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小学生日常文明行为的需要转化六法

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是要把党和国家对小学生提出的日常文明行为要求转化为学生自身的需要和行动。实现这个“转化”,学生主体的积极性如何至关重要。因此,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训练,必须要从培养和满足小学生的正确需要入手。前苏联心理学家波得罗夫斯基曾经说过:“任何方法如果以儿童的需要为基础的,那么便会成功,任何方法如果不顾儿童现有的需要就去进行,那么它就不会达到目的。”实践也告诉我们,如不考虑学生的需要,任何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是不会有良好的效果的。

小学生同样有物质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我们贯彻《规范》,就是要把

《规范》中的行为要求逐步转化为学生个人的需要,并与学生原有的正确需要融为一体,即建立和完善学生行为心理结构。例如,宣传遵守《规范》的光荣感,要想方设法和小学生自尊的需要融为一体。《规范》中关于“按时上学,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做作业,课后认真复习”等要求,通过恰当的方法手段,纳入到学生求知需要结构;《规范》中关于“尊敬国旗、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文明礼貌、诚实不说谎话、穿戴整洁、读写姿势端正”

等要求,力求与学生爱美(心灵美、语言美、仪表美等)的心理需要一致起来;《规范》中关于“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做简单的饭菜等家务劳动”等行为的要求,应和学生对劳动的要求与独立生活的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规范》中关于“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不玩火,防触电,防溺水,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等行为要求,要与学生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健康的需要及保护个人正当权益的需要等紧密地联系起来。

那么,如何具体实现上述“转化”和“融合”呢?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周瑞明老师总结了六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