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隋唐以后有关隋唐史事的撰述
唐人素重史事,其初年创业始定,就开始撰修“五代史”,《隋书》就是其中之一部。接着又撰修起居注和实录,列为定制。稍后更撰修纪传体的
《唐书》和《国史》。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唐书》及《国史》,共有四种。其中 130 卷本下注:“(吴)兢、韦述、柳芳、令狐峘,于休烈等撰。”《崇文总目》作了较为详备的记载,据说:“原释唐韦述撰。初,吴兢撰《唐史》,自创业迄于开元,凡一百一十卷。述因兢旧本,更加笔削,刊去《酷吏传》,为纪、志、列传一百一十二卷。军德、乾元以后,史官于休烈又增《肃宗纪》二卷,而史官令狐峘复于纪志传后随篇增辑,而不加卷帙。今书一百三十卷, 其十六卷,未详撰人名氏。”《崇文总目》既有著录,又作较详的论述,是当时这部原始的《唐书》依然存在。《崇文总目》还著录有唐各帝实录,自唐高祖至于武宗。武宗以后,虽仍续有撰修,由于乱离频仍,难得都能保存下来。就是《武宗实录》也有阙损。《新唐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武宗实录》为 30 卷,《崇文总目》仅著录 1 卷,可知佚失很多。后晋时曾颁下诏令, 搜求武宗及其以后各帝实录,可能并无所获,《崇文总目》的著录,就是具体的证明。
今传世的《唐书》有两种,就是《旧唐书》和《新唐书》。《旧唐书》以“旧”相称,是因为有了《新唐书》,易于区别,才添字改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