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

一提起“中庸”,就会使人想起“折中主义”的指责,以为中庸是无原则、无是非的和稀泥的方法,还会想起那些中庸之人唯唯诺诺,庸庸碌碌, 无所作为的形象,等等。这很难想象是终身奋斗不息,不知老之将至的一代大哲人——孔子的所为所作,也很难想象孔子会把这样一种人格说成是“民鲜久矣”的至德。那么,“中庸”到底为何物呢?

中庸是孔子的一种思想方法,在孔子“仁义礼”结合的思想体系中,在他因材施教的教学实践上,在他因时制宜的出处进退与待人接物中,无不贯穿着中庸的方法,无不打上中庸的烙印。随着孔子被尊为至圣先师,儒学被待以独尊地位,中庸的思想方法,也就成了儒家思想的特色之一,成了影响和规范整个中国文化的模式。

根据孔子的论述和他的为人处事,我们可以将中庸这一思想方法归纳为四项,即适中、中正、中和、时中。下面分别言之。

  1. 适中——允执厥中

适中,即无过不及,恰到好处。“中庸”,“庸”通“用”即用中。用中,掌握恰当的分寸,用恰当的方式、方法和尺度修身、冶世。这就是《礼记·中庸》所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即控制两个极端,以恰当(中) 的分寸来治理人民。孔子认为“用中于民”是自尧舜以来贤君圣主相传的秘诀:“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节度)在尔躬(身),允执厥(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论语·尧曰》)

“天之历数”,指根据天体运行规律制定的历法等节度,这里侧重于天体的运行节度、规律。孔子认为是在尧的时代,推步天文,制定了历法;也是尧开始,法天行之节度(即规律)来冶理社会,他说:“大哉尧之为君也! 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而则天治世的主要内容,即法天行适度的原则,准确地把握适中(“允执厥中”)的限度,来治理天下。如果走极端,将天下弄得走投元路(“困穷”),上天赐予的禄位也就永远终止了。他反对过分或过火的行为,认为过分的强硬措施,是不得人心的暴政、苛政、虐政。但又要避免走极端,若过分地施行柔政、惠政, 也会适得其反,造成民心淫佚,风气不振,因而孔子说:“爱之(民众)能勿劳(劳苦)乎?”(《论语·宪问》)历史的经验证明:若统治者一味地实行强权政治,就会加深人民的反抗情绪,扩大阶级对立的裂痕,到了人民走投无路的时候,必然将导致剧烈的阶级冲突,天赐之禄当然就将永远离统治者而去了。相反,若统治者过分地柔惠,朝廷元威,令不行、禁不止,民风颓废,地方势力变大,豪强割据形成,抗衡中央,也必然不利于社会安宁和政权的稳定。因此,一定要“允执厥中”,“用其中于民”,刚而不至于猛,惠而不至于软,爱之劳之,取之予之,然后天下安定。

适中的原则在学习上和修身中也极为重要,孔子在教学中善于分析弟子的优劣、善否、长短,随时因材施教,抑退促进,教育和培养学生,适当地贯彻了中庸的方法。一次子路问孔子/学到了就去实践吗严孔子说:“有父兄在,何必你一听说就去实践呢尸后来冉求向孔子请教同一个问题,孔于却欣然答道:“既然学会就应去实施它!”公西华很不理解,孔子解释说/求也退

(胆怯),故进(促进)之;由也兼人(逞强),故退(抑退)之。”(《论语·先进调子路为人言必行,行必果,听到了一个善行,若是自己还未付诸

实践,唯恐又听到新的。又好勇逞能,显得咄咄逼人,不合乎“孙(逊)以出之”(《论语·卫灵公 N 的修身方法,故孔子有意抑退他,以避免急躁冒进。冉求为人过于胆怯,见义不能勇为,又不合乎“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的精神,故孔子促进之,鼓励他积极实践,努力迸取。

子贡问子张与子夏二人谁优秀?孔子说:“师(子张)也过(过度), 商(子夏)也不及。”子贡说:“然则师愈(优)与尸孔子曰:“过犹不及。”

(《论语·先进调子张性偏激,有些急躁冒进,孔子曾说:“师也辟”,即志趣过高而流于偏激;子夏重文,是位谨小慎微的纯儒,孔子曾告诫他“女

(汝)为君子儒(有大志),无为小人儒(无大志)”。没有大志固然不好, 因为无大志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但志高气盛,流于偏激也不好, 因为偏激会造成狂妄自大,急躁冒进,同样不是一个君子的理想人格,故孔子说“过犹不及”。偏激与自卑、过分与不及,半斤八两,均未为尽善。孔子的理想人格是知进知退,知刚知柔,有一善行,但又保持一定的分寸,不把某种品德推向极端,避免走入死胡同。因为物极必反,任何东西过分了就会走向反面,就会适得其反。正如英国诗人乔叟所说:“怀疑一切与信任一切是同样的错误。能得乎其中,方为正道。”列宁亦说:“只要向前再多走一小步——看来仿佛依然是向同一方向前进的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很多人虽有很多善行和美德,但由于过分发挥,走向极端,优点反而成为缺点。孔子在个性修养上则是恰当把握了分寸,正确培养美德,因而成为了圣人。《淮南子·人间》篇记载说:“人或问孔子曰:‘颜回何如人也?’曰:‘仁人也,丘弗如也。’‘贡何如人也?’曰:‘辩人也。丘弗如也。’ ‘子路何加人也?’曰:“勇人也。丘弗如也。’宾曰:“三人皆贤于夫子, 而为夫子役(指使),何也?’孔子曰:‘丘能仁且忍,辩且讷,勇且怯。以三子之能易(换)丘一道,丘弗为也。’”

孔子认为,颜回、子贡、子路都有他们过人之处,而且这些长处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他所赶不上的(“丘弗如也”),但由于不善守中,不善掌握恰当的分寸,因而都未能尽善尽美。他自己则兼有众人之长,而又能把握火候, 因此,虽然在具体方面不及诸人,却有综合优势。这段话亦见于《说苑·杂言》、《论衡·定贤》及《列子·仲尼》等书,未必真是孔子所说,但其中表达的行为适中,无过不及的思想,却与孔子“过犹不及”的言论如出一辙。孔子又说:“聪明圣知(智),守之以愚;功被(盖)天下,守之以让;勇力抚世,守之以怯;富有四海,守之以谦。此所谓挹(抑)而损之之道也。”

(《荀子·宥坐》)则是讲处于一种极端地位后,用“挹而损之”的方法来保持适中状态,同样合乎中庸的思想,值得人们深思和借鉴。

  1. 中正——无过与不及

中正是讲一个人的行为走正道,言中规,行中伦,表里一致,名实一致。他要求人们,在修养上,内在的修养与外在的修饰吻合起来,一则说“文胜质则史(文诌诌)”,又说“质胜文则野”,主张“文质彬彬 然后君子”。

(《论语·雍也》)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要求才能与职位相符,行为与名分相符。前者反映在选贤才的主张上,认为“政在得人”,得人而天下治。孔子曾根据《易经》“负且乘,致寇至”,发挥其中正之理说:“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名位)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周易·系辞上》子曰)政治职位应该是君子据有,如果才浅德薄的小人占据了位子,人们不服,思有夺之,天下就乱了。后者反映孔子

正名的思想,他要求人们名实相符,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每个附层、每个阶级的人们,每一伦理关系中的人们,都做到与自己职分、地位相适应,既不过分,也不失职。认为只有人人扮好了社会分配给他的角色,人尽其职,人守其分,于是就言顺事成,礼乐兴化,社会有秩序,天下就蒸蒸然大治了,这就是他的“正名”说。他认为国家政治,实际上就是保持中正的过程。只要行中正,守名分,秩序井然,天下不难致太平。因此他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为政者守中正,不失职,不越分,就能表率天下,风化万民。

中正的另一含义是在物质享受上合乎身份,合乎礼制按礼制规定,每一等级的人在物质享受上都有相应的级别,从服饰、车马、居处,到礼乐、文章,都有具体的限定。这一方面是标志社会等级的必要措施,是等级制度的物质反映形式。《左传》宣公十二年说:“君子、小人,物育常服,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乱)也。”即指此而言。另一方面,对一定阶层物质生活享受的限定,也是物质生产不大发达的社会保持社会起码的物质供应的必要措施。需要是难以满足的,如果统治者任意获取,贪得无厌,就会过多地掠夺劳动者的财富,影响他人的生存和幸福,就会激起民变,招来祸患。孔子说:“慢(多)藏海盗,冶容诲淫。”(《周易·系辞上》)季康子患盗,问防盗之法于孔子,孔子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而不来。”(《论语·颜渊》)可是统治者很少有人知道这个道理,季孙富比周公,还贪心不足,要冉求帮他聚敛财富,气得孔子发誓说:“非吾徒(学生)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盐铁论·褒贤》亦记载说:“季、孟之权,三桓之富,不可及也。孔子为之曰:‘微,为人臣权均于君,富侔于国者,亡!’“表现出对季孙氏等三桓贵族为富不仁的极大愤慨。三桓财富聚敛过于公室,而礼乐享受也僭于君上。按规定,大夫只能用四八三十二人歌舞,季孙氏却用八八六十四人(八佾)这种天子才可享用的歌舞,孔子愤愤曰:“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论语·八佾》)《雍》乐是天子用的礼乐,三桓在祭礼祖先时也用该乐,乐曲虽然雍容盛美,但却不是三家大夫所该享用的,于是孔子引用《雍》诗中“相维辟公,天子穆穆”两句讽刺说:

“天子肃穆作祭主,恭谨傧相是诸侯。这怎么在三家之堂看得见呢?”

(同上)对这种过分聚敛,过分糜费,不守礼制之中正的行为,孔子是深恶痛绝的。因为它既紊乱了礼制,混淆了上下关系,不利于等级社会的和谐; 又过多聚敛,重赋于民,影响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不利于阶级社会的稳定。但是,出于对礼乐文章的酷爱和对等级森严的维护,孔子也反对过分的俭朴,认为享受和文饰不称其位,亦有失身份。从前楚国有个贤相,叫孙叔敖,他个人修养极高,一心为公。不念得失,三得相位无喜色,三已(罢) 之无忧色。才能优异,为相三月,施教于民,吏无奸邪,盗贼不兴。在才干上和个人品德上无可非议。但他生活太俭朴,“妻不衣帛,马不秣(饲)粟。孔子曰:“不可,太俭极下。此《蟋蟀》所为作也。’“(《盐铁论·通有》)

《蟋蟀》是《诗经》中的一篇,据诗序说:“《蟋蟀》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悯)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娱)也。”诗中的第一章说:

“蟋蟀在堂,岁聿其暮。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太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大意说:蟋蟀室内把身藏,岁末年梢好时光。今日不欢为何事?及时行乐莫惆怅。享受不要太过分,把握分寸细思量。君子好乐不荒淫,善良的人啊爱文章。”

在孔子看来,名实、文质,应当相称,太奢僭礼,固然可非,而过俭不中礼,亦未为可誉。要在乎无过无不及的中正。

  1. 中和——和而不同

中和是正确处理矛盾,使对立的双方既相互对立,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谐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先秦法家看到了矛盾的对立性,将它过分地绝对化,扩大化,认为不是甲方战胜乙方,就是乙方战胜甲方,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主张采用强硬手段,以严刑峻法镇压人民:“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 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暴乱不起。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 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韩非子·奸劫弑臣》)道家则无视矛盾, 认为矛盾是相对的,可以互相转化,但将转化视为无条件的,绝对的,将转化的可能性视为现实性,因而根本提不出解决现实矛盾的办法。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奇复为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五十八章)墨家则看到了矛盾的调和性,认为矛盾不分条件,不讲彼此, 都可以和乐地相处,因此,提出“兼相爱,交相利”,“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为彼,犹为己也。”

(《墨子·兼爱》中、下)法家的方法弊病在于扩大矛盾,增加对立,最后矛盾的双方也就在尖锐的对立斗争中解体和消亡,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同归于尽;道家的方法回避矛盾,但矛盾仍然存在,没有解决矛盾;墨家的方法, 不讲条件,不分彼此,这不是矛盾对立的实际,因而他们“兼爱”的主张也是不现实的。唯有儒家,唯有孔子,既看到了矛盾的对立性,又看到了矛盾的同一性,但也看到了矛盾协调共处的必要性。于是提出了“中和”的方法。中和既不回避问题,无视矛盾,也不激化矛盾、调和矛盾。它讲究的是对立面力量的均衡,和矛盾双方的互补。这集中体现在“和同”之辨上,孔子曰: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什么是和?什么是同?在先秦时代,人们把保持矛盾对立面的和谐叫做和,把取消矛盾对立面的差异叫做同,和与同有原则的区别。《左传》昭公二十一年,辨析和与同,说得十分形象:

“公曰:“和与同,异乎?’(晏婴)对曰:‘异。和,如羹(烹调) 焉。水、火、醯(醋)、醢(酱)、梅(酸梅),以烹鱼肉,燀(煮)之以薪,宰夫和之,齐(调)之以味,济补其不及,以泄(减)其过。君子食之, 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指陈)其否,以成其可; 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乱),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敬)既平。鬷(通总)嘏(大政) 无言,时(于是)靡(无)有争。”

晏婴说,和就像熟调一样,美味是不同的配料互相调节的结果。政治也如此,君王认为可以的而实际上存在不妥因素,臣子从相反角度将不妥处指陈出来;反之亦然,君王加以否定的,而实际上存在可取之处,臣子亦指陈出来,这就使君王更全面、更系统地看待问题、作出决策。这就可以从否定性负面中吸取补益,克服决策的偏见和局限,达到政平而无乱的效果。相反,

如果君可臣亦曰可,君否臣亦曰否,那就像以水济水,以盐济盐一样,就像俗语所说的“咸了不掺汤,淡了不掺盐”,不仅调不出美味,而且会将问题推向极端,使之达到崩溃的境地。那就是“同”的恶果。可悲的是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专制统治者愿意听的是阿谀奉承、三呼万岁,而不愿听纵然是利国、利民、利社稷的忠言极谏。有时虽然出于一种亡国丧邦的恐惧,摇摆招贤纳谏,实行“民主”政治的样子,实际上叶公好龙,醉翁之意不在酒。而贪禄利位的大臣也都识趣,每当君王询问政体,商量决策大多唯唯诺诺,点头哈腰,举手赞成殊不知千虑一失,任何人都不可能一言穷尽真理,任何决策郁不可能十全十美,准确无误。可中有否,否中有可,正需要人臣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加以商议、指出,然后集思广益。修而正之,以臻于完美。君王不能诚心求谏、倾心纳谏,廷议不过虚应故事,大臣也就敷衍塞责,结果虽有”民主”的形式却无集思广益的实效。君王不知责之在己,反躬自省, 却百思不得其解,鲁哀公可以说是这种昏庸之君的典型。《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曰: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鄙谚(常语)曰:“莫众而迷。’今寡人举事, 与群臣虑之,而国愈乱,其故何也?”孔子对曰:“明主问臣,一人(有人) 知(赞同)之,一人(有人)不知(不赞同)之。如是者,明主在上,群臣直议于下。今众臣无不一辞,同轨乎季孙者,举鲁国尽化为一,君虽问境内之人,犹不免于乱世川“莫众而迷”,即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就会受局限, 不明真相。鲁哀公说,他每举办一件事情,都广泛征求了群臣的意见,这己很“民主”了。可是国事却不见好转,反而更加混乱,原因何在呢?孔子说: “英明的君主询问群臣,是要让大家直吐心声,让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有人说是,有人说非。这样,人人直言己见,才能达得到“民主”政治、集思广益的目的。可是现在的鲁国,群臣无不看季孙氏的脸色行事,大家的言行莫不与季氏一致。若将全国都变成季孙氏一个腔调,您就是询问鲁国境内的每一个人,也达不到“民主”的效应。表面上看起来征求了群臣的意见,但却是假“民主”;表面上看起来一致通过,深得人心,但实际上不让人发表不同意见。群口一辞,全体通过,实际是专制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鉴于此,在处理君臣关系上,孔子大力提倡:“无也欺,而犯之!”(《论语·宪问》)

犯,即犯颜直谏。一个正直的大臣应事君尽忠,不欺骗君王,要仗义直言,犯颜极谏。孔子反对那种唯君命是从的人,认为那算不得“大臣”的称号,最多可算个“具臣”(即徒具其位之臣)(《论语·先进》)。孔子曰: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论语·学而》)亦是说的中和的意思。

中和的原理即利用矛盾的对立性,调节之以取平衡,这在君臣关系上即表现为“和而不同”,在施政上又表现为“宽猛相济”。理想的政治是不偏不倚,行乎中正。但现实中是很难准确把握中正的分寸,不是宽就是猛,因而补救的措施是“宽猛相济”。《左传》二十一年说: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治理)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抢)人于萑荷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指子产),不及(致于)此。’兴徒(发兵)攻萑荷之盗,尽杀之。盗少止。仲尼曰:‘善

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家,他为郑国执政,惠政爱民,孔子称他为“惠人”,并说他“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政治特色是宽。但由于他兼有恭、敬、惠、义的仁者品质,因而宽政施得恰到好处,郑国大治,此之谓行中正。但子大叔德不及子产,行宽政而至于软弱,故郑国多盗,秩序大乱,后来只好以刚猛来补救之,使宽政不至于软弱。一宽一猛,迭相参用。从而达到不慢不残的中正尺度。由此可见,实行宽政,保持中正的状态,这要求统治者具有很高的修养,进行综合治理。施行猛政,先设其禁,以威守之,保证社会等级和阶级的堤防不被冲破,简便易行,因而成为中智、无德之人治理天下行之有效的方法。

  1. 时中——无可无不可

时中,即适时用中,也就是看准时机,运用中庸的法则处事。《礼记·中庸》引孔子说:“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即是此意。用中还应视时间、地点、对象,因时制宜,此即中庸的灵活性。即当行则行,当止则止, 亦即孔子自称的“无可无不可”。在《论语·微子》篇中,孔子历评历史上的几位大贤说:“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 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孔子认为古代这几位大贤,都各有其优点。不仕乱世,也不仕新朝,饿死于首阳山的伯夷、叔齐,不降低自己的意志,不玷污自己的身份,保持了自己的清名;柳下惠,少连虽降志辱身,出仕于污浊的朝廷,但不同流合污, 言论得体,三思而行,算个委屈求全的良吏;虞仲、夷逸隐届不仕,横议古今,立身清高,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是个自由自在的隐士。孔子自己则是“无可无不可”,意即不执一端,不死守一种形式。他既不作伯夷、叔齐那样纯粹避世的隐士,也不作柳下惠、少连似的委曲求全的良吏,亦不作虞仲、夷逸那样岩处放言,不负责任的狂人。他绝不抱一走极端,出处进退,全视时机而定,他既以教书为业,又当过大夫,位至摄相;四处流落,于君不遇, 也被待之厚礼,受聘而不赴⋯⋯在齐国不受重视,他捞起正在煮饭的米,义无反顾地离开了;在鲁国受冷落,也不等脱冕辞职便驾车出走了。但离开鲁国,却一步三回头,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正如盂子所说: “可以速而(就)速,可以久而(就)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又说:“伯夷,圣之清(清高)者也;伊尹,圣之任(负责)者也; 柳下惠,圣之和(随和)者也;孔子,圣之时(适时)者也!”(《盂子·万章下》)“圣之时者”,即圣人中最能按适时执中原则处事的人。孔子的一生,恰好是“圣之时者”的生动说明。

时中,又表现为待人处事的权变和灵活。孔子曾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 适道,即达到闻道境界;立,即有所建树;权,即灵活性。原则性的内容(或规定)叫“经”;根据具体情况的灵活措施是“权”。原则性应该遵守,但死守教条,不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因时制宜,那也不利于事业的成功和大道的推行。孟子说:“执中而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因) 其贼道,举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执中本是孔孟所提倡的,

但执中而不知权变,守着一个方法以应万变的事物,势必圆凿方枘,难以行通。比如“男女授受不亲,礼也(为经)。嫂溺(淹)而援之以手者,权也。”

(《盂子·离娄上》)灵活机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中庸法则活的灵魂。孔子在教学中成功地贯彻了这一精神。孔子本以闻道为学习的最高境界, 认为“君子上达(闻道),小人下达(知器)”(《论语·宪问》),“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但他并不强求人人闻道,而是根据智商的高低分别告以不同的内容:“中人以上可以语上(道)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道)也。”(《论语·雍也》)认为:“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论语·卫灵公》) 因材施教,这正是时中之法在教学中的成功运用。

孔子的中庸思想,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对待矛盾、处理矛盾的思想方法。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适中,中正,中和,时中,其中适中是最基本的, 其他三项都是在适中原则下的具体应用和灵活处理。适中要求人们的言行掌握分寸,保持恰当,做到无过与不及,恰到好处;中正,是在适中的指导下, 要求人们言行合乎规范,名实相符,行中正,无偏倚;中和是保持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平衡的方法,也是适中的原则在处理矛盾时的具体应用;时中,讲灵活性,要求人们的行为合乎时尚,适宜于对象,在执中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适中在处事中的灵活运用。核心是“中”,其他三者都是在“中” 的大前提下的不同应用形式。

孔子的中庸思想,是建立在对矛盾问题比较有正确认识基础之上的产物,它正视矛盾,不回避矛盾;它承认矛盾有斗争性,因而提出减轻斗争性的“适中”;它也关注矛盾的同一性,因而欲发展同一性,提出“中和”法; 它也承认矛盾的特殊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而提出“时中”法。中庸思想并不调和矛盾,搞折中主义,相反,它具有坚定的原则性,这个原则就是礼,认为各阶层都应遵礼守职分,故孔子又提出“中正”法。甚至还认为掌握中庸分寸的客观标准就是礼,孔子曰:“礼乎礼!夫札所以制中也!”

(《礼记·仲尼燕居》)可见,中庸是有原则的,不是折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