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心”思想的现代阐释

所谓“管理就是运用心智的活动”,是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分工的角度提出来的。

早在《科学管理原理》一书中,泰罗就曾经指出:一切计划工作,在旧的管理体制下都由工人来做,结果是凭个人经验办事;而在科学管理体制下, 则必须由管理当局按照科学规律的要求来完成。这是因为,工人们即使很熟悉工作情况并善于利用科学资料,但是要想在机器房和办公桌上同时完成工作,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显然,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有一部分人先做计划, 另一部分人去执行。

在这里,泰罗是从管理职能的角度去理解管理分工的。他把计划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实际上也就是主张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要进行必要的分工。把一切可能有的脑力劳动都从车间和工人那里转移出去,让管理部门集中去做。

德鲁克在《管理实践》一书中指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根本区别, 就在于管理者必须承担“创造出一个真正的整体”和“在每个决定和行动中协调眼前与长远的需求”这两项特殊的任务。作为管理者,需要管理业务, 管理经理人员,管理工人与工作,事情千头万绪,而他却好像一个交响乐队的指挥,通过他的努力、理解和领导,本来那样嘈杂的各种乐器变成了一曲生动的完整音乐。但是,指挥有作曲家的总乐谱,他只是一个解释者,而管理者既要是一个作曲家,又要是一个指挥。

其实,把管理人员比作乐队的指挥,马克思也说过:“凡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指挥和乐队,就是马克思在承认管理是一项脑力劳动之后, 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分工的生动比喻。

由此可见,管理是一项必须由专业人员来进行的脑力劳动,已成定论。中国儒家对此表述只有“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十一个字,简单之至, 但又深刻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