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素质教育目标构建的原则

素质水平具有历史性,不同历史时期对人的素质有不同的要求。每逢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教育的培养目标或素质结构都要做相应的调整, 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素质要求。但过去调整目标,过多强调当前社会和国家需要,忽视社会和人的自身发展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 社会对公民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全面,设计素质目标,就必须遵循相应的原则。

科学地构建素质教育目标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近年来, 人们对这一工作进行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大量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从现代科学的素质范畴出发,对人的身心素质结构及其功能进行系统分析,为构建素质教育目标提供了内涵比较具体、外延又相对稳定的理论假说;众多实验学校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指导,认真总结和吸收“五育” 目标模式积累的丰富经验,参照未来社会发展的人才素质要求,为构建素质教育目标提出了可观察、可操作的经验模型。无论是从理论假说入手,采用层次分析的方法来构建目标,还是从经验模型着眼,采用因素筛选的方法来构建目标,我们都必须首先明确构建素质教育目标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当是我们在目标构建过程中正确处理带有普遍性的一些矛盾关系的准则,它既是对素质教育规律性的认识,也是人们长期以来教育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无锡市教科所唐迅老师、盐城阜宁师范学校葛忠龙老师以及江苏省第二次小学素质教育研讨会等许多学者,对这些原则做了比较全面的表述和总结,归纳起来有如下一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