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功能

品德测评的第三个显著功能,就是通过品德测评各德育主任能够了解与掌握品德的变化情况,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家长或其他人均能掌握与认识被测评者的有关情况与品德面貌。反馈功能的正向发挥表现为诊

断作用、管理作用、协调作用与控制作用。所谓诊断作用,是指德育主体或客体通过了解测评结果,知道好在哪里、差在哪里,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找到成功与失败的原因;所谓协调作用,是指各德育主体通过参与品德测评活动,既知道品德实际状况又知道品德培养要求,因而能够自觉地协调自己的行为,减少内耗,形成一致的德育影响,促进学生品德的优化发展;所谓管理作用,是指各德育主体或管理者,通过参与品德测评活动,了解到德育目标要求及实际工作效果偏离目标的程度,会自觉进行调整与组织有关的德育因素,使工作与效果尽可能逼近德育目标;所谓控制作用,是指各受教育者与教育者,通过直接参与品德测评,知道什么行为应该提倡,什么行为应该反对, 什么行为应该发扬,什么行为应该抑制,从而会自觉地控制各自的行为,使德育成为一个可控、有序的优化工作系统。品德测评反馈功能的正向发挥还有纽带作用,使德育过程中的各主客体在直接参与品德测评活动中的相互联系,使家庭、社会、学校及学生通过参与品德测评活动及对测评结果的认识,达到相互沟通与联系。

品德测评反馈功能的反向发挥,则表现为约束限制作用。由于品德测评的标准对于学生来说,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凡是

那些测评目标中尚未规定的东西,就容易被学生或教师所轻视和忽视。凡是那些测评目标中明确规定了的东西,则就会引起师生们去倍加重视。有些人为了获得评价,往往会违背个性和谐与自然发展的规律,强迫自己去迎合测评的需要,甚至以舍弃某些合理的个性发展来换取高评价的近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