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春秋战国:传统农业的形成与生态环境一、社会大变革
从周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 722 年)到周敬王三十九年(公元前 481 年),
是我国历史上的春秋时期。从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元前 479 年)到秦始皇二
十六年(公元前 221 年),是我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这一时期的最高统治者沉缅于穷奢极欲的生活,放松了对各方诸侯的统治,同时各方诸侯通过发展经济,实力逐渐雄厚,也不再听从周王室的旨意,于是出现了诸侯相互兼并,群雄争霸的动荡局面。春秋时期周王朝共有 14 个诸侯国,其中势力较大
的为齐、晋、楚、吴、越。到战国时期只剩下 7 个强国,即齐、楚、燕、赵、韩、魏、秦。这时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逐步私有,以高利贷为主要形式的剥削现象日益严重,从而加速了阶级分化。新兴的地主阶级以其较强的政治经济实力登上了大变革的历史舞台。周朝时的山西属晋国领地。随着整个周王朝的动荡,晋国也开始了大变革。经动荡吞并,到春秋晚期,山西境内形成了 6 个新兴地主家族,即韩氏、魏氏、赵氏、范氏、智氏和中行氏,历史上称为晋国“六卿”。后来在继续的吞并中,范、智、中行三氏也相继被消灭,晋国的权力就集中到韩、赵、魏三家。这三家也不甘心被人统治,对人称臣,他们也就很快由三晋联盟发展为三家分晋,分别建立了三个封建国家, 这就是山西又称为“三晋”的由来。
晋国从春秋初期到三家分晋定局,大约经历了 500 多年。在这一时期中, 随着变革浪潮的冲击,晋国也完成了由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的转变,使生产关系形成了新的格局,即由奴隶制转变为土地私有制和生产过程的个体性质,特别是战国时期秦的商轶变法,更发展和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权, 这就使社会生产力得到又一次解放,农业经济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