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轻杀

从前殷朝有个贤君——商汤,一天出巡,见罗鸟者设网四面,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触吾网。”汤说:“嘻!这样就把鸟抓绝了。若非夏桀,有谁这样做呢?”于是撤掉三面,改辞祝曰:“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汉水以南的诸侯听到商汤如此仁慈,相率归附者四十余国。这便是“网开三面”的故事,见于

《吕氏春秋·异用》及《史记·殷本纪》等书。

网开三面,用意在于克服苛察缴绕的做法,实行宽惠之政,让人民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中生产、生活,避免动辄得咎,举足犯禁,民无所措手足。

在司法上与网开三面思想相一致的,是孔子提出了重生轻杀的慎刑主张。他说:“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今之听狱者,求所以杀之。”(《尚书大传》引孔子曰)这里指出“古”“今”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精神:“古” 者立足于无罪,设法让被告生存下来;“今”者立足于有罪,力图将被告送上断头台。这两个侧重点、立足点不同,在具体办案中就会导致完全相反的两种结果、前者可能巨网失吞舟,让犯人逍遥法外!后者又可能捕风捉影, 深文周纳,造成冤假错案。汉高祖杀功臣,明太祖兴大狱以及近世的“反右” 扩大化,“文革”大株连⋯⋯除了某些政治上的原因外,恐怕与最高统治者疑人窃斧的心态,不无关系吧?而在“刑不上大夫”的周代社会,严刑峻法的结果,自然是庶民遭殃了。故孔子出于礼教的一贯思想,提到慎刑、省刑的主张,并认为省刑是本,繁刑是末。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未矣。”

(《汉书·刑法志》引)他又说,“有虞氏不赏不罚,夏后氏赏而不罚,殷人则罚而不赏,周人则罚且赏罚,禁也;赏,使也。”(《太平御览》卷六三三载《慎子》引孔子云)又说:“语曰,‘夏后氏不杀不刑,罚有罪而民不轻死,死罚三千馔(重量,六两)。’”(《尚书大传》)这里所说的历代赏罚情况不一定准确,但这表明了孔子崇尚轻刑慎罚的愿望。孔子希望现实中从慎罚省刑开始,以此为本,以此为座右铭,日益减少用刑数量。最终达到“有虞氏不赏不罚”的境界,实现其“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 刑措而不用,囹圄屡空,“四海之内无刑民”,“必也使无讼”的理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