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功能

品德测评第四个较为突出的功能就是各德育主体(家庭、社会、学校、学生集体、个人等)通过直接参与品德测评及其对测评目标与测评结果的了解,会激发出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例如家庭,传统观念认为家庭负责吃穿住,保证孩子身体发展需要的供给,而教育是学校的事情,父母们认为花了学费,缴了钱,孩子的智力与品德发展的责任就在学校了。尽管有的家长并不这么看, 他们认为学校是公共教育机构,并不能解决孩子个性发展的问题。因此也意识到教育孩子不全是学校的事情,自己也应该负起一定的责任。但限于家庭生活事情的琐碎及工作的繁忙,常常是以雇佣家庭教师代理自己教育孩子。有的家长因工作忙无暇过问孩子, 对其进行教育得过且过。品德测评活动,则要求家长每周(或半月、一个月)对孩子测

评一次,这种制度化的测评无形中唤起了家庭对孩子教育的责任与行为。

品德测评教育功能的正向发挥,表现为改进作用。所谓改进作用是指各教育主体

(包括受教育者)通过直接参与品德测评, 及时获得教育过程及效果信息,可以及时强化、及时调节和及时修正德育工作,使德育工作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达到整体优化和全面提高。

品德测评教育功能的反向发挥,则表现为掩饰缺点,吹嘘优点,弄虚作假,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相互闹矛盾。例如,在品德测评的小组互评中,同学们可以相互批评和教育,当某人态度不好时,则就容易挫伤民主气氛,变成相互指责,相互报复,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