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运送技术处置与注意事项
- 搬运
搬运患者时必须根据病情和各种具体环境情况而定。担架是搬运伤员最常用的工具。它使用方便安全,伤员在上面比较舒适。把伤员移上担架,头部向后,足部向前。在担架行走时,两人快慢要相同,平稳前进。向高处抬运时(如上台阶),抬前面的人手要放低,腿要弯曲着走;抬后面的人要搭在肩上,勿使担架两头高低相差太大。向低处抬时(如下台阶),和上台阶相反。担架两旁有人看护,防止伤员翻落。
- 体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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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体位 颅脑伤病员应采取半卧位或侧卧位,以防止呕吐物或舌根下坠阻塞气道。胸部伤病员应取坐位,这样有利于伤员呼吸。严重的腹部外伤应用担架或木板抬运时应取卧位,屈曲下肢。脊柱脊髓伤者原则上要由 2~ 4 人一组进行搬运,首先将伤员的身体放成平直位置,用均衡的力量将病人平卧或抬起,注意动作要一致。并在胸或腰部垫一高约 10cm 的垫子,以保持胸或腰部的过伸位。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搬腿的双人搬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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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体位 中毒者一般采取坐位或半卧位比躺卧位更好,以便于患者呼吸及咳嗽。昏迷患者应平卧且头偏向一侧,并 在头部及四肢大血管处放置
冰袋,可将体温降至 32℃左右,以延缓脑细胞死亡。在使用飞机运送起飞和降落时,要求患者头部保持低平位,以保证脑血液供应。休克患者要将其双腿垫高,使之高于头部以保证回心血量。中毒性肺水肿、中毒性急性肺心病、心力衰竭病人务必采取半卧位,并限制活动,减少耗氧量。
- 处置
运送途中既要巩固现场急救的效果,又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针对病情给予适当处置。除常规应用各种急救措施外下列问题应需特殊注意:
①化学事故中的伤员,尤其中毒或灼伤患者在转送中注意保暖十分重要。
②烧伤在清创之后,可以采用包扎或暴露疗法,但凡属考虑转院者均应包扎。转送途中暴露创面将增加护理难度,增多感染机会。
③如酸碱灼伤患者在现场水冲洗时间少于 3O 分钟,那么在转送途中应继续冲洗,尤其对碱灼伤患者更为重要。
④某些化学物质灼伤易合并中毒,必须给予高度注意。例如:小面积的铬酸盐(Cr+6)及苯酸溶液灼伤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氯乙酸溶液(晶体)灼伤后易引起吸收中毒而致多脏器功能衰竭、心脏传导系统改变而心脏骤停。氢氟酸灼伤面积达 1%时要警惕大量氟吸收所致全身性氟中毒,防止低血钙发生。
⑤在运送因苯酚、黄磷(白磷)等脂溶性化学物灼伤的病人时,应争分夺秒,继续用特殊清洗剂冲洗或外涂(50%~70%酒精、1%~2%硫酸铜等), 再用水清洗,以争取尽快将皮肤污染物清除干净,以杜绝再吸收。
⑥运送黄磷(白磷)或含混有黄磷的无机磷灼伤者时,创 面应湿包或用水浸泡,以阻止残留在创面上的黄磷颗粒遇空气燃烧,加重灼伤。创面使用油脂性外用药及油纱布敷料,以防磷吸收中毒。
⑦禁止使用有色素药物,如龙胆紫、红汞等,以免给判断灼伤(烧伤)深度和清创带来困难。
⑧运送电击伤病人时,在运送前应建立可靠的静脉通道,途中突然发生气道梗塞时可紧急作环甲膜穿刺或切开插管术,严重电烧伤转运前应当留置导尿管,记录尿量以了解休克情况,应边运送边苏醒。
⑨眼外伤应在现场详细检查处置的基础上,运送途中根据情况处置。如有眼球穿通或破裂伤不能冲洗,不得施加包扎,不许使用眼膏,如有眼内容物脱离出时肯定有眼球破裂,应点消炎眼药水,双眼加眼垫后送。运送途中尽量不颠簸和防止挤压眼球。
⑩运送途中的抢救应自始至终进行,既不能因病情缓解而轻易停止继续采取措施(如呼吸停止病人经采取人工呼吸等措施而初步恢复自主呼吸后), 也不能擅自对经采取心肺复苏术后仍未复苏的病人放弃抢救,必须给予病人全程救护,为院内抢救创造一切机会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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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中应尽可能做到一人一卡别在胸前或衣服的其他明显部位,注明姓名与初步诊断等,为院内抢救提供参考并节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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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现场采集的血、尿、呕吐物等样品随病人一同送到医院,进一步化验分析,指导临床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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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送人员必须做好现场抢救、途中病情观察、处置与护理、通讯联络等记录,到达目的医院后应进行床边交班,移交运送医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