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敦煌吐鲁番文书的整理及研究敦煌吐鲁番文书的研究价值

今甘肃省的敦煌在唐朝属于沙州,是内地通往西域地区的门户。唐朝佛教非常兴盛,敦煌这个远处边陲之地也不例外,形成了规模宏大的莫高窟石窟寺群。1899 年,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其中一座小石窟中发现了大批古写本经籍残卷,内中大部分是佛经,小部分是儒家经典、子书、史传、杂记、地志、图经、账簿、户籍、契约,以及诗文、信札等,时间从晋到宋都有, 以唐朝的为最多,总数在四万件以上,被人们称为敦煌文书,或称为敦煌遗书。随后,这批珍贵文书的大部分被英国、法国、沙皇俄国、日本等国的所谓“探险家”劫掠到国外,只有一小部分留存于国内,顾颉刚和姜亮夫对其流散情况有较详细的记述③。

今新疆的吐鲁番在唐时属于西州,是气候特别干燥的地方。

所以,人们从这里的古代墓葬中掘出大量记有文字的纸文书,虽经一千多年而仍未腐烂,多是官方文书,其余为私人文书,还有少量古籍抄本残页, 年代从晋到唐都有,被人们统称为吐鲁番文书。这些文书中有少量是作为随葬品被完整地放在墓里的,如随葬衣物疏、功德录、告身抄件、契券等,而绝大多数则是作为废纸利用的,如剪成衣、帽、靴等穿戴在死者身上,又做成被褥等服饰,甚至还有用文书糊成纸棺材的,所以大部分已残损不全。1949 年以前掘出的文书大部分被盗劫到德国、日本等国,此后经科学发掘出土的文书大都入藏新疆博物馆。

敦煌文书、吐鲁番文书,都是研究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极其珍贵的原始资料,而对于唐史研究来说尤多资助,史料价值不仅很高,而且很丰富。这里面除大量宗教经卷是研究宗教的上好材料外,其他的可大体分成七个门类。一是法令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律令、刑法,以及约束官吏的法纪、奖惩制度等情况。二是地理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西部边陲及西域的地形、交通、水利、物产和社会组织等情况。三是公私籍帐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兵役制度、劳役制度以及人口分布、社会生产、财物分配等情况。四是公私契约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阶级关系、社会风俗、民间经济、生活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五是公文档案方面的文书,可用来研究唐朝的行政制度、馆驿烽燧、屯田马政以及公文写作格式、递送程序等情况。六是诗文,不仅可用来研究唐朝的文学,而且从这些诗文作品中所反映出的唐朝社会生活也是多方面的,诸如生活习尚、人情风俗、衣食住行、婚丧礼仪等,故具有丰富的史料价值。七是典籍抄本,虽然大都是缺损不全的,但仍可用来对唐朝的已佚或已残文献典籍作辑佚和补缺,即使今存者,亦可资校勘。

因此,在敦煌、吐鲁番文书尽管已大量流散到海外的情况下,中国学者仍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很早就开展了抢救、整理和研究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并最早提出了“敦煌学”的概念①。

③ 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中编,《敦煌石室所藏典籍的发现与著录》,胜利出版公司 1947 年版;姜亮夫:《敦煌——伟大的文化宝藏》,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 1956 年版。

① 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 年版;向达:《唐代俗讲考》,《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 1979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