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理暗示法

所谓暗示,是指人们为实现某种目的,用含蓄的、间接的方式,对他人的心理和行为加以影响的过程。暗示分为直接暗示、间接暗示、自我暗示、反暗示等。在军事欺骗中最常使用的是间接暗示。同直接暗示相比,间接暗示具有巧妙性和委婉性的特点,暗示者的意图深藏于现象背后,能最大限度地削弱被暗示者的心理抵制强度,使之不加思索、不加批判地接受某种思想观念或去做某种事情。暗示可以采取语言的形式,也可以用手势、表情或其它暗号;可以由人施授,也可以由情境施授。暗示者并不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而是作出某种姿态,造成某种客观态势,让被暗示者自己得出结论。因此,它可以达到用正面、直接手段无法达成的目的。例如,楚汉相争时,刘邦为离间项羽与谋士范增的关系,起先派出一些心腹到楚军营中散布谣言, 没有达到目的。后来陈平借接待项羽使者的机会,假装不明底细,通过变换饭菜和改变接待方式等含蓄、间接的方式,使项羽不加分析、不加批判地接受了暗示,从而离间了项羽与范增的关系。为什么明示的效果不如暗示呢? 这是因为,处在敌对状态的双方都抱有强烈的抵制心理。由于这种心理的影响,对于对方公开表明的观点、态度,往往采取怀疑和排斥的态度:你越这么说,他越那么想。而暗示的妙处就在于创造了一个非对抗性的环境,消除了对方的抵制心理,使对方在无意识状态下自觉自愿地接受暗示者发出的信息,形成思维错悟。

军事欺骗中的许多方法,实际上也是暗示之法,例如,“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就是一种暗示,它暗示对方,在栈道修复之前,韩信不可能发动进攻。孙膑的减灶和虞诩的增灶也是一种暗示。它用行军锅灶数量的变化间接地暗示兵力发生了变化,达到了骄纵魏军、吓退羌军的目的。此外“用而示

之不用”,“能而示之不能”,“远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实则实之”,“虚则虚之”,也都是通过暗示使敌人误入圈套的。可见,暗示在军事欺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心理暗示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暗示的艺术性;二是对暗示的理解。其中,暗示的艺术性高低完全取决于暗示者。而对暗示的理解,既与被暗示者的心理状态和知识经验有关,也与暗示者发出的暗示信息的合理性、合意性有关。欲使暗示达到预期目的,暗示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针对性。具体的作战对象不同,使用的暗示手段也应有所区别。为此,必须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敌人的兵法战术、作战特点、心理需要、思维习惯的基础上,对暗示内容和形式进行精心设计,提高暗示的针对性。这是成功地进行暗示的重要条件。

  2. 目的性。暗示信息与欺骗目的的一致性,是暗示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为此,在暗示之前,首先要确立明确的暗示目的,否则就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暗示虽然引起了对方的反应,但这种反应并不是自己原先所期望的,

    甚至是有害的。这就要求暗示者必须根据欺骗目的的需要确定暗示内容,并对暗示信息将会引起的反应进行预测,然后将预测结果与欺骗目的相对照, 视情修改暗示计划,使之正确地体现欺骗目的的要求。

  3. 连续性。连续不断并能稳定一段时间的暗示信息能引起较持久的暗示。而持久的暗示是改变敌心理定势所必需的。由于心理定势形成以后便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所以,暗示信息在改变敌定势的过程中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连续不断地进行暗示,才能达到目的。

  4. 分寸感。既要能引起对方的注意和反应,又不能使对方怀疑,顺其自然,合乎情理,切莫演过头戏。戏作过了头,必然走向反面。再好的暗示动作,对方怀疑其真实性就会前功尽弃。不仅如此,对方还可能将计就计,

    陷暗示者于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