说是苦恼于新现实而又企 图巩固旧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