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拿大自治领的建立

19 世纪 40 至 50 年代的形势使走联合之路成为英属各殖民地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的人趋向选择建立联邦政体。联邦制度这种选择既不是遵循某种理论模式,也不是效仿某个实际的样板,而是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实际条件下,各省可能接受的,较为可行的形式。撇开英国的因素,英属北美殖民地各省长期以来是独立的,改革时代又赋于它们自治的政治传统。它们谋求联合主要是为了建立一种能扩大经济发展、确保集体安全、体现集体力量的政治体制,而不是要一个拥有一切重大权力、威慑某种地方势力的单一中央政府。较小的殖民地包括法裔加拿大担心在单一的、强大的政府下,会被人口居多的大省所控制而无权保护其特殊利益,而在联邦条件下,各省仍可拥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们的传统权力和特殊利益都能得到保持和维护。

建立英属北美殖民地各省联邦的建议是由加拿大议会首先提出的,而且在建立联邦的过程中,加拿大省始终起着主导的作用。加拿大省在殖民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政治经济地位及其影响也最重要,它在统一的过程中起主导地位实属理所当然,而它首先提出这种政治主张,则主要是由于它所面临的严重的政治危机。1841 年建立的加拿大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东西两部、法裔和英裔两大种族的联合体。由于联合法案规定了原上下加拿大在新的联合省议会中拥有同等数量的议席,致使两个地区事实上仍是彼此独立,各自为政。种族、宗教与政治、社会矛盾搅和在一起,形成错综复杂的政治局面。50 年代初,加拿大议会至少有 7 个政治集团,其中原上加拿大有 4 个:由阿伦·麦克纳布领导的原托利党余党,或称极端保守党;由约翰·麦克唐纳领导的温和的保守党;由弗朗西斯·欣克斯为首的改革派,或称温和的自由党; 以乔治·布朗为首的激进的自由党,或称“砂砾派”。原下加拿大有 3 个: 由乔治·卡蒂埃为首由法裔多数组成的蓝党,这个党名义是自由党,实际是温和的保守派;由为数不多的自由派法裔组成的红党;由蒙特利尔和东部城镇的英裔组成的英裔加拿大集团。这些政党在实行的单一政府的政治体制下都无法单独执政,于是各政党不得不谋求联合,出现了由约翰·麦克唐纳领导的除砂砾派和红党之外的联合政党自由保守党,砂砾派和红党则由约翰·布

朗为首组成了自由党。这两个政党虽然打破了地区的界限,跨过了种族、宗教的分野,为政治联合迈出了可贵的一步,但是,它们都是由上下加拿大两部分的多种政治派别组成,各派代表的地区和集团的利益各不相同,差异很大,难以形成或实施统一的政纲,于是在主要由自由保守党当政的 50 年代, 出现了“双重制”即两个总理的政府,两个总理各自控制着东部和西部的事务,任何重要的议案必须经议会中东西两部分各自的多数即双重多数通过方能成立。因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加拿大省始终没有实现真正的统一。众多的政治派别和集团、复杂的地区和种族之间的矛盾,造成了政府人事更迭频繁,政府实际上经常处于瘫痪状态。60 年代,政局混乱更为严重,1861 年至 1864 年举行了两次大选,更换了 3 届政府。1864 年 6 月 14 日,自由保守党的塔歇——麦克唐纳政府下台后,竟然连续两周处于无政府的混乱状态。显然,加拿大省以单一政府形式的联合已走进了“死胡同”,不可能把它扩展到整个殖民地,只有实行更大范围的联邦政体才可能是出路所在。

19 世纪 50 年代末,加拿大省出现两种联邦计划。1858 年,蒙特利尔商业集团的代表人物亚力山大·高尔特在加拿大省议会提议加拿大东部、西部

和沿海各省应用联邦原则实行联合,建立英属北美殖民地联邦。这个计划立即得到自由保守党的支持。同时,乔治·布朗领导的自由党也提出联邦计划, 主张先建立一个代表两个加拿大的联邦权力机构,成立两个省政府,然后再图建立一个大的联邦。前一个计划因英国对全面联合不感兴趣,其它省份反应冷淡而搁置起来,而后一个计划则因自由党将其主要精力用于争取按人口分配议席的制度而冷落。1864 年 6 月加拿大政府出现的严重危机迫使两党联合起来共图联邦大业。6 月 14 日,布朗明确表示愿意与自由保守党一起组织政府,自由保守党领袖麦克唐纳积极响应,于 7 月建立了两党联合政府。两党的联合为建立联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联合政府很快在联邦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主张首先谋求建立全英属北美殖民地各省联邦,如若失败,再组成两个加拿大的联邦。随之,两党联合行动,麦克唐纳、布朗、高尔特、卡蒂埃等著名人物全身心投入推动建立联邦的宣传工作之中,并很快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然而,与此同时,沿海省份却在议论自己的小联合计划,即大西洋殖民地的联合,并于 9 月在爱德华太子岛的夏洛特敦举行代表会议进行讨论。沿海各省的这种行动得到英国政府的赞同,也得到沿海公众的欢迎。面对这种局面,加拿大联合政府没有采取反对和敌视态度,没有以势压人, 而是采取积极争取的方针,派代表参加了夏洛特敦会议。一方面由于加拿大代表精心描述了一个新的强大北美统一国家将给沿海省份带来巨大益处的美好前景,使沿海各省从大联合中看到希望;另一方面则由于美国内战刚刚结束,统一后的美国将对英属北美殖民地有何图谋,引起了普遍的担心,尤其是美国声明中止互惠条约和芬尼党人袭击事件更加重了这种气氛,激发了民族主义的情绪,所以,加拿大代表的争取工作取得巨大的成功,沿海各省代表同意派代表参加拟议中的魁北克会议,一起进一步商讨英属北美殖民地的联合计划。

1864 年 10 月 10 日,各省协商联合的第一次会议在魁北克举行,来自新

斯科舍、新不伦瑞克、爱德华太子岛、纽芬兰、加拿大省的 33 位代表聚集在俯瞰圣劳伦斯河的魁北克议会大厦,为未来的联邦国家规划蓝图。这批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政治精英中,有约翰·麦克唐纳、亚历山大·高尔特、伦纳德·蒂利、查尔斯·塔珀、乔治·卡蒂埃、乔治·布朗、托马斯·达西等著名领袖。在魁北克会议中,麦克唐纳起了重要作用,他是会议的组织者和主要决议的起草者,在他的带领下,经过 16 天紧张的工作,最后通过了 72 条决议案,

即魁北克决议。这个决议就是 1867 年英属北美法案的草案。魁北克会议是建立联邦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次会议,它奠定了联邦的基础。参加会议的代表们做出了重要的历史功绩,在加拿大历史上被尊称为“联邦之父”。

魁北克会议结束以后,各省开始审议魁北克决议案。1865 年春,加拿大省议会经过激烈的辩论后,以绝对多数通过决议案,反对派只有多里昂领导的红党,他们声称,联邦只是“大干线的工作”,目的只要把铁路从破产中解脱出来。虽然,这种指责很有煽动性,但因红党人少势微,没有产生多少效力,无法扭转联邦之大趋势。然而,在沿海省份,决议案却遇到意想不到的障碍。爱德华太子岛和纽芬兰否定了魁北克决议。在新斯科舍,老资格政治家豪领导了一支强大的反对派,支持联合的塔珀政府难以应付,甚至不敢把决议案拿到议会进行表决。在新不伦瑞克,1865 年 3 月,以总理伦纳德·蒂利为首的联邦派在大选中失败,新上台的政府反对加入联邦。沿海各省的这种态度产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首先,这些省份长期以来与加拿大省没有

多少联系,他们的经济和贸易自成体系,主要向海外发展,在安全防务上也更多地指望英国的保护,没有与加拿大联合的迫切要求。其次,担心联邦会使其丧失传统的自治地位和特殊利益。此外,对联合决议案中有关财政的规定不满,怀疑建立联邦主要是对加拿大有利,是为使它摆脱困境而设计的。当魁北克决议案陷入绝境,联邦计划就要夭折之际,英国态度的转变使

之绝处逢生。最初,英国政府对联合运动持冷淡态度,主要担心这会危及殖民地与帝国的传统关系。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英国的态度由冷变热,支持联邦计划,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魁北克决议案表明,英属北美殖民地的联邦计划只涉及内部关系,不涉及与英国的固有关系,也就是说,未来的联邦仍然保持英国的传统统治权,从而打消了英国的疑虑。第二,当时美国扩张的阴影笼罩着英属北美殖民地,尤其是西部内陆地区几乎毫无防范能力。英国远隔重洋,鞭长莫及。哈得孙湾公司仅是私人公司,无法对西部进行强有力的行政管理,只有建立一个统一的加拿大政府,才可能迅速开发和统一西部,建立起强有力的统治权,遏制美国的蚕食政策。第三,英国在殖民地驻有一定数量的军队,美国内战期间,英国在殖民地的防务负担日益加重,大量的军费开支引起了国内普遍的不满。同时,普鲁士在欧洲的崛起使英国有必要加强其欧洲的军事力量,所以急于摆脱对殖民地的防务责任。而只有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才有可能接替英国承担起国防任务。正如英国殖民大臣爱德华·卡德韦在给大西洋沿海各省总督的信中所指出的,英属北美殖民地各省彼此分离对于防务是无能为力的,只有诸省将其人力、资源联合一起,才能够为国防作好充分准备。第四,联邦建立以前,加拿大的外国资本中,英国资本占绝对优势。1867 年,英国在加拿大投资额的 1.85 亿元资本中,政府债券和铁路证券就占 1.6 亿元,这些与殖民地开发、铁路建设有关的英国财团、公司和个人竭力向政府施加压力,以求通过联合扩大开发, 追求更大的利润。总之,殖民地建立联邦既可使英国抽出身来,又不失其既得利益,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 60 年代中期,英国更换了新斯科舍的总督, 要求新总督施加影响,支持联合运动。新不伦瑞克的总督也收到同样的指令。结果新斯科舍省议会很快决定加入联邦,以蒂利为首的联邦派在新不伦瑞克重新执政,也通过同样的决议。这样,建立联邦的主要障碍消除了。

1866 年 12 月 4 日,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新斯科舍省代表汇集伦敦举行了协商联合的第三次会议,各省代表与英国殖民部官员一起对魁北克决议案进行了最后的修改,其中主要包括给予沿海省份更多的财政补助金, 对修建省际铁路作了明确的陈述等,并讨论了将西部地区交给联邦的方法。在伦敦会议上,麦克唐纳曾提议,新的国家取名“加拿大王国”,英国政府担心这种明显的君主制倾向会触怒美国而未予接受。虔诚的基督教徒伦纳德·蒂利从《圣经》“诗篇”第 72 段中得到启示,提议用自治领作为新国家的名称,结果被采纳。1867 年 2 月,英国上院和下院正式通过英属北美法案

——加拿大宪法。7 月 1 日,英属北美法案正式生效。根据法案,魁北克省(原下加拿大)、安大略省(原上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新不伦瑞克省共同组成统一的联邦国家,定名“加拿大自治领”,首都渥太华,7 月 1 日为加拿大国庆日。自治领第一届政府总理是约翰·麦克唐纳。

1867 年自治领的建立标志着英属北美殖民地时代的结束,统一和独立的民族国家的开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加拿大的统一和独立都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沿海的爱德华太子岛和纽芬兰置身于联邦之外,广大西部地区

的统一尚需艰苦的工作,以及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联合还没有提上日程等等; 同时,自治领建立以后,无论在政治、经济、外交、司法等领域都未获得真正的独立,未能完全摆脱殖民地的地位,加拿大自治领只是一个半独立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