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特尔的著作

李特尔的第一部地理著作是于 1804 及 1807 年出版的两卷欧洲地理。该

书在 1806 年增补进一套六幅全洲地图。书的内容按传统方式安排。但这个图册是一项真正的贡献,它在简明的图上表明了山脉、植被(树和灌丛)、农作物与气候、野生和驯养动物的分布以及民族之间的关系。

1810 年,李特尔写成一份他称之为新地理学的稿子。该稿虽然从未出版,但它的观点却是他以后大部分著作的基础。稿的名称是《普通地球学手册 或 地 球 , 科 学 地 理 学 的 基 础 》

( HandbuchderallgemeinenErdkundeoderdieErde , einBeitragzurBeg- ründungderGeographiealsWissenschaft)。辛胡贝①概括其内容如下:

“地理学之所以有教育价值,并不是因为它有用,而是因为它研究地球表面这一自然现象。无论就整体或其各个组成部分来看,这一现象都显示一种内在的结构,因此它的每一细节都是重要的。要了解这一结构的设计,就要进行大量的辛勤研究;而且只有在不持偏见、不从外部引进先验体系的情况下进行研究,才能取得成功。”

这一段文字清楚地说明李特尔用的是归纳方法,同时也说明他拒不接受先验的理论。他认为地理学是一门经验的和描述的科学。

他说,地理学研究地方的条件,它包括一个地方在地域、形态、物质等特点方面的属性。第一个属性指的是地球表面的自然区划;研究它,是为了按佩斯塔洛齐的原则去进行讲授。第二个属性包括水、海、大气的分布和运动;它们是人类生活的基础。第三个属性是物质条件,是自然历史的地理外

① 卡尔·辛胡贝:《卡尔·李特尔,1779—1859》

① 同前页注。

貌,它包括矿藏、植物、动物的分布②。

李特尔是在他旅居格廷根的两年期间开始写《地球学》第一卷的。他说他的研究方法已经完全改变;他声称,他研究的是一个独特的比较的主题, 其目的在于说明历史与有机自然、无机自然之间的联系。他写道:“我已经说明地理学有权被认为是一门界限明确的科学,它和其它科学享有同样的尊严。”①他用八年时间才写成第一卷,出版于 1817 年。他把本书题献给佩斯塔洛齐和他早年的老师 J.C.F.古茨穆特斯(Gutsmuths)。应该指出,李特尔在法兰克福写下的第二本书,基本上是讨论希罗多德时代以前高加索和黑海地区居民转移的小册子。他本来打算把它作为《地球学》的亚洲卷和下面欧洲卷之间连接部分,不过,如上所述,他始终没有来得及去写欧洲。

《地球学》第一卷(非洲)的修订版问世于 1822 年。从 1832 年起,到他逝世时为止,他陆续出版新写的各卷。全书共十九卷,合计两万页;但作为一部研究全世界的著作来说,它是不完全的。它的全名是:《关于自然和人类历史的地球科学:普通比较地理学,研究和讲授物质及历史科学的可靠基 础 》 ( DieErdkundeinVer-b ■ ltniszurNaturundzurGeschichtedesMenschenoderall- gemeinevergleichendeGeographiealssichereGrundlagedesStudiumsundUnt errichtsinphysikalischenundhistorischenWissenschaften)。关于巴勒斯坦和西奈半岛的十四卷,已由威廉·盖奇翻译、简写成四卷;它的名称是《巴勒 斯 坦 及 西 奈 半 岛 的 比 较 地 理 学 》

(TheComparativeGeographyofPalestineandtheSinai-ticPeninsula)(四卷,爱丁堡,1866)。

“比较地理学”这一名词的含义引起了许多争论,因为李特尔自己也对它说不清楚②。李特尔自己声称①:

“地理学这一名词的意思是对地球的描述。不幸,他已经出了毛病,而且使人们误解了。对我们来说,它所指的,仅仅是真正地理科学的那些要素。这门科学的目的完全在于抓住一种最完全、最广泛的对地球的观念;总结我们全部的对地球的知识,并把它们组织成一个美丽的统一体⋯⋯地理学是科学的一个部门,它把地球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研究它所有的特征、现象和关系,并说明这个统一的整体与人及人的创造者的联系。”

他声称,地理学的中心原理是:“自然的一切现象和形态对人类的关系”,一种被我们在地球表面和人的独特的地理结合这一体系内进行考查并予以系统化的关系。为了这个目的,地理学必须利用所有有关系的地学和人文科学的成果。接着是每一个地理学者都应该记住的一段话。

“要利用所有的科学来说明它自己的个性(即地理区域在人-地关系方面的独特性),而又不显示它们的特点。必须使它们都给出一部分,而不是全

② 海因里希·施米特黑纳:《卡尔·李特尔》,《法兰克福地理杂志》第 4 期,1951,第 48 及以下各页,

特别是第 51—52 页。

① 转引自盖奇的《李特尔的生活》,爱丁堡,1867 年,第 141 页。

② 辛胡贝,见前引著作。

① 卡尔·李特尔:《比较地理学》,W.L.盖奇译,辛辛那提与纽约,1864,第 19—20 页;伦敦,爱丁堡,

1865,第 16—17 页。

部,同时又必须保持它自己鲜明的单一性”。②

虽然李特尔在这里已上升到目的论解释的领域,但作为一个有才能的人,他也设想了地理学家的工作。他认识到地理学在科学领域里的特殊地位: 吸收有关的资料来达到自己的独特的目标。

李特尔为地理学——(在自然哲学或宇宙哲学意义上的)“地球的科学”

——提出一项浮夸的主张。这个主张远远超出他的真实目标(即对人类之家地球的描述)的范围。作为一种哲学和技巧,这一研究方法是那部凝聚着李特尔绝大部分心血的《地球学》的永恒目的。他断言,《地球学》这部书肯定要把地理学建成一门系统的知识。他的著作胜过前人的地方是①:

“我的目的已经是不仅要比前人收集、处理更多的资料,而且要找出作为自然的一切差异的基础的那些一般规律,说明它们和每个单一事实的联系,并在纯历史领域内,指出存在于那些在地球上盛行、在自然与人的相互关系中似乎最显著的表面上的差异和变化无常之中的完美统一与和谐。从这一研究过程中产生了自然地理这门科学。这门科学的任务是找出产生那些制约着事物、民族、个人多样性的和随后变化的所有的规律和条件。”

李特尔相信地球是一个有机体;它是为最完全地满足人类需要这一神圣目的而创造的,甚至它的最细小的部分也是如此:“正如肉体是为灵魂而创造的那样,物质的地球也是为人类而创造的。”他想象会有这么一天,那时“人类将有可能回顾过去和展望将来,根据整个的国家环境来决定其发展的道路,并指出在历史进展中为保持上帝赐予每一个管理正确、守法不变的国家的幸福,而必须采取的方法”。②

这类含糊的目的论哲学的语言不应该转移我们对李特尔的专业工作的注意。他阅读、选择、解释和组织大量可用的资料,以毕生时间用于撰写《地球学》。上述的哲学空论包含在他的一般演讲和书信之中。我们必须从他的最伟大的实质性著作《地球学》中了解他的工作概念。

我并不自称已全部读完十九卷《地球学》。施米特黑纳说,这是一部权威著作,它在许多方面可以和后来爱德华·休斯讨论地球面貌的地质学著作媲美。书的内容很广泛,而叙述的程序又常含糊不清。因此,我就依靠那些能自称为作出权威性判断的德国地理学家。在这方面,我觉得一位前辈和受到高度尊敬的德国地理学家海因里希·施米特黑纳的专著对我特别有帮助。另外为纪念李特尔逝世一百周年而出版的文集也是不可缺少的,尤其是埃恩斯特·普莱韦的那篇文章。

李特尔承认洪堡在描述利亚诺斯和大草原时所体现出来的“区域单元是一个有机整体”这一观念的正确性。他试图发展空间统一体的概念。我在这里只想提出两点说明。李特尔主要是根据传统的和宗教的理由,把地球有机体划分为大的陆地或大洲的单元——自然的单元(如欧洲)和人为的单元(如旧世界和新世界)。每一个大洲又各分为一些大的自然区域。但是,为了用归纳法来概括地球表面镶嵌式分布的大小区域,就要对地球表面物质体现的最细小的单元进行分析。第二点是:对地球上不同特征的结合所作的这种研究,本质上是地理的。它是地理学。要对具有世界性意义的现象进行概括(据

② 同上,第 27 页。

① 盖奇援引的信,《李特尔的生活》,第 144 页。

② 卡尔·李特尔:《比较地理学》。

李特尔),就要找出造成地表差异的那些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施米特黑纳所说的地球因素)在区域表现上的典型。这是普通地球学的领域;而在李特尔的那个时代,却既无资料、也无地图来供他作那怕是最初步的、尝试性的这类概括。这就使他陷入目的论玄想之中。但他总是要使人们相信,通过收集和概括关于各个地方的资料,这项研究必然会取得进展。可是他最终追求的目标是要发展世界对比的领域;这使他受到批评。他论述普通地理学方面的问题;在他的一般演讲中,他清楚地指出普通地球学应该如何发展——自然地理学、经济生产的地域分布和影响、人类社会的扩展与文化。他设想那些研究“运动形态”(他的第二类资料)的海洋学、气候学、火山学、植物地理学及动物地理学的发展情况(施米特黑纳,前引著作,第 66 页)。这些运动的和固定的形态,是有待我们去评价的人类及其工作成果所处的“总环境”的各个要素。

强调这一点很重要:这类一般的研究,或如我们现在所说的系统的研究, 是要确定区域的各种类型及其确切分布,而相同的地球因素在赋予现象的区域结合以特征方面仍然起着作用。李特尔的一些优异论述为我们清楚地指出前进的道路。这些论述可在英文本《比较地理学》及《地理研究》

(GeographicalStudies)中查到(虽然盖奇的译文有时不可靠)。他在地表的固定形态、地理科学的历史要素(1833)、地球的资源(1836)等方面的文章,都是他最重要、最有远见的著作;直到今天,它们对了解地理学的观点仍然是非常有价值的。

施米特黑纳在其《卡尔·李特尔研究》一书的第五章(从第 63 页起)内,

讨论了《地球学》的一般内容。他说,李特尔在 1806 和 1809—10 年的著作中就已把这一点说清楚了。《地球学》将包括三个主要论题——地域的、形态的和物质的。第一个讨论大陆的固定的形态,即地球表面的各个区域。第二组地理事实包括每一大洲的以主要要素水、空气、火为基础的那些“运动的形态”。第三组事实包括自然的三个领域:只说到它们与地表其他现象有联系的局部分布。他通过自然区域的区域类型、在地球上的局限和扩展、在区域内的支配程度、自然或人的力量的成果等方面,对它们进行阐释。李特尔试图在第二和第三论题的领域内发展海洋学、气候学、火山学、植物及动物地理学,作为他走向地理学目标的第一步,也是主要的一步。每一个现象, 都需要联系其他空间分布的现象来解释其地域分布,以便说明地表现象的各别的结合。

李特尔所发展的区域概念,对今天的地理学家非常重要。主要的地理单元是大洲。在这一点上他只是接受传统的定义。每个大洲又根据山文情况而分为一个被阶地环绕、通过大河来排水的高地核心与周围沿海低地。他显然相信各大洲都具有相似的结构。因此,这些第二级区域是演绎出来的。划分较小的、可称为第三级的单元的根据,是各个区域详细的外形和内容(物质体现)。它们是地表镶嵌结构的砖头或构成单位,是概括的必要基础,因而也是归纳得来的。因此,李特尔似乎曾把每个大洲想象为个别单元的复合体, 这个复合体的全部构造和范围,可以从有关现象的最小的区域归纳出来。他从来不用景观这个名词。海因里希·施米特黑纳说,李特尔寻求“区域的位置,并且尽可能准确地对准这些位置。他按照各个现象以及在该处同时起作用的各种力,把这些区域合并成组。然后他又用各种组合的复合体,去找出

有关每一地方的物质和其他因素与这个有机体的关系的一般概念”。①

李特尔的整个体系的基础是他最初研究的非洲和亚洲。他根据它们的外形来进行地形分类,并想象每个大洲都有类似的结构。第一是高地和高原; 它们又分为两级:平均海拔在 4,000—5,000 英尺之间,和平均海拔低于前者的。第二是山地;它们又分为 5 类:(a)平行山脉,如汝拉山和喜马拉雅山;(b)分歧或聚合山脉,如东阿尔卑斯山及北落基山(分歧)与安第斯山结(聚合);(c)自中央核心向外辐散的山脉,如奥弗涅的西南阿尔卑斯山;

(d)环状山系,如特兰西瓦尼亚山地与波希米亚山地;(e)交搭山脉,如兴都库什山与喜马拉雅山、昆仑山与帕米尔山地。第三是低于 400 英尺的低地,它的一个例子是东欧大平原。第四是介于高地与低地之间的过渡区域, 它被称为阶地。

在《地球学》序论中总结出来的这种分类,是李特尔描述大洲的基础。分类系统虽然可能显得肤浅,它却提供了一种不同于描述政治单元常用方法的、新的区域描述法。在每个区域内先说明地形的主要特征和水系,接着是气候、主要物产和人口。此外也包括一些历史事件和探险旅行报告。最后是一般性的总结。

评论一下《地球学》的书名和副题是适当的,因为其中包含着该世纪后半期地理学发展中许多概念上的困难。第一,地理学不等于作为地球科学的地球学。地球科学的内容包括地球的形状、大小和构造。它们是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的问题。按照李特尔的见解,地理学是通过地表上面空间结合现象的区域差异来研究地球表面的。对某一现象的世界范围分布的研究,可能已落入一门附属的、也有分布问题的学科的领域。地理学的独特性在于,指出并解释自小至大、逐级区域单元内地面现象的区域结合的特点。

第二点涉及它的副题——《关于自然和人类的历史,或普通比较地理学》

( imVerh ■ ltniszurNaturundzurGeschichtedesMenschen , oderallgemeinevergleichendeGeographie)。这个副题提出一个地理学自十八世纪以来就已试图解决的问题。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它是这门学科的结构和它对自然及社会科学关系的关键。如果把地球作为人类之家来研究,那么土地、水、大气以及动植物界就要作为人类的居处、并严格联系人类占有来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如果把所有这些领域的本身作为研究目的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无视人类的占有而单纯研究地形学、气候学、海洋学和生物地理学。不错,人对物质过程的了解越多,他越能够对人类占有物质特征的意义进行评价;但这不是要争论的问题。以人类为中心的观念,需要关于涉及到人类的物质地球的资料。这指的是土壤类型、土壤侵蚀规模与水土保持、地下水位深度、排水等问题。今天,随着现代知识的极大增长,这种显然包含在李特尔概念体系之内的、撇开人的因素的对物质地球的研究,意味着是对地形和动植物生态的起源和发展的独立研究。这类研究都已远远离开那种对物质地球及其关于人类社会的研究了。

人们已经指责李特尔使地理学成为“历史学的侍婢”。在他死后的几十年内,有些地理学家想要把人完全抛出地理学,并把他们的研究局限于地、水和大气的物质方面。后来,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职业地理学家们在形成区域概念中找到了妥协。

① 见前引海·施米特黑纳著作第五章,第 5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