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州郡名称互相改易及府的制度

隋灭唐兴,地方区划和有关的制度也相应地有些改动。隋唐之际,群雄并起,戎马倥偬,为了羁縻一些地方势力,酬庸若干有功的将士,因而就权置了许多州郡。后来虽稍作调整,然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定簿,犹有州府三百五十八①。就是到了开元二十八年(740),户部计帐,也还有州府三百二十有八②,较之隋代犹超过了一半。这是隋唐两代疆域区划制度差异的一点。隋初调整南北朝时的旧制,曾省去郡的一级,仅存州制,炀帝大业时改州为郡。唐初高祖武德元年(618)又改郡为州,天宝元年(742)复改州为郡①,肃宗乾元元年(758),再改郡为州②。到了这一时期,为州为郡其实都是一样的,州郡名称互相改易,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影响。这是第二点。

这里应该提到的是府的制度的建立。这是唐代异于前代的制度。本来府的名称在周隋间已经有了。那时曾经设置过一些总管府或都督府。不过这些都是有关军事的设置。唐代也还有都督府和都护府的设置,仍是周隋以来的旧规。这里所说的府乃是设立于都城的府,属于地方行政的范围,和纯军事性质的府不同。唐代建都较多,故设府亦不少。唐初循隋之旧,以长安和洛阳为东西二都。其后陆续建置,也时有废省。自初年以长安为京都③、洛阳为东都④后,又以太原为北都⑤,河中为中都⑥,凤翔为西京⑦,江陵为南都⑧,成都为南京⑨。其中长安、洛阳和太原的建都年代均较为长久。肃宗宝应元年

(762)曾颁布五都之号,以京兆为上都,河南为东都,凤翔为西都,江陵为南都,太原为北都⑩。然亦为时非久,即复罢去。此五都与河中、成都先后共为七都,先后分别设为京兆、河南、凤翔、江陵、太原、河中、成都七府。这七府以京兆府设置最早,是开元元年(713)设置的,应该说,开元元年是唐代府制最初形成的一年。唐代后期,国内多事,就是皇帝也往往不遑宁处, 而行在之地就和都城一样,得到府的建制。其间以梁州改建为兴元府①,以陕

① 《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

② 《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按:贞观时尚未设府,此以州府连称,当系误文。

①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

② 《新唐书》卷四九《百官志》。

③ 《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

④ 长安自唐初即为京都,其后又曾有西京、中京、上京等称号,见《新唐书·地理志》。以下各都同此。

⑤ 洛阳自唐初即为东都,其后又曾有神都、东京等称号。

⑥ 太原于武后天授元年(690)为北都,其后又曾称为北京。

⑦ 《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开元八年置中都,是年罢都”。

⑧ 《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凤翔府,至德二年号西京,上元二年罢去;元年曰西都,未几罢去”。

⑨ 《新唐书》卷四○《地理志》四:“江陵府,肃宗上元元年号南都,二年罢都,是年又号南都,寻罢”。

⑩ 《新唐书》卷四二《地理志》六:“成都府,至德二载曰南京,上元元年罢”。

① 《通鉴地理通释》卷四《唐都》。

州改建为兴唐府②,有唐一代先后共设置了这九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