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反对美国破坏日内瓦协议和中国参加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会议

1954 年 7 月 21 日的日内瓦协议,使越南、老挝和柬埔寨人民民族独立的权利得到承认;按照协议印度支那三国应成为和平中立国家。中国签署了日内瓦协议,十分珍视协议所取得的成果。但是,美国作为日内瓦会议的参加国不但拒绝在协议上签字,而且在由其紧接着拼凑起来的东南亚条约组织的议定书中,竟公然将这三国包括在该条约集团的“保护”范围之内。美国即将向这个原法国势力范围的印度支那地区渗入势力,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从 1955 年起,印度支那三国人民反对美国干涉内政的斗争即日益

发展,美国在该地区的侵略扩张逐渐成为国际紧张局势的突出根源。从 1955

年到 1965 年 3 月之前,美国主要企图利用各该国内部的亲美势力实现其侵略意图,但它在三国一一遭到失败。中国人民从一开始就支持三国人民的反美爱国斗争,并为他们的斗争的不断胜利作出贡献。

一、支持柬埔寨不顾美国压力坚持和平中立政策

1954 年日内瓦协议签订后,在印度支那三国的交战双方随即实现停火。各方部队按照规定实行集结或撤退。三国并将按日内瓦协议规定的原则实现国内双方的政治解决。在柬埔寨,高棉抗战人员于 1954 年 8 月 22 日全部复

员,越南志愿人员于同年 10 月 15 日全部撤走。柬埔寨将是一个在王国政府治理下,使全体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的、对外实行和平中立政策的国家。可是,随着法国势力削弱而渗透进来的美国,企图改变柬埔寨王国的这种发展进程。

原来在法国进行印度支那殖民战争时,美国就给予法国大量援助,至1954 年时,其价值计达 26 亿美元;单是 1954 年美国的军援计划即达 11 亿美元,占法国战争费用的 78%。日内瓦协议签订后,9 月末,法美举行会谈。9 月 29 日发表的联合公报中,双方宣布:美国给予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援助”,将由美国驻印度支那的“军事援助顾问团”直接交予三国政府。即, 不再交由法国支配了。11 月,美国宣布在南越派驻“大使衔特别代表”,负责南越军队的训练和装备,并宣布在老挝、柬埔寨设立外援管理署的分署。这样,美国很快地就把势力插入印度支那三国。美国利用这种形势,在三国展开活动,扶植亲美势力,企图破坏日内瓦协议在各该国的执行。但是,在柬埔寨王国,美国的这种活动很快遭到失败。

1955 年 3 月,柬埔寨曾经在由美国提供经费,法国负责训练的情况下扩

建了军队。同年 5 月 16 日,柬埔寨同美国签订了军援协定。一段时间里,人们对于柬埔寨能否保持和平中立地位颇为担心。但是,9 月间,诺罗敦·西哈努克出任首相。他曾代表柬埔寨参加亚非会议,并曾一再表示柬埔寨的外交政策是保持和平与中立。在 9 月的选举中,他再次表示接受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保证坚守中立,不参加军事集团,也不接受东南亚条约组织的“保护”。杜勒斯曾经预言,能够轻而易举地把柬埔寨拉进东南亚条约集团。西哈努克的继续执政,使这个预言破产了。对此,美国是不高兴的。1956 年 2 月,诺罗敦·西哈努克访问北京,他同周恩来发表联合声明,双方确认“五项原则

应被作为今后指导中柬两国关系的坚定不移的方针”,“两国政府将继续努力促进两国之间的友谊和合作”。中柬关系的增进,使美国政府更加不满美国竟以停止援助相威胁,并且唆使南越傀儡军等开始骚扰柬埔寨边境,露骨地对柬埔寨施加压力。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柬友好关系更加发展。1956 年 4 月间,柬宣称准备接受中国的援助。4 月 24 日,中柬双方签订了贸易额各为 500 万英镑的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6 月初,柬埔寨的经济代表团访问北京,6 月 21 日中柬双方签订经济援助协定及其议定书。根据经济援助协定,中国无偿地援助柬埔寨 8 亿柬币(折合 800 万英镑)的物资和商品,中国并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和专家到柬埔寨进行技术援助。中国对民族主义国家大金额的无偿的经济援助,正是从柬埔寨开始的。这对于当时受到美国压力的柬埔寨是有帮助的。 1956 年 11 月,中国总理周恩来、副总理贺龙访问了柬埔寨;11 月 27

日,周恩来和柬埔寨首相桑云发表联合声明,双方表示决心彻底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保持和发展两国友好关系。1958 年 7 月 19 日,中柬正式建交。

在这以后,两国领导人的互访更见频繁,两国关系也更加发展。1960 年 12

月 19 日,中柬两国签订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鉴于美国积极入侵印度支那, 历来以竭力挑拨印度支那各国和中国的关系作为其重要的策略,这个条约的签订不仅表示中柬友好关系的新阶段,也是对美国的沉重打击。美国力图迫使柬埔寨离开日内瓦协议的道路的妄想,至此终于破灭。周恩来曾经在一次国际活动中表示过,“尽管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大肆施加压力和进行挑衅,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和柬埔寨王国政府仍然积极努力维护独立和主权、坚决遵守和平中立的道路,这种努力对保卫印度支那和东南亚和平事业是一个重大的贡献”,人们“对柬埔寨的日内瓦协议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①

二、支持越南人民和平统一国家的事业、反对美国和吴庭艳集团的 蓄意破坏

1955 年 5 月间,越南南北两方的武装力量分别在北纬 17°线南北最终集结完毕。这以后,在越南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南北双方行政当局根据日内瓦协议,应该做好在 1956 年 7 月进行普选的准备工作,以便从政治上联合南北两部分,实现国家的统一。可是,美国蓄意加以破坏。

自从 1954 年 11 月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派出特使柯林斯至南越执行军事训练任务,并开始向吴庭艳集团直接供应武器装备以后,法国在南越的势力遭到削弱。1955 年 2 月,法国军队出人意料地开始撤出南越,至次年的 4 月撤尽。于是,美国的“军援”人员大量进入南越,美国的军事政治势力逐渐成了南越的唯一主宰。美国利用这种地位力图把南越变成其殖民地和进犯北越、柬埔寨、老挝,威胁东南亚和平的军事基地。美国深知吴庭艳政权不得人心,因而极力反对南北越经过普选,实现统一。早在 1955 年 3 月,柯林斯答记者问时就打出反对共产党参加政府的旗号,为阻挠普选制造舆论;后来杜勒斯也出面大放厥词,为普选设置障碍。在美国的指使和支持下,吴庭艳公然叫嚣,南越没有在日内瓦协议上签字,不受该协议的任何约束,并拒绝同北越进行任何关于普选及其筹备事宜的协商。越南普选期限到来的前夕,

① 见中越两国总理 1960 年 5 月 14 日的联合公报。

1956 年 6 月 1 日,美国助理国务卿罗伯逊发表讲话,肯定吴庭艳集团 1956

年 3 月间在南方片面导演的所谓“制宪议会”选举,从而公开为其傀儡集团最后破坏普选打了保票。普选终于最后地被破坏了。

中国人民支持越南人民争取举行普选,实现国家统一的斗争。 1955 年 6

月 25 日至 7 月 8 日胡志明率领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访问中国,在访问结束时发表的联合公报中,中国政府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一道,明白指出,美国正在“积极阻挠有关越南普选的协商,企图破坏越南巩固和平、实现统一的事业”,“这种违反日内瓦协议的行动必须予以制止,日内瓦协议必须予以贯彻”。1956 年 1 月 30 日,周恩来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表示,“中国建议重新召开有关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保证日内瓦协议在越南的实施”。除了政治上外交上给予支持之外,中国还在经济上给予支持,上述联合公报中宣布:“为了协助越南人民医治长期战争的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以人民币 8 亿元无偿地赠给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从抗法战争以来就存在的中国人民对越南人民正义斗争的支持,从这以后又持续了很长的时期。

吴庭艳政权从停战之日起就残酷镇压和迫害越南南方的前抗战人员和人民群众中一切主张协商谋求统一的人士。普选被破坏以后,吴庭艳傀儡政权更加依靠美国的支撑,扩大军事实力,一方面加紧对人民的镇压,一方面为美国在印度支那的侵略扩张充当鹰犬。到 1959 年,即日内瓦协议签订五年的日子里,两者的勾结和恶行已达到如下记录:美国在南越的军事顾问团人员已从 200 名增至 2,000 多名;美国向南越运进了大量作战武器,大规模地修建了海陆空军战略基地;美国装备和扩建的南越武装力量,已经从停火时不过是法兰西联邦部队中最大编制为营的几个单位,扩充成了拥有各种兵种、成师成军建制的一支 15 万人的正规军了,加上其他名目的各种武装共计常规

武装 35.5 万人;①美吴集团的法西斯统治五年来囚禁 18 万余人,伤残 1 万余人,杀害 5,000 人,还制造大规模杀害政治犯的惨案;美国军官还直接指挥南越伪军向和平居民进行野蛮的所谓“军事扫荡”;1959 年美国以南越为基地策划扩大侵略老挝;在美国的指挥下,吴庭艳集团还侵略中国西沙群岛的主权,等。②南越变成了美吴集团肆虐的屠场和战争基地。这些作为,粗暴地违背日内瓦协议,因为日内瓦协议除了规定定期实行普选之外,还规定“禁止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各种武器和弹药进入越南”、“不得建立任何外国军事基地”、“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并不被用来恢复敌对行动或服务于侵略政策”,以及“不得对战时曾以任何方式与对方合作的人员或其家属加以个别或集体的报复”。

南越的局势引起世界爱好和平国家和人民的关切,也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关切。1958 年 3 月 9 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为促进越南和平统一事业所提出的一些具体倡议;并指出:中国“作为日内瓦协议的签字国和印度支那各国的近邻”,不能不对越南自由普选的被延搁以及在南越发生的种种违背日内瓦协议的情况“表示严重的关切”。

三、支持越南人民的抗美救国战争

① 转引自《印度支那问题文件汇编》第二集(世界知识社)第 35 页。

② 见 1959 年 7 月 20 日人民日报社论:《实现越南统一,保障印度支那和平》。

越南南方人民为了反抗吴庭艳集团的血腥镇压,早在 1956 年就有了自发的分散的武装斗争。1959 年,南越人民反对美吴统治者的斗争出现燎原之势。1960 年 12 月 20 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诞生。越南南方人民的抗美斗争进入了新阶段。

美国政府从肯尼迪上台后,军事上卷入南越的程度就更深了。1961 年 5

月 11 日肯尼迪派出“特种部队”,即进行间谍扰乱和军事破坏活动的武装特工人员去南越,展开对越南南方人民的所谓“特种战争”。肯尼迪不但增加美国在南越的军事顾问团人员,而且扩大其任务,规定对南越伪军执行战斗支持。次年 2 月 8 日,美国在西贡设立了军事司令部。从这时起,美国实际上已经公开进入对南越人民的战争状态;南越伪军是在美国军事顾问的指挥下作战的,连吴庭艳集团臭名昭著的“战略村”计划,也不过是美国作战计划的组成部分而已。“战略村”的设置,旨在加强美吴集团统治的农村的“治安”,以配合美国制订的名目繁多的种种战争计划。至此,美国仅仅是还没有派出地面部队直接作战而已。

1963 年 11 月约翰逊继任总统后,美国政府更加紧干涉越南事务。肯尼迪遇刺前策划的“换马”——推翻吴庭艳傀儡,使后来南越的政局更加动荡。约翰逊政府穷凶极恶地制订了扩大侵略的计划,除了加紧军事镇压南越人民武装之外,一方面利用南越伪军对老挝的所谓“胡志明小道”发动军事进攻; 一方面向北越进行武装挑衅,轰炸北越军事基地和一些工业设施。1964 年 4 月起,美国通过东南亚条约组织动员了泰、澳、新(西兰)等国军队以及南朝鲜武装卷入南越的战争; 1964 年 8 月 5 日,美国制造所谓“北部湾事件”, 以海军舰艇侵入北越沿海,乘机捏造受到攻击的借口,进行军事挑衅,连续轰炸北越领土。这是后来一系列战争升级的序幕。但由于遭到世界人民的揭露谴责和反对,美国故意降低这一预谋的侵略部署的严重意义,把这一事件称为仅仅是“一次打击”,并随之稍作间歇,以便为更严重的战争升级作准备。

对越南人民的抗美救国战争,中国人民从一开始就给予了政治上和军事物资上的大力支持。1962 年初,北越领导人胡志明、阮志清等人访问中国, 中国领导人同意向越南南方的人民武装提供军事援助。1963 年 8 月 29 日, 毛泽东发表《反对美国—吴庭艳集团侵略和屠杀越南南方人民的声明》,支持胡志明对美吴集团屠杀越南南方人民的罪恶行为的强烈抗议;谴责美吴集团采取的“变越南南方为美国殖民地、发动反革命战争的政策和加强法西斯独裁统治的政策”;并表示“中国人民坚决支持越南南方人民的正义斗争”。1964 年 7 月 19 日,针对美国发动对老挝的直接的武装侵略并不断发出把战争扩大到北越的叫嚣,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支持越南人民反对美国侵略,指出“如果美国以为它可以在越南和印度支那为所欲为,那就错了”,“中国人民绝不会坐视美国扩大侵略越南和印度支那的战争”。同年 8 月 6 日,针对美国制造的所谓“北部湾事件”,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美国连续轰炸了北越一些地区,这已是跨过了“战争边缘”,而是“走上了扩大印度支那战争的第一步”,“美国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侵犯,就是对中国的侵犯,中国人民绝不会坐视不救”。中国人民的严正立场,对于酝酿向北越扩大战争的美国来说,不能不是当头一棒。事实上,后来约翰逊总统在脑中始终萦绕

着一个中国人何时“派志愿军”的问题,①这显然不能不对美国的侵略战争计划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四、支持老挝人民挫败美国及其仆从消灭老挝爱国民主力量的阴谋反对美国和老挝亲美分子排斥和迫害前寮国抗战人员 1954 年 7 月

日内瓦协议签订后,法国军队和越南志愿人员于同年 11 月份撤离老挝;同

时,寮国战斗部队也向指定的桑怒、丰沙里两省集结完毕。按照日内瓦协议, 老挝将在 1955 年内举行普选,以使全体公民包括寮国战斗部队人员和其他前抗战人员,“均能参加全国共同生活”。但这一进程也遭到美国的破坏,虽然其阴谋不断失败,却给老挝政局造成极大的动荡和多次的起伏。中国站在维护日内瓦协议的立场,坚决反对美国和老挝右派对日内瓦协议的破坏。

就在 1954 年 11 月份,在美国策动下老挝发生了一次内阁危机,亲美分子推翻了富马为首相的政府。新上台的卡代内阁,公然违背日内瓦协议,在外交上参加东南亚条约集团的会议,实即表示接受其所谓的“保护”;并积极靠拢美国,接受大量美“援”,作为扩充军事实力之用;在国内政治方面, 调动政府军队不断向桑怒、丰沙里两省进行武装挑衅;并明白宣布,在 1955

年 12 月举行国民议会议员的全国普选,届时将排斥寮国战斗部队和其他前抗战人员参加。12 月 25 日,果然举行了这种片面的选举。但这遭到人民的不满和反对。在这种形势下,1956 年 1 月,以“寮国战斗部队”领导人苏发努冯亲王为主席的“爱国战线”宣告成立。1956 年 3 月间,富马亲王重新组阁。1956 年 8 月 5 日,富马与苏发努冯举行会谈后发表公报声称,双方已达成关于和平统一国家的协议,规定:组成有寮国战斗部队人员参加的联合政府; 使寮国战斗部队和前抗战人员能够按他们的能力参加各级政权和各专业部门;举行补充选举,扩大国民议会的议席。接着,富马亲王应周恩来邀请访问了中国,在 1956 年 8 月 25 日周恩来和富马亲王发表的联合公报中,老挝王国政府表示,坚决执行和平中立政策,不缔结任何军事同盟,也不允许在它的领土上建立任何外国军事基地。两国政府共同表示,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两国之间的睦邻关系。经过这次访问,中老友好关系得到发展;而美国在老挝问题上蓄意破坏日内瓦协议的企图,也遭到人所共见的失败。同年 12 月 28 日,富马和苏发努冯又一次发表联合公报,规定:联合政府成立后,将建设一个和平、民主、统一、独立和繁荣的老挝;“爱国战线”将成为一个与其他政党一样可以进行合法活动的政治组织;桑怒、丰沙里两个省的政府和军队将归联合政府管理。这些协议表明老挝国内的政治团结有了进展,有助于国内的民主统一的进程和对外和平中立政策的执行。从 1954 年

11 月至此,这是老挝国内政局的一次起伏。这之后,老挝国内的政治民主和

民族团结的发展状况,虽仍有曲折,但基本是向上的。1957 年 11 月 19 日, 以富马为首的有前寮国战斗部队两名成员参加的老挝联合政府终于组成。这完全符合日内瓦协议的精神和人民群众的愿望。

但是,老挝右派正在准备反扑。1958 年 7 月,老挝右派势力终于借同年5 月间国民议会的补充选举中爱国战线党获得很大胜利这一事由,发动了政治上的进攻。他们组成了所谓“保卫国家利益委员会”,强迫国民议会推翻

① 《出类拔萃之辈》(中文版)下册第 1159 页。

富马联合政府。新组成的培·萨纳尼空右派政府,把爱国战线党成员逐出政府。次年 2 月,政府公开宣布,老挝不再受日内瓦协议的约束。1959 年 5 月

11 日,王国政府军队包围了原寮国战斗部队一、二营计 1500 人,命令解除

武装;5 月 23 日还发动了进攻。6 月 5 日,第二营约 700 人胜利突围,进入新驻地。这部分军队后来成为爱国战线党团结人民、争取中间派、反对右派发动内战的主要骨干力量。右派政府还曾经逮捕和监禁了苏发努冯等人。1959 年下半年,全面内战爆发了。年底,极端亲美的富米·诺萨万集团窃取了政权。从 1958 年 7 月直到 1960 年 8 月,虽然右派政府的头头有所更换,但老挝政府执行投靠美国、引进美国的干涉、挑起内战、恶化同中国等国家的关系的政策,则没有不同。 1960 年 8 月 9 日,老挝伞兵第二营在贡勒大尉领导下发动了政变,右派政府倒台,重新组成了由国王授权、国民议会批准的完全合法的富马内阁。富马内阁得到爱国战线党的支持。各爱国政党为了有效地同美泰等国策动和支持下成立起来的沙弯拿吉省的右派叛乱集团作斗争,1960 年 10 月 31 日,成立了“争取和平中立、民族和睦和统一国家委员

会”。左派和中间派联合反对右派的斗争形势已经形成。1960 年 11 月 17 日

和 18 日,发表了富马政府方面和爱国战线党方面谈判的联合公报,双方重申:组织联合政府;奉行和平中立路线。这是老挝政治形势又一次的起伏。中国政府对于老挝国内政治形势的这一发展,于 1960 年 11 月 20 日发表

声明,表示支持老挝王国政府执行和平中立和实现国内团结的政策,并支持上述联合公报中老挝政府所表示的建立中老关系的意愿。中国政府基于信守和维护日内瓦协议的立场,每逢老挝政局的重要演变,凡涉及破坏日内瓦协议的,都及时发表声明或采取其他各种适当方式表明态度。中国通过各种方式的外交活动,曾不断谴责美国向老挝运入军火,派进军事顾问,强加东南亚条约集团的所谓“保护”,干涉老挝内政,挑动右派政变和军事叛乱;谴责美国在老挝右派得势时,策动南越和老挝相勾结,给印度支那制造紧张局势;或者当老挝国内左派和中间派的联合力量上升时,又策划南越和泰国一起对老挝进行军事威胁,扩大侵略,威胁东南亚地区的和平。除此之外,中国外交部长还多次提出要求,请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尽其职责,督促老挝国际委员会重新活动,监督日内瓦协议在老挝的执行;并揭露作为两主席之一的英国,颠倒是非,包庇老挝右派,掩护美国的侵略干涉行为;等等。中国人民的态度,对于老挝人民的斗争是个重要的支持。

由于美国和老挝右派不甘心他们的失败,从该年的 12 月到第二年即1961 年的 3、4 月间,右派沙弯拿吉集团曾向合法政府军队和寮国战斗部队发动大规模的进攻,招致军事上的惨败。这之后,美国和老挝右派集团不得不同意召开有中国参加的第二次日内瓦会议,以讨论解决老挝问题,斗争进入一个新阶段。

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会议的召开和会议的第一阶段 1961 年1 月1

日,柬埔寨国家元首西哈努克写信给中国等 13 个国家和政治单位的领导人, 建议在一个中立的亚洲国家召开一个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以寻求维护日内瓦协议和恢复老挝和平的途径。当时战局对美国及其仆从老挝右派势力不利, 但战争有扩大趋势。对西哈努克的建议,被提名的会议成员国有各种反应: 中、北越、苏、波、朝、缅等国都支持;印、英、法等国先认为恢复国际委员会的活动即“足以制止老挝内战”和“制止外国对老挝内政的干涉”,后来同意召开一次扩大的日内瓦会议;美、泰等国,先是反对,后来也勉强同

意。于是,1961 年 4 月 24 日,日内瓦会议两主席苏联外长和英国外相署名发出信件给有关国家,召开解决老挝问题的国际会议,会议地址仍安排在日内瓦。两主席同时还要求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恢复活动。有 14 国参加

的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于 5 月 16 日开幕。14 个国家为:中、苏联、北越、南

越、柬、老、英、法(以上为 1954 年日内瓦会议的参加国)、印、波、加拿大(以上为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成员国)、泰、缅(以上与老挝接壤), 以及美国。老挝三方由于未能组成统一的代表团,而分别派代表出席。

会议参加者的不同立场,决定了会议席上将有一场激烈的斗争。1961 年1 月 1 日西哈努克发出倡议时,美国正在变本加厉地干涉老挝内部事务、它积极组织泰国政府直接出兵,参与富米—文翁叛乱集团向左派和中间派军事力量所在地区进攻;指挥南越军队和盘踞在老、泰边境的蒋介石武装力量也参与这一活动。在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已发出举行老挝问题国际会议的邀请信后,美国在 1961 年 4 月底召集的高级官员决策会上,还考虑“对老挝进行军事干涉”的问题,只是肯尼迪顾虑中国人不会“置之不理”,才没有象在南越一样,直接在老挝投入大量美国部队;而才想利用谈判,取得其在战场上所没有取得的东西。这是同扩大的日内瓦会议的目的背道而驰的。

老挝合法政府 1961 年 5 月 8 日发表的政治纲领,主张实现国内的停火, 建立一个临时联合政府,不参加任何军事联盟,不准任何国家在它的国土上建立任何军事基地,不接受东南亚条约组织的“保护”。5 月 13 日,爱国战线党主席苏发努冯发表声明,支持上述政治纲领。他们的立场符合日内瓦协议精神,中国人民予以坚决的支持。外交部长陈毅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在扩大的日内瓦会议上为支持老挝左派和中间派的上述立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

中国代表团团长陈毅在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发言中阐明了老挝问题的性质和范围。他指出:“和平解决老挝问题有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老挝的内部问题必须而且只能由老挝人自己解决。”“老挝问题的国际方面是创造必要的国际条件,使老挝人民真正能够在不受外来干涉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愿望。⋯⋯老挝人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权利应该得到保证;任何外国都不许对老挝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任何国家都不许把援助当作破坏老挝中立和干涉老挝内政的手段。美国和在它支持下对老挝进行干涉的其他国家的军事人员必须撤出;在老挝的国民党部队必须解除武装遣送出境。”“东南亚军事集团已经成为美国在东南亚地区侵犯各国主权、干涉各国内政、不断制造动乱的主要工具。”“就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和平安全来说,老挝问题决不是孤立的。如果不消除目前威胁着东南亚地区的和平和安全的因素,老挝问题本身的解决也不可能得到可靠的保障。”这是中国代表团在会上进行谈判斗争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思想。

在会议上,中国代表驳斥在关于老挝中立问题上的各种谬论。美国代表腊斯克说,对老挝中立的概念需要下一个定义。“这个定义必须超出关于不结盟的经典的概念,而包括对于(老挝)国家生活各种因素的完整性的肯定的保证。”要“发展有效的国际机构来保持和维护这个中立,使它不受来自内部和来自外部的威胁”。腊斯克把这些主张作为美国解决老挝问题的纲领性意见提出来。陈毅指出:“老挝是一个独立国家。老挝早已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中立,这种中立的含义是十分明确的,并不需要腊斯克先生现在来替它下什么新的定义。在 1954 年日内瓦会议的时候,老挝王国政府就声明不

同其他国家缔结任何军事同盟,不允许在老挝领土上建立外国军事基地。” 美国代表关于老挝中立的新定义,包括要防止所谓“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胁”,要防止所谓“对国家要素的颠覆活动”,“其实就是要镇压老挝人民的民族民主运动,扑灭老挝的爱国力量,这是赤裸裸的干涉老挝内政”。陈毅还指出,美国代表设想要建立一个防止所谓“内部威胁”的国际机构,并毫不掩饰地表示这个机构要裁编老挝军队,管理老挝的经济技术援助,还必须能够在老挝到处任意活动,而不必取得老挝政府和有关当局的同意。很清楚,“这种国际机构,并不是为了在尊重老挝独立的基础上维护老挝的中立”,而是要“把老挝置于国际共管之下”。

其他西方国家虽然对于美国在老挝的军事干涉政策并不完全赞同,但是,干涉老挝内部事务,企图尽可能地限制老挝民族民主力量的发展,则是一致的。因此,在不少问题上,同美国有类似的论调,在“老挝中立”问题上就是如此。法国代表在会上提出关于老挝中立的议定书草案,其中要求把已有的国际委员会的监察和监督的范围,扩大到有关老挝中立的各项宣言的实施。针对这种“监督中立”的论调,陈毅指出:“一个国家执行自愿采取的中立政策,竟然需要国际监督,这真是奇怪的逻辑。”并反问道,“世界上有许多执行中立政策的国家,这些国家是不是都要接受国际监督呢?”英国代表则认为:“老挝政府不论如何自立,也难以强大到只凭自己的力量就可以保证自己的中立”,老挝的中立需要“保护”。针对这种“保护中立” 的论调,陈毅指出:“这种保护主权、保护中立、保护独立的所谓‘保护论’,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说近一点,东南亚条约集团就是把老挝当成它的‘保护区’。说远一点,整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被压迫国家和民族都曾经受过西欧、北美帝国主义的所谓‘保护’。但是,在 20 世纪 60 年代,难道还有人幻想,用保护的名义来奴役另外一个国家的做法是行得通的吗?”

对老挝中立问题的讨论,陈毅还切要地指出:“要保证尊重老挝的独立和中立,首先必须达成一项有具体内容的国际协议,取消东南亚条约集团, 要美国及其追随者承担不以任何形式干涉老挝内政的义务。美国必须在协议上签字,并且保证不再象 1954 年那样,在协议达成以后,跟着就着手来破坏。”

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还在老挝国际委员会的组成、职权范围和活动方式等问题上,企图找到缝隙,取得干涉老挝内政的权利。中国代表既反对美国改组和另建一个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主张;也反对英国使国际委员会取得超出“监督停火”范围的更大的职能和法国使国际委员会拥有“可以自由地无限制地视察老挝任何地方和一切方面”权利的这类要求。陈毅在几次发言中指出:“中国政府在原则上赞成必要的国际监察和监督”;至于改组现有的国际委员会,中国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除了 1954 年日内瓦协议规定的“监督停止敌对行动”之外,并无其他职能。当然,根据新的情况,对委员会的职权可以“加以适当的调整”;但这种调整必须充分尊重老挝的主权,“1954 年的日内瓦协议中关于国际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正是由当时交战双方商定的,而当时的与会国家只是加以确认”;当前的“老挝的战争是老挝人之间的战争,仗是他们打的,火只能由他们停, 监督停火的职权范围只能由他们确定。我们在座的其他国家,不能把一套监督停火的办法强加在老挝有关方面的身上”;同时,这种调整还“必须严格划分老挝问题的国内方面和国际方面,绝对不许干涉老挝的内政”。1954 年

的老挝战争是国际战争,当前的老挝战争则是国内战争,“绝不允许把监督停止国际战争的规定,生硬地套用在国内战争的问题上”。

在讨论国际监督的问题时,中国代表团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界限。陈毅在1961 年 6 月 12 日的会议上说:“1954 年的日内瓦协议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和一些国家的声明,这是与会各国共同承担义务的政治性的国际协议。另一部分是印度支那各国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这是当时的交战双方签订的军事协定。七年以来,老挝国内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很显然,在今天能够成为我们达成协议的基础的,只能是 1954 年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中规定的原则,即与会各国保证尊重老挝的独立和中立的各项规定。”而当时的一些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是适应当时在老挝存在的国际战争的情况的”,不能生搬硬套地用在当前的老挝国内战争中。

以上与会各方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根本立场和主张,都是会议前夕和会议的第一阶段(1961 年 5 月 16 日至 7 月 3 日)一般性辩论阶段中表明的。中

国代表团团长陈毅外长在 5 月 24 日的发言中,在听到各方的基本方案以后, 提出了几项原则,对会议的应有轨道作了明确的阐明。他说:“我们认为, 任何解决老挝问题的方案都不能违背以下的几项原则:

“第一,必须以 1954 年的日内瓦协议为基础”; “第二,必须尊重老挝的独立和主权”; “第三,必须切实保证老挝的中立”; “第四,必须严格区分老挝问题的国内方面和国际方面,老挝的内部问

题只能由老挝人自己解决,任何国际协议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老挝的内政”;

“第五,所有与会国家必须参加并且切实遵守共同协议”。

经过一般性辩论后,会议进入实质性问题,即对尊重老挝中立和国际监督等具体条文的讨论。

日内瓦会议的第二阶段 讨论实质性问题,首先遇到的是确定议程的问题。在 1961 年 7 月 3 日的会议上陈毅发言说:“中国代表团正式建议,本会议结束一般性的辩论,转入对保证尊重老挝的独立和中立问题的实质性谈判,达成相应的国际协议。”“我们不反对讨论监督问题,但是,我们认为, 应该首先就保证尊重老挝的独立和中立,达成明确的国际协议。我们有理由期待,一旦达成了这样的协议之后,我们就将具有更有利的条件来对监督问题进行有成效的讨论。”

当时老挝国内情况的发展,有利于日内瓦会议的讨论。从 1961 年 5 月

11 日开始的老挝三派纳门会谈,由于右派向政府军和寮国战斗部队不断进攻

而时断时续。但 6 月 19 日三派的三亲王(老挝王国政府首相富马、老挝爱国战线主席苏发努冯和沙弯乃吉集团文翁)在瑞士苏黎世开始会晤。6 月 20 日, 老挝王国政府参加日内瓦会议的代表团团长贵宁·奔舍那举行记者招待会, 以富马首相名义正式宣布:(一)老挝不接受东南亚条约集团的“保护”;

(二)关于外国基地,维持 1954 年日内瓦协议的有关条款。1961 年 6 月 22 日,三亲王发表会谈公报,除规定组织联合政府外,对外事务方面宣布了: “不承认任何军事集团和联盟的保护”,“不允许外国在任何形式下干涉老挝内政,要求一切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撤出老挝,不允许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进入老挝”,“目前在老挝的一切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必须限期撤出”。正是在这之后,1961 年 6 月 27 日,老挝右派富米—文翁集团的代表才第一

次出席日内瓦会议。这对会议说也是一个进展。

关于日内瓦会议议程,会议两主席在各代表发言和提出议案的基础上, 最后提出建议,经全体会议通过:从 1961 年 7 月 20 日起具体讨论关于解决老挝问题各项建议和拟订各项一致同意的文件;讨论从中立问题开始,即从考虑会议所收到的几个中立宣言及其议定书的草案开始。

鉴于美国等国代表总想在具体方案和条文中,塞进一些冠冕堂皇的能够掩盖其直接间接侵害老挝主权、干涉老挝内政的词句,早在 1961 年 7 月 6 日,中国代表团代理团长章汉夫就提出:“我们认为,老挝的主权不容侵犯, 老挝的独立不能由外国来保护,老挝的中立不能由外国来监督,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原则。”

从 1961 年 7 月 20 日至 12 月 18 日,是会议的第二阶段;主要是讨论了会议已经收到的苏、法、美、印等国所提出的关于老挝中立宣言及其议定书的草案共八份,讨论过程中还收到印、法的修订案。中国代表团没有提出自己的草案。对已知的草案,中国代表团团长在 1961 年 5 月 24 日的发言中曾表示:苏联提出的关于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两个草案,“已经得到老挝的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和波兰的代表的支持和其他一些代表的赞赏”,“应该成为会议讨论和达成协议的基础。有些国家的代表团也提出了自己对于解决老挝问题的建议,我们愿意在讨论和协商过程中,对于其中一些建设性的部分加以认真的研究和考虑”。后来 1961 年 7 月 26 日成立由中、法、印、苏、英组成的起草委员会,草拟适当条文以供讨论,这第二阶段的会议基本上是以限制性会议的方式进行的。

关于老挝中立宣言的草案的讨论,这主要是讨论保证尊重老挝的独立、主权和中立的问题。在谈判中有争议的首先是要求取消东南亚条约组织自封的对老挝的保护的问题。老挝三亲王苏黎世协议中已经提出这一要求,会上中、苏、波、北越、印、缅等国代表也提出这一要求。由于美国等国代表的阻挠,这个问题在这第二阶段会期中也未解决。

其次讨论的是“不把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运入老挝,不允许此类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驻在老挝或通过老挝”的一般义务,以及“不把军备运入老挝” 的问题。在讨论中,中国代表团在两个问题上表明了原则立场和精辟见解。一是不同意法国草案中想保留 1954 年日内瓦协议允许法国在老挝设有两个

军事基地的规定。中国代表团章汉夫指出:“谁都不否认 1954 年日内瓦协议同意法国得在老挝驻有少量军事人员的事实。但是,1954 年日内瓦会议以后法国参加东南亚军事集团,这就不能不使法国根据日内瓦协议保留在老挝的军事人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他们实际上变成了这个自封为对老挝负有所谓保护责任的军事集团的军事人员。1954 年日内瓦协议保证尊重老挝不参加军事集团,怎么能够认为把一个军事集团的军事人员留在老挝是符合日内瓦协议的呢?”章汉夫还指出,尤其不能令人容忍的是,1959 年 7 月法国竟然通过一项协定,把日内瓦协议只给予法国的这项权利让给了美国,“法国这一破坏日内瓦协议的行为事实上是美国对老挝实行军事干涉并进而挑起大规模内战的导火线”。因此,中国代表团对于会议没有就法国要求的这项条款达成协议这一点,只同意载入记录,不同意在老挝中立宣言中作这种保留。二是关于不向老挝运入军备问题。章汉夫表示:“中国代表团原则上赞同不向老挝运入除了为老挝国防所必需的一定数量的常规军备以外的任何武器、弹药和军事物资”;但是,这个问题并不同中立问题有必然联系。“一个国

家运入为自己所需要的武器,是这个国家的主权问题。不能因为这个国家自愿地执行和平中立政策而就应该在这方面对它规定什么限制。”只是“鉴于在老挝发生了由于外来干涉而引起的内战,就这个问题草拟相应的条款以稳定老挝的和平,这种权宜的做法也有一定的好处”。因此,中国代表团主张把这个问题规定在关于中立宣言的议定书中,而不要规定在中立宣言中。

关于老挝中立宣言的讨论,中国代表团对印度草案中所谓“协助维护老挝中立”的提法,表示了原则的否定意见,认为维护中立是老挝政府自己的事情,“协助维护中立”在性质上与“监督老挝中立”是差不多的。这是中国代表团在一般性辩论阶段之后又一次原则地否定一种中立问题上的错误论点。

在讨论老挝中立宣言草案时,中国代表团还严正地指责美国在会外继续加剧老挝内战的做法;要求美国军事人员撤出老挝;要求美国承担义务把在老挝的国民党军队解除武装;并要求美国赞成要南越、泰国和菲律宾的武装撤出老挝的主张。

另一大类是关于中立宣言的议定书的讨论。这项讨论主要涉及监督停火、监督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的撤退,以及关于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中国代表团对这些问题的原则性意见在一般性辩论阶段已经提出来。但是美国等国代表团把许多已经被中国否定的意见和主张在具体条文草案中又提出来,因此,辩论仍激烈地进行。在辩论中根据形势的发展,中国代表团也补充了个别重要的论点。

首先,关于国际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讨论,中国代表团提出了三项原则及其在运用中的某些具体意见。第一项原则是讨论中立宣言草案时已为大家公认的,即“必须尊重老挝的独立和主权”。据此,中国要求为国际委员会规定出明确的职权范围,国际委员会在执行任务的具体过程中也必须遵守这条原则,反对“任何企图使国际委员会的工作自动化的观念”。第二项原则是: “必须从老挝的现实情况出发,区别今天的老挝与 1954 年的不同情况。”据此,中国强调了,“适合于今天老挝的情况的国际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只能根据老挝政府的请求,监督和监察老挝的停火和撤出外来的军事干涉者。超出这个范围是没有必要,也是不合理的”。第三项原则是:“必须区分在老挝已经发生的事情和在老挝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对于不同的情况应该采取不同的监督办法。”据此,中国强调了,不能在会上讨论如何监督防止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进入老挝的问题。因为,“防止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进入老挝,完完全全是老挝主权范围以内的事,不允许任何人染指。只有当禁止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进入老挝的规定被破坏或受破坏威胁的时候,这个问题才具有国际的性质,万一这种情况发生了,才发生国际委员会进行某种调查和监督的问题。”对还没有发生的事情,是不能讨论如何防止和如何进行监督的。在会议的辩论中,中国批驳了美国代表的所谓“补充主权”论,老挝“不足信任”论,以及类似“保护中立”、“监督中立”等的种种论调。这对于保证贯彻以上各项原则是有益的。

日内瓦会议的第二阶段进行到 1961 年 9 月 12 日时,出现一个小的段落。因为,在讨论两个草案(老挝中立宣言草案和中立宣言议定书草案)方面已就一些基本条款达成临时协议,但是,还有一些问题因美、法等国的态度, 而未能取得协议。从 9 月 12 日至 10 月底,出现了会议两主席相互之间和他们同各国代表团之间进行协商,以及各国代表团之间举行茶会进行外交接触

活动的一段时间。至 11 月才又恢复举行限制性会议。当时还存在这样一些问

题:取消东南亚条约组织对老挝的“保护”问题,法国根据 1954 年日内瓦协议在老挝保留的特权问题,撤退外国军队和军事人员的期限问题,等。美国还新提出所谓老挝军队的改编问题。

限制性会议恢复以后,1961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了关于外国军队撤出老挝及其时限以及关于法国在老挝的权利的规定。法国保留在塞诺的法国军事教官可以使用该地若干设备以训练老挝武装部队的权利。12 月 18 日举行全体会议,除了还剩留一个取消东南亚条约组织对老挝的“保护”的问题之外, 会议通过了“关于老挝的中立宣言”和“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但这两个宣言有待于各方代表的正式签署。

在 12 月 18 日的全体会议上还通过了两主席给老挝三亲王的一封信,呼吁三亲王尽速根据其几次协议组成联合政府并派出统一的代表团到日内瓦参加会议的最后阶段工作和签署协议。两个文件的协议是有关各方的力量在会内外长期斗争的结果,它们的正式签署,同样还要经过斗争。

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的达成及其意义和中国代表团的贡献

1961 年 12 月 18 日扩大的日瓦内会议就两项文件达成了协议,但是,美国和老挝右派势力还想在战场上作一番挣扎,以便改善其在谈判斗争中着着失败的处境。本来,从 1961 年 5 月 16 日至 12 月 18 日,会议之所以还能达成一些协议,是因为在战场上老挝右派武装力量打得并不妙,老挝国内形势对美国和老挝右派也并不利。但是,他们历来是不甘心的。当 1961 年 6 月

19 日三亲王达成苏黎世协议后,他们仍然举行武装进攻,迟迟不肯组成联合

政府;当 1961 年 10 月 6 日至 8 日三亲王欣合会谈达成了三方参加联合政府

的名额分配的协议,以及 1961 年 12 月 14 日三亲王查尔平原会谈发表公报后,联合政府和出席日内瓦会议的统一代表团仍然迟迟未能组成。这时候美国的实际态度是:一方面并不反对组织联合政府,但是,希望借联合政府的组成来合并三方军队,控制寮国战斗部队;一方面,仍策动右派军队向寮国战斗部队进攻,认为最可靠的仍是把希望寄托在右派的军事进展上。美国之所以终于不反对联合政府的形式,是因为,美国政府从 1958 至 1960 年,虽然破坏了老挝联合政府,但只是削弱了中间力量,反而促使了寮方力量的发展和中间力量向寮方的靠拢。而肯尼迪政府不象艾森豪威尔政府在美国对外关系中把老挝问题放在过于突出的地位。美国没有制订出为干涉老挝而打一场大仗的计划。在这种无可奈何、进退维谷的情况下,美国策动了老挝右派武装作再一番的挣扎。

从 1961 年 12 月下旬开始,美国对右派的支援加紧了:经济上以每月付

给 400 万美元支票的形式,援助叛方;军事上美国顾问直接指挥数以千计的叛军,在有火箭装备的美国飞机的配合下投入地面战斗。正是美国直接指挥下,右派对寮国战斗部队的进攻全面加紧了。这种形势反映到日内瓦会议上是:虽然,到 1961 年 12 月 18 日会议已经接近最后成功,但是,美国和老挝

还要等待战场上的答案。正是因此,后来会议整整停了 6 个月。

1962 年 4 月 12 日,老挝王国全国军事委员会宣布,从 1961 年 11 月至 3

月,叛方军事合击川圹省的所谓“胜利攻势”已被粉碎。1962 年 5 月 6 日, 老挝爱国军队解放军事战略要地南塔及其周围地区。为挽救叛军的颓势,美国和泰国竟从军事上政治上更加紧支援叛军。1962 年 5 月 14 日,美国驻泰

的一支 1000 名战斗部队开赴泰老边境;1962 年 5 月 15 日,肯尼迪下令派陆

空军部队进入泰国;同日,美驻泰军事援助司令部宣告成立;美国还策动东南亚条约集团国家派出军队至泰国,以便造成更大的军事干涉老挝的声势; 1962 年 5 月 17 日,泰国根据美国建议正式要求东南亚条约组织成员国出兵

至泰国。到 1962 年 5 月底,新进入泰国的军队有新西兰、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少量部队,以及增加了进入泰国的蒋介石部队。

鉴于美国制造扩大侵老战争的威胁,中国《人民日报》两次发表文章。1962 年 5 月 17 日的文章声明,对于美国直接进行军事干涉的威胁和日益露骨地勾结和利用国民党军进一步扩大老挝内战的行动,“中国人民决不能置若罔闻”。1962 年 5 月 19 日的《人民日报》社论对美国提出警告说:“美国在东南亚的侵略行为,严重威胁中国安全。中国人民不能置若罔闻。”

据 1962 年 5 月 18 日美国报纸的透露,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曾向肯尼迪提出处理老挝问题三条办法:(一)轰炸中国。这被认为是“拯救老挝的也是唯一的真正办法”;(二)派遣泰国和南越的军队进入老挝,支持老挝叛方富米·诺萨万的军队;(三)全部撤出,承认美国失败。显然,走第一条路,将是中美之间的战争;第二条是美国已经在做而证明无效的;第三条实际上不可能真正做到,因为美国决不会对干涉老挝内部事务撒手不管,但从直接的军事意义上美国可能有所收敛,并在日内瓦会议上作一定妥协。从后来的历史看来,美国似是走的第三条路,即:在日内瓦会议上达成协议,然后伺机破坏。

老挝人民在军事上的胜利,迫使右派于 1962 年 6 月 7 日在查尔平原参加

三亲王会议。6 月 11 日三亲王达成组织老挝民族团结政府的协议。6 月 24 日,老挝民族团结政府决定派出由贵宁·奔舍那任团长的老挝出席日内瓦会议的统一代表团。同日,老挝国内交战各方实现全面停火。

老挝国内军事、政治形势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日内瓦会议取得进展。1962 年 7 月 2 日,日内瓦会议复会,会议进入了第三阶段:最后成功的阶段(1962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18 日)。

1962 年 7 月 9 日,老挝王国政府发表中立声明。这为日内瓦会议的进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7 月 18 日,日内瓦会议举行第四十三次限制性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东南亚条约组织“保护”问题和十三国宣言同老挝政府中立声明之间关系问题的措词。最后并通过了会议的两项文件: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和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

1962 年 7 月 21 日日内瓦会议举行最后一次全体大会,会议一致通过该

两项文件。7 月 23 日,会议举行签字仪式。历时 14 个月的关于老挝问题的扩大的日内瓦会议终于胜利闭幕。

说会议是胜利闭幕了,是因为会议取得了应有的成果。陈毅在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协议是符合老挝人民和老挝一切爱国力量的共同利益的。我们的协议,不仅对于老挝人民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一切反对外来干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国家也将具有意义。”关于两个文件,陈毅指出:在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中,“我们大家庄严地承担了承认, 尊重并从各方面遵守老挝的主权、独立、中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义务”; 关于老挝中立宣言的议定书,他指出,它“对撤除外国对老挝的军事干涉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同时对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作出了合理的规定”。所取得的这些协议“是尊重老挝的独立的,是严格区分了老挝问题的国内方面和国际方面的,是不以任何形式干涉老挝内政的”。中国对日内瓦

会议的胜利成果作出了相当高的评价。

日内瓦会议取得了胜利的成果,在国际事务中具有重大的意义:

  1. 会议的胜利成果是老挝问题的和平解决和美国干涉的失败。它证明了,“不管什么国家,干涉只能引起抵抗;紧张局势到头来不会给紧张局势的制造者带来任何好处”。这鼓舞人们在东南亚和世界各地进一步展开反对美国干涉他国内政,制造紧张局势的斗争。

  2. 会议的胜利成果是老挝人民要求独立、和平、中立的民族愿望得到了国际的尊重。它证明了,“老挝的命运掌握在老挝人民自己的手里”,“在我们这个时代,国家不分大小,决定每一个国家的命运的,归根到底只能是这个国家的人民”。这增强了被侵略国家和较小的国家的人民对帝国主义侵略政策进行斗争的勇气。

  3. 会议的胜利成果是老挝人民在国内军事斗争的基础上在外交斗争的领域内取得的。它证明了,在一定的形式下,尖锐、复杂的国际争端也是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的。这告诉人们学会谈判斗争也是十分重要的。

在这场谈判斗争中,中国代表团为会议取得胜利成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不但因为中国对老挝问题具有正确的立场:“坚决支持老挝王国的和平中立、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的政策,坚决支持老挝爱国人民为反对美帝国主义的干涉和侵略所进行的正义斗争”;①对会议也抱有正确的态度:会议只能是“创造必要的国际条件,使老挝人民真正能够在不受外来干涉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愿望”;②而且因为中国代表团在会议进程中显示了卓越的谈判斗争艺术。这表现在:

  1. 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一开始就高屋建瓴地把会议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必须掌握的原则及其界限,都明白地摆清楚。这有助于人们同美国等国代表利用会议贯彻干涉侵略意图的想法和做法作斗争,排除对会议的阻挠和破坏。

  2. 中国代表团在谈判中善于辨析事理,以理取胜,能够做到有效地揭露西方代表团似是而非、混淆视听的旨在损害老挝独立主权、干涉其内政的主张。这有力地坚持了维护老挝主权、独立、中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 3.在会议中,中国代表团既坚持原则,分清是非,又善于和解,争取达

成协议。在会上中国同苏联、越南保持团结一致态度;对印度,既肯定其和平解决老挝问题的基本态度,又对其某些有原则错误的主张严肃地提出反对意见;对英法的某些主张,既批评其站在美国一边的原则错误,展开必要的斗争,又肯定其某些做法(如肯定英国作为两主席之一对开好日内瓦会议作出的贡献),照顾其某些利益(如对法国与老挝商妥保留法国在老挝一个基地的做法,最后不表反对);甚至对美国,既始终反对其干涉侵略老挝的行为,又注意在需要时同其一起举行茶话座谈,以示和解精神。中国代表团的和解态度,使人们看到,西方国家关于中国喜欢制造国际动荡和紧张的说法, 纯属无稽之谈。

扩大的日内瓦会议闭幕了,这一回,美国并未拒绝在老挝问题的新的日内瓦协议上签字。虽然如此,美国的军队还继续留在泰国,美国对南越的军事干涉日益发展到极其危险的地步,印度支那和东南亚的紧张局势仍然存在

① 见 1960 年 12 月 14 日中国政府关于老挝局势的声明。

② 见 1961 年 5 月 16 日陈毅在日内瓦会议上的发言。

着。日内瓦协议的条款美国是否能认真履行,人们是打上问号的。但是,老挝爱国民主力量在斗争中,已经发展壮大,协议的取得,缓和了一下国内紧张形势,对于爱好和平的人民来说是没有害处的。如果美国和右派集团甘冒大不韪,阻挠和破坏协议的执行,那只会招致人民群众更大的不满和反对。后来的三年里,美国确实又掀风作浪;在相隔不到一年的时候,右派军队在1963 年的 5 月 31 日又向寮国战斗部队发动大规模进攻;中间派的富马亲王后来甚至遭到右派的软禁;国内政局继续发生动荡和反复。国际上,苏联对老挝三派的态度开始变得十分暧昧。尽管如此,中国人民坚决站在老挝人民一边,支持寮方战斗部队反对外来侵略和右派的进攻,保护人民已得的权利和坚持在战斗中发展人民力量的权利。事情的发展是老挝人民在战斗的胜利中扩大了自己的解放区。1965 年 2 月,爱国战线党宣布全国五分之三的地区已经解放。这显然是美国政府和右派始料所不及的。

老挝的问题无法从印度支那的整个问题中分开。1964 年 6 月,在檀香山会议上,美国军政头目拟订了一个计划,要用重兵从南越北部沿 17°线向西,经过老挝下寮解放区的车邦地区,直达泰老边境,建立一个“封锁区”, 把南越战线和外界隔开,以配合它海上的对南越的封锁。老挝不是美国侵略印度支那的主战场,而是以南越为中心的美国侵略战争的侧翼。在反对美国对印度支那整个地区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的问题上,中国是一贯的,不但在柬埔寨问题和南越问题上是如此,老挝问题上也是如此。美国的侵略和干涉从第一次日内瓦会议以后没有停过,中国的严正立场,也从未变过。这是50 年代中期至 60 年代中期中国反对美国霸权主义在国际政治中的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既支持了印度支那三国人民的反美斗争,也为反对美国在中国的南部边陲的战争威胁争得了一个有利的战略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