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弱胜强与军事欺骗

“强胜弱败”是军事斗争的规律。弱要胜强,必须首先实现由弱到强的转化,待其力量超过强者时才能战胜强者。弱者能够战胜强者,这一事实本身,说明他由弱者变得比强者更强。

其实,强胜弱败和弱能胜强这两个命题,很早就被人们提出来了。正确认识它的关键是对强和弱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强与弱,作为军事学的一般概念,标志着战争力量的量的大小和质的优劣。战争中、某一方的力量超过对方谓之强,低于对方谓之弱。然而此处的强弱还不是战斗力的强弱。就战争全局来讲,战略上力量的强弱并不等于某一战役战斗力量的强弱:就战争某一局部来讲,直接参战的武装力量的数量和质量,武器装备的数量和质量,物资储备是否充分等,也不等于实际战斗力的强弱。上述条件只是战斗力的寓体。兵员数量众多,训练有素,武器精良,保障充分,蕴含的战斗力就强,反之,蕴含的战斗力则弱。但是,潜在的战斗力还不是现实的战斗力。首先,潜在战斗力向现实战斗力转化,要受若干条件的制约。如:战备程度高低,部队所处的状态(运动还是驻止), 战斗士气的高低,指挥素质优劣等。这些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战斗力转化效率的高低。其中,指挥是否正确,对转化效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其次, 战斗力作为一种力,具有一定的方向和速度。战斗力指向不同的部位,释放的速度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不一样,比如,同是一支穿插部队,既可能插向敌人的心脏,瘫痪敌人的指挥,也可能插入敌人的“火袋”,被敌人包了饺子;主攻方向指向与敌要害相关的薄弱部位一举突破成功,且可以震撼敌人,指向敌人的强点则可能要碰钉子:同样是发射 1000 发炮弹,以急袭方法砸向敌人阵地;和以等速射方法慢慢释放,所造成的战场效果也是不同的。显而易见,由潜在状态转化为爆发状态的战斗力,究竟能产生什么样的作战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挥水平的高低。因为战斗力使用的方向、目标、速度和方式,归根结底是由指挥员决定的。

由于指挥水平存在着差别,交战前力量较强的一方在作战中释放出的战斗能量可能很小,而且这些战斗能量因使用不当有些被白白消耗掉了。交战前力量较弱的一方则可能释放出较大的战斗能量,而且这些战斗能量在正确的指挥下充分地发挥了作用。于是,一方由强变弱,一方由弱变强。当后者在作战中实际释放的有效战斗能量强于前者时,就可以战胜前者。可见,强胜弱败的强和弱,是就交战过程中实际发挥出的战斗能量而言的;弱能胜强的强和弱,是就交战前的静态的潜在的战斗能量而言的。由于处于潜在状态的战斗力还不是现实的战斗力,所以,以弱胜强只是一种可能性。其能否变为现实性,要看条件,其中关键的因素是指挥。

军队作战指挥与故斗能量释放的关系有三种情况。正常的指挥使战斗能量按正常值释放;高超的指挥使战斗能量超常释放;错误的指挥使战斗力不能正常释放,或战斗能量释放出来产生破坏效应。比如,作战中国协同失调, 航空兵突击了自己的步兵阵地,高射炮击落自己的飞机等等,都属这种情况。部队之间误打误伤,造成的后果也很严重。如果敌我双方的指挥都无懈可击,

那么交战前力量软弱的一方就不能以弱胜强,要想以弱胜强,必须“一把斧子两面砍”:一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指挥艺术,使己方军队的作战能量充分发挥出来;另一方面,诱使敌人在指挥上犯错误,阻碍其作战能量的正常发挥。欲使敌人在指挥上犯错误,就要运用军事谋略和谋略得以实现的手段, 其中包括欺骗手段,以种种假象迷其耳目,乱其心智,使其视真为假,视假为真,作出错误的判断,定下错误的决心,舍此别无它途。军事欺骗对于以弱胜强的作用,就在于它能通过诱使敌军指挥失俟,促使敌军实现由强向弱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