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所作出的决定

执行决定是意志行动的最重要的环节。一旦作出决定就要付诸实施,否则,行为的动机再高尚,目的再美好,方式、方法再完善,也不可能构成意志行动。

从作出决定过渡到执行决定,常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时在作出决定之后,立刻过渡到执行阶段。这种常见于行动的目的和实现行动的方法比较具体、明确,完成行动的主、客观条件多少已经具备,而行动又要求不失时机地去完成。有时,决定是比较长期的或是未来行动的纲领,这样的决定并不立即付诸行动,而仅是将来行动的企图。

为了实现所作出的决定,必须有达到目的计划。这个计划有时需要划分为许多阶段,每个阶段又应当有必须达到的目标和实现的方式方法。

执行决定的阶段,意志表现在采取积极行动去达到目的,制止不利于达到目的的行动;还表现在当行动情境发生变化时,对决定作出必要的修改。或停止执行,采取新的决定。

执行决定的阶段,意志还表明在克服困难上。在执行决定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困难。如行动中巨大的体力和智力紧张带来的消极情绪;被放弃的动机仍具引诱力而引起的犹豫;因考虑欠周,遇到障碍时产生的思想矛盾;行动中遇到意外的新情况、新问题而缺乏思想准备;执行决定要求克服创造主体原有的消极品质和坏习惯等等,都需要用意志力加以克服。

要克服执行决定过程中的困难,保持意志努力的强度,还依赖于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坚定的信念,正确的人生观。创造主体的信念与人生观决定行为的一般准则。创造主体具有坚定的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就会在动机斗争和方法选择中作出正确的决定,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努力克服艰难险阻。

第二,确定行动的目的。创造主体选择什么作为行动目的,是由人生观、信念等个性倾向所制约的。目的意义的大小,目的水平的高低,对克服困难具有重大意义。伟大的目的产生伟大的毅力。目的水平越崇高,目的意义越重大,就越能激发创造主体的意志努力。

第三,达到目的的可能性。达到目的可能性也对克服困难,激发意志努力具有重大意义。提出的行动目的应该是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经过努力不可能达到的目的,只会减弱创造主体的意志努力,不必努力就可轻易达到的目的,也不能激发创造主体的意志努力。

第四,了解行动的后果。对完成行动的良好后果的认识与向往,可以激励创造主体的意志努力;对不能完成行动将导致的严重后果的深刻认识和真切想象,也可激起创造主体克服困难的惊人力量和坚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