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第测评法

等第测评法,又叫操行等级评定法、品德考核评等法,即按照一定标准对被测评者的品德水平和状况予以总括性的等级评定,以显示品德发展水平的差异。这种测评标准既可以是被测评者外部的绝对标准,也可以是包括在被测评者内部的相对标准。这种方法可看作评语鉴定与写实测评法的改革形式。人们感到评语鉴定比较笼统,大同小异反映不出同学品德之间的差异。写实测评法,虽然比较实事求是,内容具体明确,

但不便比较。也就是说,无论是评语鉴定法还是写实测评法,它们只是便于学生个体内部或相互之间的横向特点差异比较,而不便于相互之间的纵向水平差异比较。而等第测评法恰好可以弥补它的不足。

等第测评法操作步骤是,首先,确定测评的内容与标准;其次,让学生自评自报, 学生小组(学习小组或评议小组)评议;再次,班主任在征求课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同学评议结果及自己的观察作出等第评定,最后由学校审定。

这种测评方法在实践中已有许多变式。从等第形式来看,有好、中、差、和上、中、下等三级制;有甲、乙、丙、丁或优、良、中、差(下),或优、良、及格、不及格的四级制;有优、良、中、可、劣与 A、B、C、D、E 等五级制;有最好、比较好、一般好、中等、一般差、比较差、最差等七级制, 有 A+、A、A-、B+、B、B-、C+、C、D 等九级制;有优上、优、优下、良上、良、良下、中上、中、中下、差等十级制。从标准形式上看,有等第标准式与非等第标准式, 有总体标准式与分项标准式。所谓等第标准就是每个等第都是具体明确的标准规定。所谓总体标准式,就是等第的标准是相对测评对象的整体来规定的,等第的评定有控制比例型与非控制比例型。所谓控制型,即给各

种等第的数量下达一定的指标,把它们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