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

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是近代和现代科学发展过程中自组织的产物,它一旦产生,又反过来对科学研究的合作的强化,以及对科学整体演化和运行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所谓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我们不是指一般科学教育意义上的师生关系,而是指在这种教育基础上的研究合作关系,即在研究中导师指导学生,学生作为导师助手的合作研究关系,其中也包括高级与低级合作者之间的合作研究关系,近年来发展出来的访问学者、博士后流动站等科研建制,都属于这类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这种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也常常是学派的萌芽基地。

近代之初,伴随着近代科学的出现,这种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就开始萌芽了。例如,开普勒被第谷·布拉赫发现而成为他的助手,结果使布拉赫多年观测的资料成了行星运动定律发现的有效基础;伽利略也有自己的学生;法拉第进入科学界时一开始是戴维的助手和学生。当然, 在近代科学发展的早期,这种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是极其简单的、还未建制化的。到 19 世纪中叶和后叶,随着科学教育系统化和出现了科学研究的实验室,一些人受著名学者指导、教育而被培养为科学家从事研究,著名科学家也极需助手从事高、精、尖和大型研究,在这两方面的需求下,从事相互合作的研究越来越普遍,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于是逐渐形成为一种体制化的建制。

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首先是科学发展的产物,同时又是科学合作与研究汇聚的催化剂。为了说明这一点,还是先让我们看看案例。引用H.朱克曼在《科学界的精英——美国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中的研究资料, 科学研究中的最高层精英的师徒关系可以用如下图加以描述(见下页)。

哈·朱克曼指出:1972 年之前在美国进行其获奖研究的 92 位获奖人中,有一半以上(48 人)曾在前辈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手下当过学生、博士后研究员或低级合作者。而且由获奖者为师傅的科学家训练出来的人们获得诺贝尔奖金的时间要比其师傅从未获得过诺贝尔奖金的人们要早。

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对于科学家进入高质量的科学研究行列, 相应地进入科学社会的精英层,有着异乎寻常的积极意义。首先,它是一个自主自发的相互选择与追求的过程。那些未来的科学家往往追逐优秀的科学家,而优秀科学家也用敏锐的洞察能力发现有希望的年轻研究人员,这种双向的自主选择过程往往使优秀的科学家汇聚起来。诺贝尔奖金获得者之间的承袭关系就反映了这种有前途的年轻科学家和他们的导师之间相互追求的状况。其次,这种社会互动使双方相互学习、取长补短,造成智力合作与激励,对学生而言,在师傅徒弟的相互关系中, 学徒是社会科学家称之为社会化的时期,即通过与高水平的科学家的直接接触,打下一个包括工作标准和思想方式在内的比较广泛的基础,而师傅也正是通过他们自己的模范行为而获得或提高的威信,使得他们能够成为“杰出成就的诱发者”。第三,这种社会化过程包含着两种形式的社会动力,一种是“竞争动力”,即以个人在科学上的成就质量为标准选择学生、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与科学修养;另一种是“推荐动力”,

图 3—1 物理学和物理化学奖金获得者

(1901—1972)之间的师与徒关系

(据朱克曼的资料改写,未按每 10 年排列, 仅显示师徒间关系)

即通过导师在科学界的威望、影响以及在获得科学资源方面的优势来征

集科学研究的继承者,并把年轻科学家带入精英层,使得他们得以借助其影响比较容易地、更大地获得科学资源,从

图 3—2 生物化学和生物科学(1901—1972)

奖金获得者之间的师徒关系(据朱克曼的资料改写, 未按每 10 年排列,仅显示师徒间关系)

而为做出高级成就打下良好基础。

这就是科学界精英层内部的合作与相互作用的协同效应。

当然,科学家培养上的师徒制同样并非没有弊病,例如导师与学生之间也不都是充满了和谐与合作,他们之间有时也有矛盾与冲突。被忽视或自主性受到压抑、合作时署名不当等,都会在合作中以及师生关系中留下一些阴影。然而,从主要的方面看,如同科学奖励制度一样,它也极大地促进了科学研究,是一种使研究的协同效应得到有效增强的科学社会学建制。

  1. 学派。(参见陈国达:“学派与学科”,《科技导报》7/1994, 39—42

    和赵万里、邢润川:“科学研究学派探析”,《科技导报》6/1993,

21—24)

在科学社会学中,科学学派是科学合作的规模最大、内聚力最强的合作方式。按照学派发展和其组织程度可以将学派分为三类:

第一类,称为思想型学派,即没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仅凭某种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学术思想或研究方法把彼此没有组织上和研究条件上联系的一些科学工作者维系着而自发形成的松散的群体。这类学派是“科学家的一种特殊的创造性联合,是围绕某些权威提出的某种思想和方法形成的几代人的智力合作。这种合作不是基于任何形式上的社会组织, 而是基于一种独特的思想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学术继承关系”。(见赵万里、邢润川:“科学研究学派探析”,《科技导报》6/1993,21— 24)

思想型学派是科学发展史早期的学派形式,对于当时的科学发展起过很大的作用。例如,物理学领域中的微粒说和波动说,化学领域中的燃素说和燃烧说,地质学领域中的火成论和水成论、均变论和灾变论等。这些对立学派的科研活动和争鸣对推动有关学科前进所做出的贡献极为显著。即使在现代科学中的某些学科或其中的某些领域内,思想学派在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第二类学派被称为科研组织型学派。所谓科研组织型学派就是具有紧密的组织形式,是以一个科研机构,如研究所、研究室、实验室或研究小组等作为固定科研活动基地,其中科学工作者彼此之间,除了某种共同的学术思想或研究方法的维系外,还具有组织上和研究条件(仪器、经费、场所等)上的密切联系的科研群体。有时也把科研组织型学派称为科学研究学派,或称研究学派,也可称为组织(型)学派。这类学派是“由成熟的科学家组成的小组。在这小组中,成熟的科学家与同一机构的年轻新秀并肩从事一项相当紧凑的研究计划,并在社会和智力两方面进行直接不间断的相互影响”。(见赵万里、邢润川:“科学研究学派探析”,《科技导报》6/1993,21—24

事实上,科学研究学派(ScientificResearchschools)的高度创造

性和有效性是它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决定的。例如,由于它以学术权威为核心,是以共同的研究范式为基础的科学共同体,所以它通常产生于新理论、新方法、新学科的生长点上,并对科学理论、方法、学科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其次,它是通过有力的学术纽带把科学家联合起来的社会组织,是一种充满创造意识的集体。所以它使科学活动有效地集团化和社会化,形成群体互动和智力合作,从而大大提高了科研活动的效率,加快了科学发展的速度。当然研究学派也是一种排他的富于竞争性的整体。新学派向旧范式的挑战、不同学派的并存和它们在学术上的激烈竞争,构成了科学发展中的进化图景。

很明显,科学革命的直接动力来自新研究范式的提出和对旧范式的变革。而研究学派正是新研究范式的提出者。其次,科学中,不同学派的并存构成了充满活力的竞争结构。对于科学家及其理论来说,这种竞争结构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生存斗争”环境。它迫使科学家主动为自己的学说和学派的生存权利参与竞争,千方百计地证明和修正自己的学术观点,以在科学发展的“自然选择”过程中获胜。最后,研究学派内部也包含着一种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不断分化的社会过程。例如,在物理学领域,卢瑟福学派先后有 14 人获得诺贝尔奖,玻尔学派和费米学

派分别有 7 人和 6 人获此殊荣。在分子生物学领域,仅德尔布吕克的“噬

菌体小组”就培养了近 30 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这不容置疑地证明了研究学派作为一种组织研究活动的文化方式的有效性和巨大创造力。

研究学派也有缺点,即其科研活动一般地限制在机构范围内,空间较小,接触面较窄,发现新问题和新思路的机会较少。

第三类学派既有组织学派的研究机构作为中心,又有思想学派的成员围绕在中心周围,在一个共同的学术思想或研究方法的维系下,二者分头研究或在一定程度上互相配合,朝着共同的目标开展科研活动。这类学派可称为思想-科研(型)或思想-组织(型)学派。

我们知道,科学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学科的发展上,包括原有学科内容、理论和方法的更新,以及新兴学科的出现等。就科学的不少领域而言,学派的发展和学科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学派的发展乃是促进学科发展的动力;学派发展既是原有学科进步的源泉,又是新学科萌生的土壤。例如,在地质学发展史上,由于历史论和因果论两个学派科学活动的深入,以及它们之间的长期论战,就曾促使大地构造学、地史学、岩石学等科学理论大步前进。

从认识的角度看,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有个过程,这个过程必然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也随之不断发展,推陈出新。对于任何客观事物或现象有不同认识时,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并形成不同的学派。某些新观点逐步成熟时,便可形成新概念。某些新概念逐步成熟时,便使原有学科得到充实提高和更新,还可形成新学科。由于新学科是由新观点、新概念逐步发展而成的,所以学派的分异往往是学科分异的先导,新学科的建立往往是新学派发展的结果。这样就推动学科自然地进化起来。

学派之所以能成为发展学科的推动力,其原因在于它是一个以共同赞成的、以某个权威为核心的学术思想体系来维系的群体。如果一个新的学术思想相对传统观念有较大进步,或在学派分异中更较接近客观实

际,或其研究方法更有实效、生命力更强,它将会通过它的威望和鼓舞把广大成员的创造力调动起来,为探索某个共同要解决的学术问题而在研究思路或研究途径上分头或协作努力,做出贡献。因此,一个充满生机的学派往往出现在某个学术领域中一个学科的生长点上,或者使原有学科发生变革,从而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1. 一种新的合作方式和建制——合作实验室。(参见秦健:“美

    国‘合作实验室’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科技政策的启示”,《科技导报》11/1995.21—22)

目前,风靡全球的 Internet 正在从根本上改变科学家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电子邮件及其他数据交流技术将科学合作大大推进了一步,而许多这些合作在过去都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合作实验室”

(Collaboratory)的概念是由 w.伍尔夫(WilliamWulf)在 1989 年首次提出的。其定义是:“没有围墙的[研究]中心,不同地区的研究者可以互相交流,操作仪器设备,共享数据及计算资源,并查询电子图书馆所存储的信息。”从技术上看,它是一个分散的计算机系统,它拥有计算机网络联结的实验室仪器和数据收集工作台,能提供科研合作所需的财物和人力,具有组织、管理数据和大规模数据共享的能力。总之,合作实验室提供的技术基础是特为支持科学家、实验仪器及网络数据之间的配合协同与克服地理区域的障碍而建立的。1991 年会议结果之一就是确立了三个学科试点:①海洋学,该学科在收集数据上的困难与费用、实验和模型构造上的相互独立性,都为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动机。②空间物理学,该学科必须广泛应用计算技术来分析数据。③基因图谱与序列, 该领域的研究已导致大规模数据库的建立及对其与日俱增的依赖。

合作实验室的功能有:①数据分享,即在不同地点研究同一项目的科学家能迅速、方便地查找本单位与外单位的数据库。②软件分享,即在不同地点的科学家能方便地分享支持数据分析、图表可视、模型构造的软件。③远程仪器控制,即各地的科学家能操纵、控制那些位于人类难以达到的地方的仪器,如南极、宇宙空间。④远程学术交流,此地的科学家能与彼地的科学家进行跨越时空的实时交流。

以上我们简要地研究和讨论了科学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时科学家之间相互竞争与合作对于科学活动的若干动力作用问题。研究表明,其中有些已经形成为科学社会活动的稳定的运行机制,即已成为建制化的制度。我认为,按照自组织科学理论的观点,这些就是科学在自我演化过程中产生出来并反转过来进一步支配科学演化的“序参量”,然而,光有这些作为“序参量”的“硬件”(即科学制度)还不够,实际上,在这些硬件背后还有一些起着内化作用的标准和规范,我把它称之为和科学硬件性“序参量”相配套的“软件性”序参量。那么,这些“软件性序参量”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似乎只有默顿所概括和抽象所谓科学精神气质或规范才有资格充当这一“软件式序参量”。同样,这些规范或科学精神气质也产生于科学活动中,并且连接着科学认识活动和科学社会活动,以其科学认识的客观标准为基础,规定、限制或影响着科学家的行为与社会活动。

这些规范主要包括:

**①普遍性。**一项研究成果能否得到社会承认并载入科学史册,与提

出成果的人的社会地位、种族、国籍、宗教信仰、阶级以及品格无关。这一规范剔除了非科学因素对科学不必要的干扰,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作了划界。没有这一规范,科学发现就会被偏见所左右。

**②独创性。**这是规范中最重要的一条。所谓独创性即科学发现是对未知的发现,一项研究如果没有科学知识增添新内容,就没有任何意义。该规范强调科学发现的首创性,鼓励科学家的创造性,而强烈地指责科学研究中的各种作伪行为。独创性和科学奖励关联最强,以保证科学知识不是重复而是发展。

**③有条理的怀疑主义。**任何科学知识都必须经受仔细严格的检验, 包括经验与逻辑的检验。科学家必须具有怀疑精神,无论知识来源于何处,在它见诸于文字之前虽然经过了一定程序的筛选和审查,但仍然是可怀疑的。而且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犯错误,极个别人还会作伪。因此,在知识成为确证无误的知识之前,必须对其加以批判地检验。

**④公有性。**即科学发现的成果应该公开,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而不是首创者个人的私有财产。科学发现也只有公开后,才能得到科学共同体的承认。获得承认的成果在科学交流中传播时,即他人在利用其成果时,必须通过注明其出处给予发现者或创造者以荣誉和尊重,否则就会被认为是违背了科学研究的道德或侵犯了著作权、版权等;而专利的公有性则是指其内容而言的,这种公有性的代价是给予专利人一定时间和范围的制造专利的私有垄断权。在工业化科学阶段,公有性规范也要求科学家对其研究成果的保密不超过一个合理期限。公有性规范和独创性规范一起运用以发现公开日期为首创日期的手段,将首创权的荣誉授予发现者,同时制约违反公有性规范的行为。这一规范对于保证科学知识为全人类共有、科学知识的公开和交流,都起了重要作用,它是促使科学家个人的思想与研究汇入科学研究洪流从而使科学不断进步的重要动力。

以上这些规范支配了科学家的科学社会活动,同时又由于它们是科学活动中属于精神类的东西,即软件性的东西。所以,我把它们看作为科学社会活动的“软件性序参量”。很明显,它们不可能单独起作用, 而是同科学社会活动中的社会化建制——“硬件性序参量”一道发生作用的。它们也同样与科学认识活动中的那些“序参量”(如问题、理论普遍化因子、经验适合性因子,其中又包括理论的可检验性、理论的自洽性、解释与预见能力等)结合在一起,共同支配着科学家的认识行为和社会行为。其相互关系是:认识活动的规范从本质上制约着科学家的认识活动,是科学家社会活动存在与演化的内在根据和基础。例如,如果没有基于认识客观实在的基本要求,没有可检验性的要求与规范,科学活动就会与迷信、巫术和宗教活动无法区别。所以,在这个意义上, 科学家的社会活动规范是科学认识活动规范的社会学表现与反映,而科学社会学性质的规范则是其认识活动的非真空的社会保证和社会化、复杂化的演化发展。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科学认识活动与科学内部社会活动的统一与相互作用。

综上所述,在科学认识活动的基本动力规律的潜在支配之下,科学家之间社会化的竞争与合作,以及由此而生成的科学社会化活动的规范

与准则——它又反过来进一步支配着科学家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在社会学意义上成为支配科学社会化活动的基本动力,它直接推动着科学内部社会活动的发展,并与科学认识活动的那些动力构成交互作用的循环圈,间接地推动科学认识活动的有序演变与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