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化学事故的特点
为了说明化学事故的特点,现以典型事例来加以说明。
1993 年 8 月 5 日 13 时 25 分,位于深圳市东北部的清水河安贸储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面积为 876 公顷),因化学品硝酸铵燃烧爆炸,12 栋库房着火,四周建筑物遭不同程度破坏。事故中死亡 15 人,伤 174 人,失踪 8 人。
直接经济损失约 2.4 亿元。
- 爆炸事故的起因 深圳市清水河危险品仓库原是储运一般物资的仓库,不具备储存危险物资的条件,却存放了大量的黄磷、酒精、二苯、二甲苯、丙醇、油漆、火柴等易燃品;并储存了硝酸铵、保险粉等易爆品。引起燃烧爆炸的直接原因是 4 号库房内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自燃起火,由于爆炸
燃烧达 16 小时未能及时控制火势,导致整个库房燃烧爆炸。
- 爆炸现场采取的主要措施 首先组织力量灭火,组织了 1500 名武警官兵,用 130 吨袋装水泥筑成一道隔离墙将仓库内的 230 吨双氧水与火区隔开, 才未发生更大爆炸。
及时疏散事故现场附近居民是避免伤亡的重大举措。第二次爆炸发生在14 时 26 分,爆炸的威力很大,爆炸的火球形状与原子弹爆炸形成的蘑菇云相似,引起较大伤亡。
从上述介绍的案例中不难看出,化学事故有以下突出特点:
①化学物质大量意外排放或泄漏造成的事故,造成人体的伤亡及其惨重,损失巨大。
②化学事故不仅有化学性损害且具有损害多样性,即化学事故除可造成死亡外,也可引起人体各器官系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 可以是急性中毒也可以是慢性中毒;不但影响本人也可影响后代;可以致畸也可以致癌。
③化学事故由于各种毒物分布广、事故多,因而污染严重,环境被污染后,消除极困难。
④化学事故不受地形、气象和季节影响。无论企业大小、气象条件如何, 也无论春夏秋冬,化学事故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
⑤化学物质种类多,估计有 5000~10000 种,因而确定是哪种物质引起, 十分困难,确诊很难。
⑥化学事故有因毒物造成,也可因化学物质爆炸和火灾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