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素质目标及其教育

心理素质包括广泛的兴趣、积极的情绪、奋发的进取心、健康的个性等, 这是适应环境、赢得学习和生活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形成和发展人的社会文化素质的基础。当今社会生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发展迅速、变化复杂、竞争激烈,对每个人来说,不但机遇与挑战同在,而且往往成功与挫折并存,这就需要有较强的心理适应性和心理承受力;对于生活在社会转型的年代而且大多为独生子女的中小学生来说,良好的心理素质显得格外重要。

首先,心理素质直接控制着人体的生理活动,调节着活动能量的释放, 促进人的生理技能。同时,良好的心理素质又是内化社会文化成果的必要的主观条件,尤其是感情培养在素质教育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人的感情作为把握世界的一种独特方式与人的认识相伴随,并且与美好行为的内化与升华相依存,是孕育创造性思维的温床和产生崇高道德行为的活土。其次,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冲击主要表现在心理层面。社会的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日益复杂的人际关系、快节奏的进程等,都要求人们具有一定的心理适应力。再次, 心理素质教育对当代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良好的心理品质,对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不良的心理品质,则对人的思想、道德和学业的发展,产生十分有害的影响。因此,有人从上述观点出发,把心理素质的教育看做是素质教育的关键,也是有道理的。近些年来,在心理素质教育中人们普遍地注意了智力品质的重要性,而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品质问题尚未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因此,加强非智力品质的教育,应成为当前心理素质教育的重点。

心理素质教育就是要培养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它的主要内容是: 开发潜在的智能,使人获得正常的智力;培养愉快的情绪,使人乐观向上, 积极进取,对生活充满信心,具备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形成健全的意志, 使人能主动自觉地迎接挑战、战胜困难,具有独立果断、坚韧、勇敢的品质; 养成协调的行为,使个体心理行为符合环境需要和自己的身份,与环境协调一致,关心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关系和谐。

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素质,是学生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它是一个主体的制导系统、指挥中枢,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征,它由一系列基本素质所构成,如自知(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尊(自我肯定、自我爱护)、自信(自我信赖)、自主(独立自主、独立决策)、自定(自我设计、自我认定)、自律(自我控制)、自反(自我检查)、自强(自我激励)等。这是人类文明长期沉淀、培育和发展起来的宝贵品质。

现在的问题是要坚持那种轻视甚至忽视心理素质培育的倾向,改变那种将心育“挂靠”在德育上的做法,纠正那种混淆学生中的心理问题和品德问题、用道德教育取代心理疏导的现象,确立心育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立地位, 建立学校心育体系,真正按照少年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来解决他们心理问题,使他们的心理素质获得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