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书记的谋略

农民运动是中国革命的一项基本内容。1928 年党的六大政治决议案中明确指出:“驱逐帝国主义者,达到中国底真正统一”;“彻底的平民式的推翻地主阶级私有土地制度,实行土地革命”;“力争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的政权”,是中国革命的“中心任务”。为此,党在农村,必须努力扩大农村革命根据地,发展红军,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

根据中央精神和江苏农村的实际情况,1929 年 3 月,中共江苏省委扩大会议指出,江苏的农民运动“要注意领导自发斗争,恢复暴动失败区域的工作,既要反对畏惧斗争的右倾情绪,又要注意纠正盲动主义的残余。农村斗争是以贫雇农为主体,井建立包括富农在内的农村中极大多数的统一战线, 并加紧土地革命和建立苏维埃的宣传”①。9 月,陈云到任农委书记后,江苏省委常委会明确了农委任务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调查统计农村经济材料。第二,专门讨论外县农民斗争策略,特别要注意研究秋收和年关斗争的策略, 以提供给省委。第三,恢复外县工作,与外县来人谈话。遵照这些指示精神和工作原则,陈云开始在农委书记这个岗位上,施展他的才华。

从 9 月到 11 月仅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陈云先后调查了崇明、苏州、盐城、丹阳、涟水、镇江、宜兴、常熟、如皋、淮盐、江阴等地的农民运动情况, 并向省委作了汇报。根据省委的指示精神,陈云先后代省委起草了致常州、扬州、苏州、崇明、丹阳、南汇、涟水、盐城等地县委的信。在这些信中, 陈云对上海外县农民运动,特别是秋收和年关斗争,根据当地党组织和农运的实际状况,作了具体部署,对各县的农运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具体领导农运斗争的实践中,陈云逐步形成了对江苏农运斗争规律性的认识, 并在此基础上,对党领导江苏农村斗争的策略,有了较为系统的见解。

1929 年 11 月 18 日,中共江苏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会期九天。会上,李立三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中央组织问题》的报告;康生作《江苏组织问题》的报告;徐锡根作《江苏职工运动》的报告; 陈云则代表省农委作了《江苏农民运动》的报告。陈云对江苏农运的看法集中体现在这篇报告中。

陈云认为,在江苏农村,土地日益集中于地主阶级。各地除实行铁租制以外,预租制、押租制①,收租使用大秤和大斗等,都在日益普遍化。苛捐杂税有 60 多种,高利贷和商业资本的剥削也十分严重。所有这些,使广大农民破产,无衣无食,以致造成江苏农民运动的发展趋势,抗租、抗税、抗债的斗争,四乡都有。如果这些日常的斗争继续向前发展,就会逐步动摇封建的土地关系,给国民党军阀统治以打击。

根据江苏农运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陈云认为,党领导农村斗争的任务和策略,目前应注意以下各点:(一)党在现时农民运动中的政治路线, 仍然是加紧争取群众,组织群众,以准备武装暴动。(二)根据农民的迫切要求,有计划地在农村提出斗争的口号、任务和方式,发动农民开展抗租、

① 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284 页。

① 铁租制,指不论丰歉,地租额固定不变。预租制,指佃农向地主租种土地时,要预付田租。押租制,指佃农向地主租种土地时,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直到退佃时才归还。

抗税、抗债等斗争,并使这些日常斗争互相推动,汇合成反对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总斗争。(三)党应该确立独立的农民运动政策。要打入刀会①,争取其中的广大群众,但不应对刀会有过分的幻想。(四)要注意争取土匪中的农民群众。(五)有系统地建立各级农民协会。为了防止农民的分裂,不宜用佃农、贫农名义组织;在名称上也不一定单用农民协会,以利于把更多的群众组织起来。农会中要排斥富农,对富农领导的组织和斗争,要参加进去,夺取领导权。对黄色农会②尤应选用这一策略去争取群众。(六)地方党部要加强对农会中党团工作的指导,以巩固无产阶级对农民的政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