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价的基本原则

如前所述,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许可方和引进方在确定其价格方案时考虑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技术的价格总是在许可方所能接受的最低限额与引进方所能给付的最高限额之间浮动。然而,无论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有多少,无论合同当事方各自的底价差别有多大,当事双方最终能在技术价格上达成一致,总是依循着利润分享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即实施转让技术所产生的利润,由当事双方共同分享。

利润分享原则,在国际上被称为 LSLP 原则,它是英文“Li-censor’s Share of Licensee’s Profit”的缩写,其含义为许可方取得的技术费用应占引进方利润的一定份额。用公式表示为:

LSLP(%)=许可方所得费用×100% 引进方利润

LSLP(%)为利润分享率,或称为利润分成率。根据上式,可得:

技术价格=利润分享率×引进方利润

利润分享原则是国际上公认的确定技术价格的一个原则。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应确定利润分享率与引进方利润这两个构成价格的基本因素。

对于利润分享率,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计算方法。一般认为,许可方在引进方的利润中占 1/4 左右的份额较为合理。此种观点的理论依据为,利润是资金、组织、劳动和技术这 4 个相等因素的综合成果,因而技术应占利润的1/4。①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对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引进技术的价格进行分析后,也认为利润分享率一般在 16%—27%之间较为合理。当然,对于利润分享率的合理确定,要根据该项技术实施后所产生的利润率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掌握。对于引进方利润率高的技术,利润分成率可适当降低,而对于技术水平高、社会效益好或转让条件优惠的技术,利润分成率可适当提高。在正常情况下,将利润分享率控制在 15%—30%之间均属合理。

引进方的利润是较难确定的一个因素,因为技术转让是一项稳定的连续性的业务,在实施技术的过程中由于各种条件或因素的影响,引进方的利润是逐年不同的。对于不同时期可能出现的利润变化,当事双方在价格谈判时无法进行精确的测算。除此之外,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考虑,引进方也不愿意提供利润数据或允许许可方查帐;即使同意许可方核查,由于对利润的解释不一,许可方也难以查到确切的引进方的利润值。所以,对引进方实施技术所获得的利润只能进行大致的估算,这种估算难免会出现偏差。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实践中一般是采用一种较为简便的变通方法, 即双方确定一个与产品销售价或产品产量相关的百分比例数,用这个比例数替代对引进方利润额的精确计算,并通过这个比例数与技术价格之间的关系,求出许可方在引进方利润中的实际份额。这个比例数即为提成率(Royalty Rate)。提成率计算公式为:

提成率=提成费×100% 产品销售价

① 《专利概论》,(日)吉藤幸朔著,专利文献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561 页。

在该公式中,提成的基础为产品销售价,因此该公式的提成率为技术产品销售价与提成费的比率。在实践中,也可用产品的产量、利润作为提成的基础。提成费即许可方得到的技术转让费,也就是技术的价格。如果将该公式带入 LSLP 的公式,则为:

提成率= 引进方的利润×LSLP

产品销售价

通过这后一个公式,可以确定许可方所得的技术转让费在引进方利润中所占的比例。例如,如果许可方想得到引进方生产某种技术产品利润的 20% 的份额,该产品的销售价为每台 5 美元,许可方估计每台引进方可获利 1.5 美元,通过上边公式计算,许可方可将提成率定为 6%,即:

1.5(引进方利润)× (LSLP%) =6%(提成率)

5(每台销售价)

要说明的是,在这里,许可方提出的引进方的利润额仅是一个假定的估算数额,许可方要承担估算的风险。

如果引进方认为许可方所占的利润分成率太高,要求许可方降到 10%, 那么,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引进方可要求将提成率降至 3%。该 3%提成的计算过程为:

1.5(引进方利润)× (LSLP%) =3%(提成率)

5(销售价)

从上述公式中也可以看出,在提成率固定不变的情况下,许可方的利润分享率与引进方的利润呈反比关系。引进方的利润越高,许可方的分享利润的份额越小;引进方的利润越低,许可方分享的份额越大。例如,提成率维持在 6%,销售价维持在 5 美元 1 台,但引进方的利润减少到每台 0.5 美元, 那么,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许可方在引进方利润中所占的份额将变为 60%。其计算过程是:

6%(提成率) =60%(LSLP%)

0.50( 引进方利润×5(销售价)

对于许可方利润分享率与引进方之间的关系,可用公式表示为: 提成率=LSLP(%)×引进方利润

这一公式清楚地表明,提成率固然是确定技术价格的一个重要参数,但它仅是一个表面数字。单就提成率本身而言,它既不能反映出使用费金额的大小,也不能说明许可方分享利润的份额是否合理。因而,在实际价格谈判过程中,对于提成率的确定,必须要考虑到引进方的利润和许可方在引进方利润中所占比例这两个重要因素,并在许可方合理的利润分享率基础上确定实际的提成率。对于提成率与引进方的利润及许可方的利润分享率的关系, 可通过下表给予进一步的说明

提成率

引进方利润

许可方利润中的份额

2

10

20

20

10

30

6.6

3

10

30

20

15

30

9.9

5

10

50

20

25

30

16.5

①:

① 该表及上述有关公式可参见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制的《技术转让协定评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