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南甲集、乙集》
《艺文志》著录李商隐《樊南甲集》和《樊南乙集》。李商隐,字义山, 两《唐书》皆有传,分别列于《文苑传》和《文艺传》中。商隐撰著不少, 著录于《艺文志》的尚有《玉溪生诗》及《赋》、《文》。今传世有《李义山文集》、《李义山诗集》以及《樊南文集》。商隐名位不达,多为入幕之宾。其集中所录的以代幕主所写文书为主,虽非出自己意,亦多与史事有关。其中有《代仆射濮阳公遗表》。所谓濮阳公即镇守河阳的王茂元。茂元曾为吕元膺留守东都判官,李师道潜谋洛邑之役,茂元以幕僚首膺其锋,表中所说“蓝衫不脱,竹简仍持,因为麾兵,虏其元帅”,亦是纪实之笔。此事《旧唐书·王茂元传》中未见记载,《新唐书·王茂元传》所记与《遗表》略同, 可以互相对勘。集中又有《为荥阳公贺幽州破奚寇表》,这是因卢龙张仲武大破奚寇而进的贺表。表中备载是役诛杀数目。《新唐书·奚传》亦备载是役所获,与遗表所言略同。《旧唐书·奚传》则说:自至德之后,奚、契丹亦少为寇,何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