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与自然神学

如前所述,自然神学在英国有着极为浓郁悠远的传统。然而,当达尔文步入英国科学界时,科学与宗教的联盟已开始有所松懈,如亨斯罗、塞治威克这样一批虔诚的自然神学家已风烛残年,赖尔处于过渡的一代,胡克(J.D. Hooker,1817—1911,植物学家)则完全是新生的一代。这一背景为达尔文进化论的创立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它意味着达尔文在考虑进化问题时, 既能从自然神学中吸取丰富的养料,又可以比较容易地从自然神学的束缚中独立出来。

适应问题与自然神学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生物学领域中的自然神学与物理学领域中的自然神学有所不同。在生物界中,生物个体与环境、结构与功能之间天衣无缝的适应关系,反映在每一个微小的细节上,例如, 啄木鸟或雨蛙攀登树木,一粒种子借着小钩或茸毛进行散布等等,这些都是何等奇妙的适应现象,面对着自然界惊人的智慧,博物学家眼中的上帝,不得不比物理学家心目中的上帝,操心的事情更多。物理学家认为,自然界的运动规律有两个层次上的原因,初级原因和次级原因。初级原因是最高的设计规划。对于物理学家来说,上帝仅仅掌握着初级原因,比如对于牛顿来说, 上帝以其第一推动使得太阳系最初得以运转起来,至于各项具体的力学规律,那属于次级原因,等待着物理学家去寻找和发现,牛顿力学中的三大运动规律就是如此。上帝不可能操心每一个次级原因的实现。但是,对于博物学家来说,情况就有所不同。生物界的适应现象反映在生物体的每一个细小构造上。博物学家没法找到适应现象的一般规律,如同物理学家的次级原因, 于是,只得祈求上帝事无巨细多多操劳,时刻关注着每一个适应细节的形成。而博物学家的任务乃在于寻找种种适应细节的构造,以此作为上帝亲自设计的证据。

由此我们看到了自然神学的一个重要特点,这就是对适应现象的密切关注。正是这一点,构成了达尔文进化论的鲜明特色。拉马克是一个泛神论者, 他相信上帝的作用,上帝是世界和定律的创造者,上帝不会出奇不意地干预他的创造物,他不自觉地提到这样的上帝,但从未将上帝与它的创造物联系起来,或者将阅读自然与理解上帝联系起来。因此,拉马克从未有过如此迫切的愿望,去证明生命体每一个有用的特征——适应,是上帝智慧的证据。在拉马克的直线式进化中,适应是进化偏离轨道的结果,是造成物种水平进化亦即多样性形成的原因。而拉马克更关注的是物种垂直进化的动力,所以, 对于至关重要的适应现象,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居维叶来说适应是结构与功能间的完美配合,这种配合处于一种静态的关系之中,或者说,已

被一劳永逸地完成了,当然,毋须追究它的起源,也无须关注它的发展,进化也就无从谈起。

达尔文的成功则在于他牢牢地把握住了适应现象。达尔文曾对威廉·佩利的《自然神学》一书作了值得注意的评论,达尔文写道:“我并不认为我很赞赏佩利的《自然神学》一书。但我以前几乎能够把它全部背下来。”① 几年以后在他的自传中关于佩利,达尔文这样写道:“仔细研究(他的)著作⋯⋯是学院(在剑桥)课程的唯一部分,这部分课程对我的思想教育来说用处是最小的。”②然而,事实上佩利提出的问题已牢牢地植根于达尔文的研究思路中,这就是设计问题。

关于上帝存在的著名的设计证据是佩利有神论的中心。佩利论证说,如果你找到一只表,你几乎不会怀疑它是由制表者设计的。同样,如果你对一种更高级的有机体及其精致的器官如眼睛等加以考虑,那么你就一定会得出结论,它必然是由有才智的造物主所设计的,这就是佩利的设计证据。在那个时代,它是被严肃的科学家最认真对待的一个理论。生物界中广泛存在的适应现象,就是上帝设计的最好证据。然而,对于达尔文来说,他要从博物学家大量搜集的设计证据中,寻找一个真正的设计者,显然它不是上帝。

这一独特的研究思路,可能与两方面的原因有关。一方面,达尔文参加“贝格尔号”舰的环球航行,沿途所见的大量事实,远比博物学家所揭示的更为丰富翔实,这就促使他思考上帝是否与这一切存在着如此直接而又密不可分的关系?另一方面,达尔文深受当时物理学家思维方式的启发。他认为, 即然物理学家已经摒弃了掌管次级原因的上帝,只承认有一个最高原因的上帝,那么,为何生物学家却要求上帝管得如此之细呢?所以,达尔文理所当然地要求寻找出一种普遍的自然规律,它相当于物理学中的牛顿定律,能全面解释所有适应现象的起源。正如上帝不直接指导每一个天体的运动,上帝也不会操心每一个适应性状的出现。这就是自然选择定律,它可以回答适应起源的问题。

事实证明,达尔文的这一思维方式是正确的,并开创了一条先河,在达尔文以后,无论是科学家,还是神学家都一致同意,上帝不能用来作为弥补科学缺口的工具。科学的问题,应该由科学理论本身来加以解决,一劳永逸地推给上帝,是极不负责的作法。然而,达尔文比物理学家走得更远,他干脆以自然选择取代了上帝,一并取消了初级原因,最终走向了不可知论。

关于共同谱系 自然神学假定,由于上帝的统一计划,致使自然界中的所有生物有一个共同的谱系,谱系的源头当然是上帝。在拉马克的学说中, 每一种生物都有单独的起源,单独的进化谱系。虽说在时间的历程中,它们由于造物主的意志经受了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演化,但是在同一时间的纬度上,亦即现存的物种之间是没有联系的。所以,整个生物界缺乏一个共同的谱系。对于居维叶来说,所在的物质来源于若干种独立不相干的原型,变异是对原型的背离,当然各个物种也不可能指向一个共同的起源。

由此可见,自然神学为达尔文提供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思维框架,这就是对生物共同谱系问题的关注。19 世纪繁盛的形态学、分类学、胚胎学也已从各个不同的侧面揭示了统一计划的存在。

① 见波普尔:《科尔知识进化论》,纪树立编译,三联书店,1987 年版,第 431 页。

② 同上。

以形态学为例,当时的博物学家都清楚,同纲内的生物不管生活习性如何,在结构的一般形式上是彼此相类似的,即同纲内异种间的若干器官是同源的,比如用于抓握的人手,用于挖握的鼹鼠的前肢,乃至马的足,海豚的桨肢、鱼的鳍、以及蝙蝠的翼,一切均出自同一样式,而且在同一相关的位置上具有类似的骨头,达尔文认为,这一事实可以看作是“自然史的灵魂”。

当时著名的比较解剖学家欧文,对于哺乳动物的头骨有过精湛的研究。为什么脑子要装在一个数目多、形状奇怪并显然代表椎骨的骨片所组成的盒子里呢?如欧文所说,分离的骨片对于哺乳类的分娩是有利的,但这种优点决不能解释鸟类和爬行类的头骨具有相同的结构这一事实,因为鸟类和爬行类是卵生而不是胎生。对此,欧文从自然神学的观点出发认为,这反映了造物主的一般计划。

在剔除了自然神学的出发点以后,达尔文从中看到的却是生物共同起源的证据。因为生物都是从一个原始的共同祖先遗传下来的,这就是形态学所揭示的同源器官和退化器官存在的正当理由。居维叶由于持有强烈的外在目的论观点,所以他无法解释大量退化器官的存在。比如,雄性哺乳动物退化的乳头,蛇类中肺的一叶是退化的,鲸的胎儿具有牙齿,但长成之后却又没有一颗牙齿。即然其功能已经丧失,为何还要保留这些痕迹器官?自然神学家认为退化器官的存在反映了上帝计划的一部分。所以,同样是反对进化, 居维叶是在目的论的意义上反对,而英国自然神学家是在神学框架内反对。对于前者,进化在概念上就是不可能的;而对于后者,进化只是过份束缚了上帝的能力。

地球上所有的物种都来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先,这种单一发生论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出发点。这就意味着,地球上的生命仅起源过一次。这已被现今的分子生物学所证实。从细菌、病毒到大象、人类,生命界中 64 个遗传密码的一致性表明,最高贵的人类与最卑微的病毒有着共同的起源。但不幸的是, 生物界的这种统一性,后来却成了还原论生物学家的逻辑出发点。 DNA 双螺旋模型的创始人之一、分子生物学家克里克(Frances Crick,1916—)的名言:“对大肠杆菌是正确的,对大象同样正确”就证明了这一点。

关于进化中的进步问题 进化(evolution),就其词义上的本来含义,是展现演变的意思,所以它最初用于胚胎学中,意指胚层、器官的逐渐形成、展露。有必要指出的是,这不是一个从无到有、新质的产生过程,而是由潜在变为现实的转化过程。但是,当我们现在特指“生物的进化”、泛指自然、社会一般意义上的进化时,“进化”的含义在两方面有所拓展,一方面,它不单纯是一个展现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从无到有、创造新质的过程;另一方面,它也不单纯是一个演变的过程,而是带有方向性的进步过程, 我们说进化就在于引入了时间因素,而时间的灵魂就是不可逆性,所以,进化的方向性是毋容置疑的。现在,“进化”的内在含义应是指变化与进步的结合,在这里,变化是一个客观存在着的事实,而进步则是一个主观标准。的确,当说到人类历史上存在着进步或进化现象,我们都能心领神会。然而当说到自然界也存在着进步意义上的进化现象时,不免令人困惑。根据近代科学方法论的奠基人伽利略的作法,一切主观的因素均遭驱除,科学的对象只剩下一个冷冰冰的、无色无味的所谓纯客观世界,那么,这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进化的标准及动力又如何能在神圣的科学殿堂内找到正当存在的理由?

对于拉马克来说,出于他泛神论的宗教信仰,他将自然界的进化现象看作是出于造物主的意志,进步自然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公理。正因如此,拉马克的理论无法汇入当时的科学潮流。对于狄德罗等法国启蒙学家来说,当他们说“在今日泥土中蠕动着的低等动物,明日有可能上升到人的高度”时,这与其说是一种粗薄的进化理论,还不如说从中折射的是他们的政治理想。居维叶因为谨慎地在他的科学活动与宗教信仰之间保持了一定的界限,

所以,他只承认在地球上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生物绝灭现象,但他绝不承认其间存在着进化顺序。对于居维叶来说,生物体的结构与功能之间存在着完美的对应关系,以致无法产生出进化,因为进化的前提是变化,而对于一个已处于完美状态的结构或功能来说,任何变化只能导致有害后果。

对于达尔文来说,自然神学的框架已隐含了一个进步概念,因为一切生物均出自上帝的设计,而智慧的上帝决不会毫无头绪地制造产品,这表现为在各个物种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它对应着一种不断上升的序列,人是上帝制造的最高产品。所以,人就是进化的顶点,进步的最高标准。当然,这幅自然系统的图景,最初可溯源到亚里士多德巨大的存在之链概念。当进步成为一个动态的系列,亦即与变化结合起来时,它就自然导致“进化” 的出现,达尔文对物种的考察正是由此开始。

然而,进步的标准却是源自于自然神学,这样的来历显然有些不清不白, 它与严格的自然科学概念很难划上等号,从达尔文的学术背景来看,他曾深受当时的英国哲学家休厄耳(William whewell,1794—1866)的强烈影响。休厄耳首创科学家( Scientist )一词以代替自然哲学家( Natural philosopher)一词,标志着科学与哲学的正式分家,同时也意味着对客观知识的追求正日益占据科学家的中心目标。如果说,早年的伽利略的努力已为物理学中的主客观分离奠定了基础,那么在生物学的博物学研究中,这一界限仍然有些模糊。达尔文在创立进化论的同时,也为博物学研究建立了一个崭新的体系,体系的逻辑基础即为铁的客观性。所以,达尔文绞尽脑汁要为进步制定一个客观标准,如前所述,达尔文采用的是胚胎学家冯·贝尔的标准,以器官的分化特化程度作为依据。①

进步问题曾是进化论的出发点,但它又深深地困扰着达尔文。这主要是由于进步标准的主观性与当时的科学精神不相容。达尔文力图将它还原为一种客观的标准,这一努力当然是有价值的。但这恰恰反映了问题的另一面。亦即一个严格的科学理论,它的前提往往是假设性的,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信仰色彩,这也正是爱因斯坦所说的探索性演绎方法,进步概念就是一例。当一名科学家将这一标准作为逻辑前提之后,他才会看到许多对他有利的事实,比如地质学上所揭示的化石顺序,胚胎学上的系统重演现象,分类学中的系谱树,比较解剖学中的演化序列等,这些客观的事实都直指一个主观的概念——进步。

居维叶正是缺少这样一种主观前提,所以,即使他对化石标本有着精湛一流的研究,却无法从中得出一个进化观念。

正因为进步标准是主观的,所以它还是多元的。自然神学以人作为标准, 达尔文以器官的分化程度作为标准,这些都未尝不可。但是,假若换个标准, 情况就会大不一样,比如以身体内的有机合成能力作为判据,那么许多微生

① 见本书第三章。

物就会高高在上,它们能在极简单的培养基上生长,自动合成生命所需的全部维生素和氨基酸,这一点人类就望尘莫及。人类的食物结构中离不开必需氨基酸和维生素,所以才有应运而生的营养学研究。再换个标准,以身体对损伤的可修复性作为依据,许多低等动物的器官再生能力是惊人的,蜥蜴在掉了尾巴之后能若无其事地再长出来,而人除了皮肤细胞有较强烈的再生能力之外,很多器官都是一次性的,假若人在这一点上能向低级动物看齐,那么许多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就不会再有要装假肢的需要。生物界中这类例子比比皆是,它表明我们所采用的进化标准,确实带有一定程度的人类中心色彩。

当然达尔文在主观上是力图避免这样做的,所以他一再告诫不要使用“高级”和“低级”这类说法。现代遗传学算是彻底摆脱了这一扰人的难题,它把进化定义为“一个群体中基因型所发生的变化”。①但是这也仅仅是多元标准中的一个,因为它无助于从宏观角度来阐述进化。

真正引导我们走出进步问题怪圈的还是最终的事实,这就是在时间舞台上展开的化石顺序,它所揭示的由低级向高级的演化序列,达尔文是充分意识到的。

最后我们要申明的是,主观的进步标准介入客观的科学体系,并不一定意味着科学的失败。应该看到,科学作为人类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人类种种主观价值的影响。科学的源泉需要多方支流的汇合,把科学孤立起来的做法只能是作茧自缚。

真与善的分离 自然神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真与善的统一,它源自于古希腊哲学。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因”和“目的论”以唯理论的逻辑推导预设了“上帝”和“终极目的”的存在,人类知识之“真”就在于对“终极目的”之善的认识。所以,真与善、事实与价值是统一的。反映在生物学中, 现实的自然阶梯,即是一种终极的至善的存在,这就导致早期的博物学家难以看清生物界中活生生的竞争事例以及残酷的绝灭现象。确实,化石中所发现的绝灭动植物的遗骸,曾使博物学家困惑过好长一段时期,因为他们无法想象以上帝之善怎能导演出如此残酷的结局。

达尔文的成功就在于他从神学的真与善的统一中看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自然界本身就是一个残酷的竞技场,正如达尔文所指出的,小鸟吃掉的正是植物得以繁衍的种子。这世界上终极的善又体现在什么地方?如果承认自然选择为真,那么,物种只有在残酷的竞争中才能为自己赢得生存的权利, 而残酷的竞争就背离了善的本质。

真与善的达尔文进比论中的分离,致使这一理论受到神学家及其怀有宗教感情的科学家的强烈反对。因为他们不忍看到,神圣崇高的事物——进化, 竟然是出于盲目,机遇之手,竟全然谈不上至善的终极目的的存在,竟没有了上帝的指引。当价值的底基崩溃之后,赤裸裸的事实令人不堪入目。因为它荡涤、摧毁了人们心目中原本存有的美好感情。所以,达尔文进化论的成功,还带来了一场信仰上的危机。如果说,物理学曾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上,严格摒弃了主观因素的参与,但它在终极信仰上并不排斥上帝等主观因素的存在,相反,它在另一极端仍为上帝、灵魂等保留了地位,这就是笛卡尔的二元论。

生物学的情况本来有些特殊,因为它一头连接着有机界,另一头却连接

① T.杜布赞斯基:《遗传学与物种起源》,谈家桢等译,科学出版社 1985 年,第 18 页。

着人类,这就使得生物学在事实与价值、真与善结合上,担负着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正如 19 世纪一位生物学家、自然神学家塞治威克所说:“‘自然’ 有精神的或是形而上学的部分,也有物质的部分,否认这一点的人,就会深深地陷入愚蠢的泥潭,生命科学的光荣就在于它通过了终极原因把物质的和精神的部分结合起来了。”①现在达尔文的工作彻底打破了这一光荣的梦想, 不要说生物界中的所有物种,就连人类本身也是无情的自然选择的产物。这里不存在终极的至善的目的,摸着石子过河是对进化过程的生动描述,千百年来,人类对宇宙至善的终极目的的追求终成幻影。

逻辑与归纳方法的运用 纵观达尔文进化论的整个逻辑体系,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层次,这就是进化过程本身和自然选择。对于达尔文来说,这两者是浑然成一体的,进化的发生只能以自然选择理论来加以解释。但是,细加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面对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达尔文采用了两种不同的逻辑方法。对于进化事实的获得,达尔文用的是演绎逻辑的方法。如前所述,面对同一进化事实、化石证据,居维叶和达尔文却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正是因为他们具有不同的逻辑前提。达尔文的逻辑前提与自然神学的框架密切相关,这一点我们已在前面作过分析。

自然神学体系是一个由演绎逻辑建立起来的理论大厦,其中,上帝的存在是最高公理,自然系统应该能反映出上帝赐予的法则、设计的蓝图,它最真实地反映了生物界本来的关系,因为它的真理乃来自于上帝的意志。演绎逻辑是必真推理,只要前提正确。达尔文沿用了这一推理模式,只不过把逻辑的出发点——上帝转换成了生物的共同祖先。于是,一切事实都得到了合理的推论,分类学、胚胎学、形态学、比较解剖学的证据都直指同一个逻辑前提——所有的生物均来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先,这就是进化的历程。

另一方面,自然选择原理的获得,却是通过归纳方法得到的。达尔文写道:“我根据真正的培根的原则进行工作,我印发调查表,同熟练的动物饲养家和植物育种家进行谈话,阅读大量的书刊,不根据任何理论,全面地搜集事实,特别是有关家养生物的事实。⋯⋯我很快地觉察了,在创造有用的动物族和植物族上,人类的成功关键是在于选择。”①进化事实与自然选择机制的有机结合,使得整个理论体系一气呵成。这是达尔文对演绎和归纳方法的出色运用。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分析,演绎逻辑是一种必真推理,只要它的前提正确。而归纳逻辑则是一种或然推理,因为它从有限的经验事实出发,不可能推出一个无限的必真命题。这就意味着,由归纳逻辑得到的自然选择原理是一个值得商榷的命题。

如前所述,由于达尔文进化论脱胎于自然神学,所以,该理论体现出的自然神学的痕迹是深刻而又明显的。在自然神学中,上帝以外在于自然的形象出现,所以,上帝是主动性的源泉,而自然只是被动的受体。反映在达尔文进化论中,我们看到,自然选择类似于上帝的地位,它从外面规定和制约了生物进化的历程、方向,并且还是进化的最终动力。

正是在此意义上,达尔文进化论与牛顿力学有着等价之处。惯性定律陈述,如果没有外力的参予,物体将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不变,生物学哲学中

① F·达尔文编:《达尔文生平》,科学出版社 1983 年版,第 269 页。

① F·达尔文编:《达尔文生平及其书信集》,第一卷,叶笃庄、孟光裕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68 页。

的活力论也是一种外在论观点。因为只有被动、僵硬的客体才需要借助于外力的推动。杜里舒认为,在胚胎发育中有一种“隐德来希”的因素存在,是它规定和制约了胚胎发育的进程。这种神秘的“隐德来希”超时空地存在, 对于发育与进化来说,它是一种外在的东西。所以,活力论与机械论,在此意义上,两极是相通的。正如著名的中国科学史专家李约瑟( Joseph Needham,1900—1995)所强调过的那样,西方思想总是在两个世界之间摆动, 一个是被看作自动机的世界,另一个是上帝统治着宇宙的神学世界,李约瑟把这称为“典型的欧洲痴呆病”。事实上,这两种观点是联在一起的,自动机才需要一个外部的上帝。

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