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内容
人员 |
主要内容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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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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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少于 24 小时 |
企业法人和管理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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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少于 48 小时 |
一般操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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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少于 24 小时 |
安全和应急救援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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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少于 40 小时 |
- 媒体宣教 通过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廊和宣传标语牌等各种媒体,对职工进行普及宣传教育。
- 考核与发证
经过培训教育的人员,学习结束后,都要进行考核。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管理部门(人事教育、安全卫生)负责。 学习的内容、时间和成绩分别记录在《职工安全教育卡》内,并作为转正、晋升的依据之一。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准予上岗操作或担任相应的职务。不合格者,要补考直至合格为止。经补考也不合格者,不能发给上岗证,应调离原工作岗位或降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