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3-1 初检的步骤

选择适宜的后送方式。如果正确地去做,则伤员每个部位的体格检查都不会漏掉。一般要求在数分钟内完成。复检可按照下面的方法进行。

①开始先检查头部,触摸头顶及脑后,以及面部骨骼,寻找有无伤口, 擦伤,挫伤和变形。

②检查耳鼻有无出血及脑脊液。

③检查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应。

④打开口腔检查有无出血,伤口和异物如折裂的牙齿或托牙。

⑤检查颈部有无颈椎畸形,以及气管位置。

⑥伤病员于侧卧时,迅速能摸锁骨、肩胛骨、肱骨、肘部、尺桡骨和手, 以确定是否有畸形,压痛和肿胀存在。当能触诊到手时,检查毛细血管充血度,并按压手指,以评估手神经血管功能。排除此侧肢体损伤之后,测量脉搏和血压如果此侧肢体损伤,检查者应测量对侧上肢。

⑦进行肺部和心脏听诊,并同时检查胸骨和肋骨,查看有无畸形有压痛, 检查胸部有无伤口,擦伤,挫伤。

⑧检查腹部,有无伤口,擦伤,挫伤,强直,触痛和膨胀。

⑨摇动骨盆,检查骨盆带是否完整。

⑩检查靠近检查者一侧的下肢,触摸股骨、髌骨、胫腓骨及足部。检查足部毛细血管充盈度,按压足趾以估计是神经血管功能。然后检查对侧下肢。

(11)翻转病人呈俯卧位,检查和触摸背部和臀部。

检伤人员携带伤情标志,可以是红、黄、绿、黑不同颜色的布条或袖章, 上面分别印着重、中、轻、死亡的字样,在遇大量烧伤病人时,伤情标志上尚需标明有无呼吸道烧伤。还有一种较好的方法是设制一种“化救卡”,化救卡用不同颜色标志不同的分型,同时在卡上设立病员“基本情况”、“初步诊断”、“处理措施”等项目,便于记录病员在现场及转运途中病情发展变化及救治措施,起到一个简易“病历卡”的作用,为后一步 的救治提供依

据和参考。这种化救卡在有大批伤病员都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下,无论在现场急救还是在急诊科(室)的抢救中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值得采用。

  1. 分类

伤病员分类是指伤病员的伤情分类和救治的先后顺序。灾害伤病员分类使那些能从现场处理中获得最大医疗效果的伤病员得到优先处理,而不是首先处理那些最严重的伤病员。现代灾害伤病员分类只对那些只有经过处理才能存活的伤病员给予最优先的处理,而对不经处理的也可存活的伤病员和即使处理也要死亡的伤病员则不给予优先处理。

在有大量伤病员的灾害中,伤病员的分类要有利于生命抢救措施的实施。适用上述原则,可以将最优先获得处置的伤病员进行处置,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死亡率,同时使有限的医务人员和医疗力量发挥最大作用。

从初检和复检所获得的生命体征资料可用来计算创伤计分,利用创伤计分法可使伤病员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创伤计分法及创伤计分相对应的生存率分别见表 3-1 与表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