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的调节功能

意志行动是创造主体有意识地、有目的地支配自己行为的意志。它要求创造主体做出具有一定目的的行动,以实现创造目标。动物只有自然欲望, 而没有自觉的调节系统。动物对环境的适应依靠的是本能的调节——即依靠自发的、随机的反应系统。而创造主体在创造活动中的意志则是有意识的自我调节的一种特殊形式。

意志是人区别于动物一种属性,它不再是潜意识(无意识)层次中那种盲目的、随意的、不定向的、无逻辑的心理运动形式,而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一种受具体社会关系制约的理性,因此,意志总是表现为一个过程—— 即人类的行为调节的过程。在这种调节过程中,创造主体不但要克服心理和生理的内在障碍;同时还必须克服自然与社会的外在障碍。只有在克服障碍的过程中,创造主体才可能获得自我实现。所以恩格斯指出:“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而且,“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上打下它们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