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南洋龟缩 先驱孤舟触礁
胡蛟恰好是一个“陪绑”对象,用来佐证政府当局之所以对华人报 纸采取行动,并非捕风捉影,而是有真凭实据。“南洋”老板只想保住 报纸发行量,不愿花钱花精力打官司,他对弟弟说,你暂时受点委屈在 监狱里住两年,我赚的钱分一半给你。李光耀在赫尔辛基由“被告”反 败为胜,他向记者声称,回到新加坡要对“南洋”两位编辑提出诉讼。
《南洋商报》祸从天降,政府当局根据内部治安法令,拘捕了“南洋” 的三员大将。所谓“内部治安法令”,就是不必提出犯罪证据,也不必经由正式法律程序,先将指定嫌疑人扣押,俟后听凭发落。
这之前,由于李星可辞离“星洲”,投奔“南洋”,《南洋商报》的发行量仅一个月内便上升了 3 万份,令《星洲日报》大惊失色,黯然无光。现在《南洋商报》于风头正健之际遭此一击,“星洲”难免有些窃喜,这至少免去了“南洋”发行量突飞猛进的巨大威胁。
然而,“星洲”的日子并没有因为“南洋”受挫而变得好过起来。《南洋商报》被指控从事对政府不利的“黑色活动”,证据只有见诸于该报的新闻和社论,而胡蛟的来历不明的境外援助,却是早在“南洋事件”爆发前好几个月就由他的本报人士密报了政府当局,胡蛟数月以来一直在接受政治部的秘密传讯。胡蛟恰好是一个“陪绑”对象,用来佐证政府当局之所以对华人报纸采取行动,并非捕风捉影。而是有真凭实据。
5 月 8 日,李光耀总理在信立新村民众联络所成立第 8 周年纪念席上发表讲演,指责《南洋商报》“执行对新加坡的利益或安全有害的政策”,因此政府不能袖手旁观,“黑色活动正在新加坡的报界中进行,有些人想搅得我们这里不安。有几个大国想见到新加坡的事情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他们对此深感兴趣。”
李光耀总理特别指出,某方曾以 700 万港币支持新加坡的一家英文报(即胡蛟的《东方太阳报》),新加坡的《先驱报》也“接受香港方面的资助, 自去年出版以来就一直抨击政府。”
对于政府的指控,胡蛟原想聘请律师,在报纸上刊文声辩。但是在律师的建议下,胡蛟最终采取了既不否认,也不声辨的态度。只要政府当局不对他个人采取行动,他就低头认输,逆来顺受。
胡蚊的这种态度使他的底下人深为不满。不到一星期,《东方太阳报》从暹罗聘来的总编辑和六位外籍编辑,声称“无 法在由于总理的指控而来的怀疑阴影下工作”,提出集体辞职,并要求政府证明他们的无辜。《东方太阳报》就此停止出版。
《南洋商报》声称政府所谓“黑色活动”与该报无关,要求 释放该报被捕人员,但也仅仅是刊发几篇表示抗议的官样文章,没有其他积极活动。
“南洋”方面开始曾经请过大名鼎鼎的马歇尔律师,替三位被拘捕者申请人身保护。马歇尔原先担任过新加坡首席部长,是一位很有影响的人物, 但是他的努力未能奏效。马歇尔主张到伦敦去上诉。
而这时候的《南洋商报》虽被指控从事对政府不利的“黑色活动”,证据只有见诸干报端的一些文字,充其量也只能说它“运用影响力,加剧种族、语言及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甚 至“美化共产主义的生活方式”等等,而
政府的意气用事、偏激 行动,拿不出真凭实据来依法起诉,徒惹是非,反倒使该报地位陡增,发行量剧升。
报馆老板李有成因此只想保住报纸发行量,不愿花钱花精力打官司。他对被扣押的弟弟李茂成说,要他暂时受点委屈在监狱里住两年;只要李茂成照他说的办,日后出来,他这些年所赚的钱一定分给李茂成一半;李茂成的太太已经去世,李茂成的两个儿子他一定会照管妥善。
《星洲日报》在“南洋事件”发生之后,曾在 5 月 5 日的社论中指责政府任意拘人乃属不当,认为被拘人士“应在法庭受审讯,而不应当无限期的受拘禁”。但是“南洋”既然在一度要求“政府急速释放被拘留的三位同事” 后,即哄若寒蝉,放弃争,“星洲”自然也识相地改变立场,乐得袖手旁观了。
这时候反倒是出版不久的英文《先驱报》不甘寂寞。在《南洋商报》人员被捕的第二天,该报就在社论中指责政府的行径违反新闻自由。针对李光耀 5 月 8 日演讲中所指《先驱报》“接受香港方面的资助,自去年 7 月出版以来,一直抨击政府。”《先驱报》立即在社论中答辩道,该报所获香港方面的投资,早已取得政府高级官员的谅解,他们的经济来源并无神秘可言。由于政府当局只能怀疑《先驱报》的外国投资者的动机,提不出该报从
事“黑色活动”的真凭实据,《先驱报》因而理直气壮,先是大声疾呼:“除非我们被证明有罪,我们是无辜的。”继而呼吁广告客户的支持,口号是: “我们不‘黑’,请在《先驱报》登广告!”
《先驱报》的发行量因此扶摇直上,从 1.3 万份增至 3.1 万份,再增至
5.8 万份,到了 5 月 30 日,首次增刊《星期刊》,印了 3.8 万份,当天便销售一空,开创了该报以及新加坡报业史上新报销数的最高纪录。
《先驱报》跟胡氏家族是有关联的,胡仙是它的香港投资者之一,投资额为 50 万元。《先驱报》与政府当局发生争执,胡仙专程从香港飞到新加坡, 拜会李光耀总理,对有关问题进行商谈。但是胡仙也终没能挽回《先驱报》的命运。
就在 5 月 20 日,《先驱报》停止出版的前 3 天,李光耀总理还一直说: “《先驱报》的空谈无碍大局”。他认为,“《先驱报》的事件所引起的新闻自由问题的争论,不致引起社会与政治上的不安”,因为受英语教育的新加坡人不会制造暴动。
李光耀总理对于英文报及英文报的读者的这种另眼相看,使得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纷纷站出来,设法接办《先驱报》,政府当局声明,除非在 5 月
28 日以前,《先驱报》的所有权转移到新加坡本地人的手上,政府将撤销该报的印行许可证。
这期间,除了胡仙,新加坡的大通银行经理汉奎克,东马来西亚的拿督斯蒂芬,亚洲报业基金会主席罗萨斯,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黄祖耀,一个自称为“人民阵线”的新政党,以及 5 位由医生、律师、大学教授组成的所谓“新加坡专业人士”,都作过试图挽救《先驱报》的努力,然而接踵失败, 终于又都知难而退。
这样,《先驱报》便在 5 月 29 日被迫停刊。1971 年的新加坡“5 月风暴”, 以“《南洋商报》事件”起始,以“《先驱报》事件”告终。
《先驱报》跟政府的对立完全是起于《南洋商报》人员被捕。《先驱报》为《南洋商报》打抱不平,《南洋商报》自己倒俯首缄默。当《先驱报》关
门在即,“星洲”和“南洋”虽资金雄厚,并都有有力的金融后台,但它们都见死不救。
“星洲”和“南洋”是两家纯商业性的投资企业,它们都只看重眼前的现实利益。其时,由于“南洋事件”的发主、政府的指控,时局热闹,两家报纸的发行量与日俱增,利市 3 倍。“星洲”和“南洋”看见有利可图,便想委屈求全,能忍则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星洲”采取这种态度还情有可原,因为胡蛟这时已经下台,由胡山接任社长,内部紊乱,人心涣散,可说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对于别家的危难无暇顾及。
“南洋”的态度却使外界难以理解。它这时还有三员大将关在监狱里, 它也不是不赚钱或没有钱,可是在赫尔辛基举行国际新闻会议讨论他们的案件的时候,《南洋商报》不但没有代表出席,甚至连个列席旁听人或采访记者都没有派。他们有的是钱,至少可以请个律师代表出席。
赫尔辛基举行的国际新闻会议,原本主题是“有关《南洋商报》经理与报人未经审讯而遭扣留的事情”,但是《南洋商报》的最高当局既不派人出席,也不肯花钱请常年的法律顾问马歇尔或其他人代表出席,这样,辩论《南洋商报》的事情使被一笔掠过,会议主题一变而为《先驱报》的资金来源问题,与新闻自由的讨论风马牛不相及。
李光耀本来是以被告身分出席赫尔辛基的国际新闻会议,可是作为主要当事人的控方《南洋商报》竟没有任何代表出席,只有一两名“陪绑”,而且是已经关门大吉的《先驱报》的残兵败将,既非雄辩滔滔的律师,也非能言善辩、经验丰富的新闻记者。而李光耀,他本人是律师出身,又身为政府总理,代表一个国家,带有随行的全班人马。双方实力之悬殊,这场辩论的胜负已经能见分晓。
果然,李光耀不但由“被告”反败为胜,还在赫尔辛基出足了风头。他在转赴伦敦的时候,对新闻记者声称,他回到新加坡将对《南洋商报》的两名编辑提出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