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连续实施原则

所谓连续实施,有两重含义。其一,欺骗行为应持续进行;其二,各项欺骗措施须保持连贯。之所以把连续性作为一条指导原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只有保持连续性才能使欺骗措施达到足够的强度。在战场上,无

论采取什么样的伪装措施,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一点迹象都不暴露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反映真实情况的战场信息和故意显示的欺骗信息同时进入敌军指挥官的大脑以后,敌人相信真的还是相信假的。真与假是彼此否定的矛盾信息。如果欺骗性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不占压倒优势,那么,敌人就会依据真实的信息作出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欺骗信息的存在只能加大敌人作出判断的难度,而不会影响其判断的正确性,要使敌人作出我所期望的判断, 就必须使欺骗措施达到一定的强度,使其影响力远远超过真实信息。当敌人在信与不信之间徘徊不定的时候,采取一条新的欺骗措施就可能打破敌心理平衡。所以,必须实施连续的强刺激,以促使敌人的心理向错误判断不断倾斜。比如,攻其必救,意在打援,敌人对此不会不加以警惕,所以往往迟迟下发援兵。只有当我摆出志在必夺的架式,且把被围之敌打痛时,援兵才会上钩。

其次,欺骗行动的连续性是改变敌思维定势的必要条件。军事欺骗最难的莫过于改变敌人的思维定势。由于定势形成以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 原先形成的观念体系、情感因素和动机因素顽强地控制主体的意识和行为, 沿着固定的轨迹运动。只有当欺骗信息连续作用于主体,心理定势的强度才会逐渐消弱。经过一个彼消此长的转化过程,原有定势逐渐被破坏,而代之以受欺骗信息影响的再造定势。在上述过程中,欺骗信息始终处于不利地位, 犹如逆水行舟。在敌人原有的判断行将动摇时,一个强有力的真实情报就会使其原有的判断重新得到巩固。所以,欺骗措施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实践证明,任何人都有一定的辨别真伪的能力,但很少有人能经得起象潮水般涌来的假情报的冲击。孔子的弟子曾参向来以忠孝仁义著称,其母深知其为人。但是当三个人连续向曾母谎报曾参杀人的消息时,其母终于经受不住谎言的连续冲击,最后跳墙而走。这足以证明多种假信息的刺激作用有多么大。所谓“谎言千遍是真理”,个中原因就在于此。要改变敌人的心理定势,迫敌就我范围,就必须善于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造假,连续不断地冲击敌人的心理防线。

再次,各项欺骗措施的前后连贯和衔接是增强真实感的重要措施。各项欺骗措施不应该是孤立的。任何一项欺骗措施所发出的欺骗信息都是有限的,敌人必然要联系其前因后果来判断它的真实性。如果敌人误认为前置措施是真实的,则有助于加强后续欺骗措施的欺骗性。所以,任何一项欺骗措施都应该是它的前提条件的自然延伸。为了与战场上过去及未来的行动保持连续性,一切欺骗活动都必须自然而然地开始,合乎逻辑地终止。开始时, 不使敌感到突然;终止时,不引起敌怀疑。例如,要显示某一部队的集结, 必须先显示该部队的机动。换句话说,要以假机动合乎逻辑地引出假集结。当示假任务完成似后,也应象调走一支真实部队一样,谨慎地将模拟部队撤走,不能在原地突然消失。

欲使欺骗行动保持连续性,必须做到:精心设计欺骗活动的时间表并严格遵守;正确地控制欺骗节奏,上一阶段的欺骗措施取得预期效果时,后一阶段的措施才能付诸实施;不失时机地利用新出现的欺骗效果;当敌人误解或不相信某些欺骗措施时,与其相联系的欺骗措施应作出相应改变;采取综合性欺骗措施表达同一信息,以加大信息的强度。力避因某一措施没有奏效而打断整个欺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