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经济

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就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内,以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为领导的,由多种经济成份组成的一种过渡性经济。从1927—1945 年期间,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经历了其产生和发展的历程。

①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产生。1927 年~1935 年,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产生时期,也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5 年,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福建、湖南等 15 个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就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雏型。这个时期,新民主主义经济由下列五种经济成分组成:

一是国营经济。它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条件下,通过接收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企业和没收官僚资本主义的财产,以及由苏维埃政府投资创办的经济。这种经济包括国营工业、交通运输、商业、银行等各个领域。

① 杨荫溥:《民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172 页。

二是合作社经济。它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合作经济。它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生产合作社。主要是指从事生产农工、纸张、石灰、煤灰、钨沙等工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在农村的土地改革过程中建立的劳动互助组、耕牛社等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另一种是消费合作社。主要是指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农村消费合作社和城市供销合作社等。再一种是信用合作社。这是由工农群众私人集资组成经营信贷业务的合作社组织,它对组织农村资金,帮助农民,抵制农村高利贷剥削起积极作用。

三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是指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主要是指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经济。苏维埃政府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采取保护、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

四是个体经济。这是指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经济, 大都是指革命根据地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者的经济,苏维埃政府依法对个体经济实行保护和奖励政策。

五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是指由苏维埃政府和私人合作共同创办的经济。

以上五种经济成份构成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它是一种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经济。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指导方针,就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①因此,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立,不仅使中国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的束缚,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而且它在实施新民主主义革命三大经济纲领,在根据地消灭封建土地制度,支持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特别是支持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巩固工农联盟,进一步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等方面,都有巨大的社会、政治、经济意义。

②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1937~1945 年,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时期。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发展壮大起来的。它的发展表现如下:

第一,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客观经济规律,将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实行的土地革命政策,改行减租减息政策。1937 年 8 月,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把减租减息作为抗日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基本政策。毛泽东也指出:“现在的政策,一方面,应该规定地主实行减租减息,⋯⋯地租一般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利息,不要减到超过社会经济借贷关系所许可的程度。另一方面,要规定农民交租交息,土地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仍属于地主。”

②这是一种减轻农民所受的地租和高利贷剥削,不改变地主对土地所有权的经

济政策。农民在减租减息后,按约定进行交租交息,并保护地主对土地和财产的所有权。所谓减租,就是指实行“二五减租”,即按抗战前原租额减去25%。所谓减息,就是指抗战前成立的借贷关系,一律以 1 分半为计息标准。如果付息超过原本一倍者,应停利付本,超过原本二倍者,本利停付。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没有触及封建土地制度,但它有效地削弱了封建剥削和封建土地制度,改善农民生活,调动各阶层的抗日积极性,促进新民主主义经济

① 《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 1151 页。

② 《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 725 页。

的发展。

第二,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除了领导农民实行减租减息政策以外,结合根据地情况,提出了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方针。这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合作社,逐渐地实行农业集体化的方针。这个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建立了许多农业互助合作社。例如,陕甘宁边区参加劳动互助组织的农民为 8 万多人,占全区劳动人口总数的 24%以上。其他革命根据地也有类似情况。这个时期,合作社主要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其主要形式有劳动互助合作社、犁牛合作社、变工队、耕田队、扎工队等。这些农业劳动互助合作社是初级形式的合作社组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性质。如上杭县才溪乡劳动合作社、冀中饶阳县王公村土地合作组织等,都是有名的集体互助组织。发展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了新民主主义农业经济的发展。

第三,组织解放区军民大生产运动。 1937—1945 年,日本帝国主义对革命根据地进行疯狂的侵略,实行野蛮的“三光政策”,采取“铁壁合围” 手段,企图破坏根据地经济。同时,国民党反动派也加紧反共反人民的活动, 发动了反共高潮,对革命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使解放区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困难。为了克服困难,保证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和民主政府除了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以外,还组织了军民大生产运动。毛泽东提出了“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并利用这些政策,发动军民开展大生产运动。这个大生产运动包括农业、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畜牧业等方面,其中以农业为主。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军队创办农场、牧场、菜场、作坊、工厂、合作社、运输队、种粮种菜等,机关和学校也实行生产自给。1938~1944 年,大生产运动取得了伟大的成绩。它促进了生产发展,粉碎了国内外敌人的经济封锁,保障了军队供给,改善和提高了人民生活,巩固和扩大了解放区,培养了党政军民的艰苦奋斗精神,并为战胜日本帝国主义,解放全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第四,工商业的发展。在抗日战争时期,随着根据地和解放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工商业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民主政府为了发展工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 1940 年提出了“争取工业品自给或半自给的奋斗目标”和对企业实行“集中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1942 年制定了“巩固现有公营企业, 发展手工业”的方针。在工业政策的指引下,新民主主义工业获得了显著的发展。

这个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先后建立了机械、印刷、服装、卫生、器材、纺织、制革、石油、造纸、肥皂、农机具、化工、煤炭等工业,每一个工业行业都建立了许多工厂企业。 1938 年有国营工厂 7 个,1942 年有 62 个,

1943 年有 102 个,1944 年有 130 个。工业生产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水平有所提高,工业产值扩大,产品质量逐步提高,工人阶级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

在民主政府政策的扶持和保护下,私营工业也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例如, 1938 年,陕甘宁边区有私营纺织厂 5 家,1943 年发展为 50 家,织机 150 多

架,织布 1.2 万匹。另外,还出现了一些大型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如米脂生产纸厂、万合毛织厂等。

这个时期,手工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从 1939 年开始发展起来的。1939 年,全边区计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0 个,1944 年发展为

375 个。手工业行业包括化学、水泥、木工、食品、纺织、维修、裁缝业等。这个时期,民主政府和国营工厂以设备、技术、资金等支持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此外,城乡私人手工业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其主要行业是从事纺纱、织布、造纸、烧窑、毛毡、成衣、皮革、洗染、木工、打铁、榨油等生产。1943 年延安等十三个县市有手工业作坊约 660 个,工人 2600 名。此时,家庭手工业也有较大的发展,主要从事纺纱、织布生产,1944 年民间纺织业有从业人员 20 多万,有纺车、织机约 16 万架。

抗日战争时期,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商业也获得了发展。民主政府为了发展区内商业,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既发展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也保护私人商业,限制私人商业资本主义的过份剥削。这个时期,解放区采取了商店、庙会、骡马大会、物资交流会、物品交易市场等商业形式。在自由贸易商业政策指导下,解放区市场繁荣,在市场上交易的商品有农副产品、布匹、棉花、纸张、食盐、文具、毛织品、麻、碱等。在抗战期间,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私营商业都获得了相应的发展。如 1942 年,陕甘宁边区贸易局有

土产公司 8 个,盐业公司有骡马店 123 个。 1944 年,有消费合作社 3700

个。 1943 年,延安市的私营商店从 1938 年的 90 个发展到 473 个。商业发展,有力地粉碎了敌人的经济封锁,活跃了城乡物资交流,改善了人民生活。

为了发展对外贸易,民主政府采取了严格管制政策。一方面禁止一切奢侈品和非必需品输入和区内必需品的输出;另一方面是通过各种商业力量进行反经济封锁斗争;再一方面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私营商业同敌占区进行贸易,购进必需品,满足市场需要。

第五,财政金融业的发展。抗日战争期间,财政金融机构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指导下,根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合理、用之得当的财政政策原则,进行财政经济工作,促进了解放区财政金融业的发展,财政收入增加,保证了抗日军费供给,推动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抗日战争期间,财政机构根据《统一累进税条例》规定进行征税,保证了财政来源。其中:农业税占总收入的 90%以上,工商税占总收入的 5%,出入口货物税收入约占财政收入的 2%。同时,财政支出按节约原则进行分配。1943 年前, 军费支出占财政总收入的 70%,30%用于发展生产。1943 年以后,军费支出占财政收入的 30%,70%用于发展经济。正确的财政政策,促进了经济发展。

这个时期,建立了一系列银行,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等。解放区的银行,通过发行货币,开展储蓄业务,发行公债、发放低利率农贷等活动,支持生产、支持革命战争,促进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