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西周宗教思想和道德思想

上面我们曾研究过商代世王的称号,说明了商代四个时期名号的变迁, 但在这些名号中没有含道德意义的字样。周人因袭了殷人的文字,自周金以文王开始以来,自称的名号中就有含道德意义的字样,这自称之名,并非谥法,已由顾亭林、王国维所证明。我们且将周文王以后的统治人物列后。(据世本,参看周本纪)

文王(昌) 武王(发) 成王(诵) 康王(钊) 昭王(瑕) 穆王(满)

恭王(伊扈,史记周本纪作繄扈) 懿王(坚,周本纪作囏)

孝王(辟方) 夷王(燮) 厉王(胡)

共和(共伯和) 宣王(静)

幽王(宫湼,周本纪作湦,又本作生,作湼) 平王(宣臼)——东迁

桓王(林) 庄王(佗)

厘王(胡齐)——齐桓公霸

惠王(毋凉),(周本纪作阆) 襄王(郑)

顷王(壬臣) 匡王(班) 定王(瑜) 简王(夷)

灵王(泄心,国语晋语韦解作大心) 景王(贵)

悼王(猛) 敬王(丐)

元王(仁,据周本纪,世本作贞王介在前) 定王(介,据周本纪,世本作元王赤在后) 哀王(去疾)

思王(叔袭) 考王(嵬) 威烈王(午) 安王(骄) 烈王(喜) 显王(扁)

慎靓王(定)

赧王(延,即王赧,史记索隐引皇甫谧说名诞)

根据上表看来,周代世王以道德称呼为原则。我们知道,“文”、“武” 二字,原非周代世王所专有,乃是因袭殷代世王的名号。但文王、武王的名字,在周代有了新的意义,例如文王的“文”字:

“秉文之德,对越在天。”(周颂清庙) “文王之德之纯。”(同上维天之命) “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大雅文王) “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同上) “乃穆考文王。”(周书酒诰) “乃单文祖德。”(洛诰)

由此看来,“文”字与敬字、昭字、穆字是相连的,周金与周书“前文人”的术语,也作前德人解,即所谓“允文”之义,与德字相同。

例如武王的“武”字: “执竞武王,无竞为烈。”(周颂执竞) “於皇武王,无竞为烈。”(同上武) “桓桓武王。”(同上桓)

由此看来,“武”字具有自强不息而功勋皇大之义。例如成、康二王的“成”、“康”二字:

“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钟鼓喤喤,罄筦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威仪反反,既醉既饱,福禄来反。”(执竞)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昊天有成命)

由此看来,“成”、“康”具有明昭靖绥的道德字义。又,“成”字与“城”字一义,故镐京名成周,成周即周城。成王又名“庸”,“庸”即“城” 之始义,似“成”字由城国之基已立,后转为奠定之义。“康”字,更有竞竞守业的字义,所谓“福禄尔康”。

“昭”、“穆”字义更明白了。“昭”指明德,“穆”指厚德,见于诗、书者如“於昭于天”、“於穆不已”、“穆考”、“昭考”等,金文中的昭穆二字文义也和此相类似。

“恭”、“懿”、“孝”、“夷”、“厉”之见于文献者,都指各种“显德”,例如“嗣前人恭明德”;“我求懿德”;“永世克孝”;“夷”指平大之义,如“有夷之行”;“厉”指砥砺之义。其他诸王的名字也都含道德的意义,如元王名仁的“仁”字在齐桓公称霸以后才出现。

不仅见於殷、周帝王名者,可证道德为周代尚文之事,其见于字之起源者,更可证道德是在“作邦”以后的文献,这和经典著作的科学说明是若合符节的。据各家考证,“德”字在周金中才出现,兹举二例如下:

“今余惟命汝盂绍敬雍德■敏。”(盂鼎) “■静于犹■悊厥德⋯⋯”(克鼎)据此,诗书中出现的“德”字,必

甚真实。周颂有五个“德”字: “秉文之德” “文王之德之纯” “丕显维德”

“我求懿德”

“示我显德行”大雅文王之什,“德”字很多,且择举如下: “聿修厥德”

“厥德不回”

“其德克明” “世德作求”今文周书十六篇中,以“德”为克配上帝而受民受土的根

据: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闻于上帝,帝休。”(康诰) “德裕乃身。”(同上) “丕则敏德,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裕乃以民宁。”(同上) “聪听祖考之彝训,越小大德,小子惟一。”(酒诰) “惟助成王德显。”(同上) “肆王惟德用,⋯⋯用择先王受命。”(梓材) “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召诰) “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同上) “保受王威命明德。”(同上)

“乃单文祖德。”(洛诰) “承叙万年,其永观朕子怀德。”(同上)

“天不可信,我道惟宁(文)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君奭) “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同上) “惟我周王,灵承于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天惟式教我用休,简畀

殷命,尹尔多方。”(多方) “非我有周秉德不康宁,乃尔自速辜。”(同上) “文王惟克厥宅心,⋯⋯以克俊有德。⋯⋯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

替厥义德,率惟谋,从容德,以并受此丕丕基。”(立政)

由此看来,“德”是先王能配上帝或昊天的理由,因而也是受命以“乂我受民”的理由。这是周代维新在思想史上的一大进步。

周人继承了氏族制度,故曾孙对于祖先神之禋祀同时又是极重要的典章,而且宗庙之制在周人是更严密的,上文所举的例子已经有扬文、武祖德或继序先王的“孝”字。“孝”字在卜辞中未曾见到,孝己之名只见於书上。周人才把德孝并称,德以对天,孝以对祖,大雅所谓“有孝有德”。周金常见文法,多“用亯用孝”和“亯孝”先祖之句,这是“帅型先王”的道律规范,例如克鼎说,“显孝于申(神)”,宗周钟说,“祖孝先王⋯⋯降余多福,余孝孙三寿惟利。”

周书康诰有“不孝不友”之句,酒诰有“用孝养厥父母”之句,文侯之命有“追孝于前文人”之句,这些“孝”字都和周金文的“孝”字类似。周颂也说:

“假哉皇考,绥予孝子。宣哲维人,文武维后,燕及皇天,克昌厥后。”

(雍)

“⋯⋯於乎皇考,永世克孝,⋯⋯於乎皇王,继序思不忘。”(闵予小子)大雅说:

“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媚兹一人,应侯顺德, 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昭兹来许,绳其祖武,于万斯年,受天之祐。”(下武)

“遹追来孝。”(文王有声)“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

锡尔类。”(既醉)

所谓“追孝”,“以孝以享”,指继序先王的德业。“孝”在道德上的规范是与“禘祖”之制的宗教相结合的,这道理犹之乎“德”在道德上的规范是与郊天之制的宗教相结合的。因此,孔子说“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是治国的大道。“郁郁乎文哉”的周制,是在文明的道德范畴方面有根据的。这里指出“有孝有德”的思想,只是说明一个贯通周代文明社会的道德

纲领,在这纲领之下,周初新的道德概念出现甚多,如敬、穆、恭、懿等。惟“仁”字是在春秋时代才出现的,据上举周代世王表,东周元王名仁看来, 推察“仁”字出现晚在东周后期,至早在齐桓公建立霸业以后。

到了文明社会才有权利与义务的分别,同时也才有依据此分别而形成的道德规范,周代道德律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为什么说“德”、“孝”是周代统治阶级的道德纲领呢?

这是由二元宗教神派生的道德律。周代社会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完全听命于祖先神的主宰,因为地上的现实社会发展了,这就迫使周代统治者在意识上作出能动性的道德规范。例如周公东征的大诰就不能不对“天”作出修改,而强调人事,对于“艰大,不可征”的殷人,对于邦君御事想违背卜的心理,就不能不有新的估计,如果单纯依靠天命,那么,周人既然可以代殷而王,殷人也可以再代周而起,因此,周公不能不有现实的手法,他说:

“天棐(非)忱(信)辞” “越天棐(非)忱(信)” “天命不易”

试看他的比喻,更是其他诰词所没有的: “朕言艰日思。若考作室,即底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厥父菑,

厥子乃弗肯播,矧肯穫?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肆予曷敢不越卬, 敉宁(文)王大命!”(周书大诰)

“图功攸终”和“文王克绥受兹命”便不同了,所以基业不仅是天上的问题,乃是和作室、勤田亩一样,应该在地下解决。因而在观念上,周人的天人合一的宗教思想不得不延长到天人合一的伦理思想。否则,殷人也可以拿周人的天道反加诸周人之身。

正如庄子天下篇所说,周人“以天为宗,以德为本”,在宗教观念上的敬天,在伦理观念上就延长而为敬德。同样地,在宗教的观念上的尊祖,在伦理观念上也就延长而为宗孝,也可以说“以祖为宗,以孝为本”。先祖克配上帝,是宗教的天人合一,而敬德与孝思,是使“先天的”天人合一,延长而为“后天的”天人合一,周氏族的“宗子”地位要求在伦理上发展当初的天命,这样才能“子子孙孙永保命”,“子子孙孙其帅型受兹命。”

这样看来,周代的伦理思想之所以以德、孝二字为其骨干,是因为嗣王欲求保天命,须使“先天的”配天与“后天的”配天相统一,尤其昭、穆以后社会发生危机的时候,这一思想更适合氏族贵族的阶级利益。周代氏族国家,在主观理想上原来是基于上帝神与先祖的授受来巩固其生产关系或为其生产关系服务,但在内部的阶级分化和对外战争的扩大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土地为氏族贵族所有,为了维持氏族贵族专政,那就必须在“大艰”的人事中寻求公理:德——天,孝——祖。

希腊哲人的道德观一开始便属于国民阶级的思想体系,更具体言之,属于国民资格出现的显族道德。周代的敬德思想属于先王体系,“元德”成立

于先王,而继承于嗣王,故其内容是氏族曾孙的伦理观。特别在昭、穆之世以后,敬德的伦理思想和配天的宗教思想,表现为一种统一,同时孝祖的伦理思想也和宗祖的宗教思想又表现为另一种统一。周人在宗教与国家的结合方面是宗庙社稷的形式,因而在宗教和伦理的结合方面也是德——天和孝—

—祖的思想形态。

上节已经讲过,上帝神是一般神,祖先神是特别神。伦理上所产生的观念也是和宗教相应的,也有一般的观念,即“德”,也有特别的观念,即“孝”。如果说“德”以配命是城市国家的东方形态,则“孝思维则”又可以说是氏族制的维持在东方所具的特别形态。

“有孝有德”的道德纲领之所以不能和宗教分离,是由于周人宗法政治的限制。为了维持宗法的统治,故道德观念亦不能纯粹,而必须与宗教相混合。就思想的出发点而言,道德律和政治相结合,故道德只限于氏族贵族的君子人物,没有一般性的国民的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