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明清:人口重压与生态环境
一、全国再次统一——民族矛盾激化——封建制走向末期
由蒙古族建立的元帝国,是亚洲历史上疆域最大、民族最多的国家。在这个多民族国家中,主要由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组成。汉人中又有原辽金统治下的汉人和原宋统治下的汉人(即南人)之分,各民族的政治待遇差别很大,蒙古人级别最高,色目人次之,汉人又次,南人的地位最低下。主要表现是:元朝文武百官中的主官都任用蒙古人,汉人与南人都不能担任;在贯彻因先人任要职,子孙后代享受政府官品优待的荫叙制度上,蒙古人和色目人要优于汉人;在刑罚和禁令的实施中,对蒙古人和色目人要宽,对汉人和南人要严。长期的种族歧视,必然激发汉人对以蒙古人与色目人为主的统治集团的反抗情绪。
在经济上,元太宗八年(公元 1236 年)开始使甩纸币,由于发行过滥又多伪造,造成了纸币贬值,人民受害极大;政府在佛事、赏赐受荫叙人员中开支巨大,统治者自身生活穷极奢丽,都加大了国家财政支出,为了弥补国库,就通过加繁赋税来剥削人民。元末动用大批民力修治黄河,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扰民极大,影响了农业生产,给人民带来了祸害。大量土地被游牧贵族、僧侣和官僚地主占领,使许多农民难以维持生活。于是在民族主义的号召下,爆发了全国性的反抗运动,从根本上动摇了元帝国的统治。最终由朱元璋灭元,而后迅速平定各地的动乱,于公元 1368 年称帝,建立明朝。
朱元璋取得政权后,为巩固统治,先后推出了厉行集权制度,提高专制权威,屠杀功臣武人,整顿地方吏制等措施,从而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明初,为了迅速恢复元朝末年由于腐败统治和抗元战争所形成的经济衰落,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在农业上主要是鼓励垦荒耕植,在继续推行民屯、军屯的同时,又推行了商屯,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注意兴修水利,使农业经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起来。整顿农业赋税制度, 实行了“一条鞭法”,把田赋与徭役合并以亩征收,削弱了农民对地主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比过去的劳役制和实物代役制有了显著进步。在工矿业上,放宽了官方对工矿业的控制,促进了民营工矿业的发展。在工商业上,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减轻工商业赋税,鼓励民间从工经商,从而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到明中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开始在江南丝织业、浆染业、榨油业和制瓷业等手工业中出现,中国首次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这是中国社会制度进步的一个里程碑。
明永乐三年(公元 1405 年)开始的郑和 7 次下西洋的壮举,使他远航非
洲东岸和红海海口,沿途经过了 36 个国家,这不仅弘扬了明帝国之国威,发展了与海外多国的关系,而且推动了航海事业,促进了海外通商,在引进国外文明和发展明朝经济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使明朝迅速成为一个国家统一、经济发达、国力雄厚的亚洲国家。但是,由于明朝统治者始终没有走出土地私有制这一死胡同,终于又带来和加剧了历代共同的政治、社会及经济问题, 最终将其推向了灭亡。
明初,曾对有功的官员大封宗室,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级。皇帝给这一阶级赐予田地,形成了庄田。明代将全国的田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所谓官田,除包括军民商屯田外,还包括庄田。庄田占有者,利用其手中的权力,
一方面把屯田占为己有,一方面兼并自耕农的私田,加上一些民间地主也乘机对自耕农的田地进行掠夺兼并,使大量的田地变为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的私田,而后又出租给无田或少田的农民耕种。明代的田赋和田租都很重,这就使租田的农民受着严重的剥削。明末,税赋更加苛重,除农具和书籍外,凡上市买卖的任何东西都要纳税,除了商税,还有矿税,这就制约了工商业的发展。到明代后期,因在辽东连年用兵和为镇压不断发生的农民暴动,在已经很高的田赋之外,又加上了辽饷、剿饷和练饷,更使农民苦不堪言。明代政治的腐败,是从成祖以后宦官当权开始的。万历年间,不仅宦官魏忠贤在朝内结成死党,左右政事,而且还导致了地方官吏及乡绅的横暴。上述情况都成为引发明末农民起义的重要原因。崇祯元年(公元 1628 年),人民终于不能再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掀起了以李自成起义军为主的,旨在推翻明朝统治的农民战争。经过 18 年的斗争,到崇祯十七年(公元 1644 年),李自成率兵攻入北京,推翻了明朝。
明朝灭亡后,国内地主阶级出于自身阶级利益的需要,勾结于公元 1616年由满族人建立的清国,使清兵在李自成攻克北京的同年进入山海关,并攻克北京而定都,后逐步统一全国,形成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大清帝国。清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在对原明朝反对力量进行大举消灭的同时,又
对北部的蒙古族,西部的回族、藏族,西南部的苗族等实行了征讨和平定。其间,战争不断,狼烟四起,明时经济最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到残酷的烧杀掠夺,社会经济受到了极为严重的破坏。清朝的封建君主制,在完全继承明朝统治方式的同时,又实行了种族歧视。清皇将权力集中于一手,官府要职均由满族贵族担任,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十分激烈,直到康熙二十年至二十三年(公元 1682—1685 年),平定“三藩”①和收复台湾之后,才逐渐缓和下来,这对清王朝巩固政权是十分不利的。清政府为了进一步缓和民族矛盾和迅速恢复封建经济,以巩固统治权力,就对人民采取了一些让步措施, 如康熙二十四年(公元 1686 年)宣布停止由关外带人的“圈地”制度;康熙
五十年(公元 1711 年),又实施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此外, 还采取减免赋税和稳定社会秩序的措施。在农业上,除停止圈地外,还实行“更名田”②,奖励垦荒,大力推行屯田,提高佃户与雇工地位,兴修水利, 编撰农书,推广先进技术,整顿各级粮仓等措施,这就为恢复和发展经济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 1685 年)开始,全国的经济逐步繁
荣,到雍正至乾隆年间(公元 1723—1795 年),清王朝的封建经济进入了极盛时期。
清帝国经过极盛时期后,就开始了衰落。乾隆末年,由于不断对周围的少数民族进行掠夺战争,使得国库逐渐空虚。这时土地兼并也越来越严重。嘉庆时期(公元 1796—1820 年),皇帝所占据的耕地面积,就占到全国耕地的 11%;乾隆时的户部侍郎兼军机大臣、一等公和珅,占地达 5.3 万多公顷, 其他大地主占地数千公顷和数百公顷的也屡见不鲜。这就使大批农民失去了土地,难以维系生活,从而引起了广大农民对统治者的不满,激化了与地主
① 指降清并协助清统治者镇压农民起义军,在消灭南明政权后受封的明将吴三桂、尚可喜、耿继茂三股割据势力。
② 清初,将明代宗室藩王所遗田地改归民户所有,并编入所在州县交纳赋税。这些田地称为更名田,为清代民田之一。
阶级的矛盾,推翻清政府的情绪在孕育中。与此同时,在清政府压迫下的各少数民族也不断掀起反对满族奴役政策的起义。对此,清政府虽进行了残酷镇压,但反抗斗争却始终没有停止。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二年(公元 1840—1842 年)爆发了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果是清政府失败。之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便不断汹涌地侵入中国,中国从此沦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因此, 历史界划定至 1840 年便结束了长达 3900 多年的中国古代史时期,此后就进入了近代史时期。其间,清政府的昏庸、腐朽和无能便彻底暴露,人民的反抗斗争越加激烈,终于在 1911 年被辛亥革命所推翻,至此,结束了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